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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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核病防治 1986 年,淄川区结核病防治所并入淄川区卫生防疫站,改称结
核病防治科。1987年,全区有结核病664例,治愈363例,治愈率56.4%。

  1988年,制定《淄川区结核病防治规划(1988—1993)》。至1993年,全区
结核病1261例,治愈1137例,治愈率90%。

  1994年,启动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淄川区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三
级结核病防治网,培训结核病防治大夫,制定规章制度,落实防治人员职责,广
泛开展宣传教育。

  1995年,全面开展结核病防治。凡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均可免费检查,对确
诊为传染性肺结核和新发现有空洞或有粟粒性病灶的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免费
提供抗结核病药物,并由区、乡镇、村三级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督导治疗和管理。
至2001年,投入经费92万元,其中结防投入44.5万元,项目配套经费47.5万元。

  2001年12月,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完成,胸透12334人,痰查 7540
人,筛选结核病12370人(次)。查出活动性肺结核病1345 例,全部纳入结核病
控制项目。治疗覆盖率100%,全程督导治疗管理率80 %以上,已完成治疗的涂
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96.67%。

  2002年,全区结核病人降至45人。

  麻风病防治 1986年,淄川区有麻风病9例(住院治疗4人,就地治疗5人),
分布在6个自然村。

  1987年,麻风病增加到11例。至1991年,治愈8人,复发再愈1人,麻风病降
至2例。

  1991年3 月,省、市专家组对淄川区现场检查验收,全区麻风病患病率降至
0.6/10万,近五年平均年发病率降至0.03/10 万,各项防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基本消灭麻风病。麻风病防治继续坚持对散在病人每年1~2次送医送药,随访观
察;对治愈后的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瘤型病人抗复发治疗5年,观察10 年;结
核型病人抗复发治疗3年,观察5年;对患者家属每年进行一次查体。

  2002年,麻风病例降至0。

  性病防治 1987年10月、1990年5月、1996年10月,淄川区先后举办防治性病
骨干学习班,学习人员共140人,全区逐步展开性病防治工作。

  1992年,淄川区成立艾滋病监测领导小组。翌年,区卫生防疫站在淄城路设
立性病防治咨询站,开展性病防治宣传咨询活动。

  1994年,经检测诊断,淄川区有性病10例,2002年达到161 例,性病疫情呈
逐年上升趋势。

  2001年,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皮肤性病防治科,专业负责皮肤性病防治工作。
  2002年,在献血、手术、查体时对部分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尚未报告阳性
病人。

  精神病防治 1986年,东坪、双沟两乡卫生院设精神病科,病床48 张,专业
人员10人。2002年,全区有精神病医疗机构2个,病床 60 张,专业技术人员 1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