第七章 爱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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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淄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1993年12月,撤
销淄川区爱卫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并入淄川区卫生局。1994年5 月,恢复淄川区
爱卫会办公室。

  1986年,全区集中灭鼠,实现一役达标,总分列全市第一名。1989年,制订
《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乡镇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城
区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和灭鼠活动,农村推广省柴节煤灶。1990年,流行性出血热
发病降到52例,比1986年下降83.7%,灭鼠防病取得显著效果。1991年,创建省
级卫生城。区委、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并与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
检查督导创建工作,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是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45.6
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0.2%。1992年8 月,区委、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1993年,城市开展“三灭”活动,蚊、蝇、鼠密度全部
达标。乡镇进行改厕试点,全区改造厕所31359个,改厕户达3.6万户,占农村总
户数的24%。至1998年,全区8.72万户改厕,占农村总户数的 69.04 %。 2002
年,开展城市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区大班子领导实行分工挂包责任制,对相关单
位实行城市卫生综合考核。

  1986年,淄川区被市爱卫会命名为无鼠害区。1991年,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
卫生市区称号。1992年,被省爱卫会授予农村自来水建设先进区称号;被市委、
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区称号。1996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区称号。1997年,被全国爱卫会授予“八五”农村普及自
来水先进区称号。1999年,被市政府授予迎接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工作先进
区称号。2000年,被市政府命名为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先进区;被市爱卫
会授予无鼠工作先进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