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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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淄川区妇幼保健工作实行三级保健服务(区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
院、村卫生室)。婚前查体、孕期保健、分娩、产后访视、0~7岁儿童每年一次
健康查体,纳入妇幼保健系列工程。 1988 年,制定 《 淄川区结核病防治规划
(1988—1993)》,至1993年共治愈结核病人1137例,占病人总数的90%。1991
年,制定淄川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开始创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
区。是年,区妇幼保健站通过省级验收,达到省甲级妇幼保健站标准。1994年,
成立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结核病防治工作,至2001
年完成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检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 1345 例,治愈率
96.67%。是年,全区学龄前儿童45409名,系统管理率达到82%,托幼机构人员
健康查体率97.7%,婴儿死亡率降至 6.91 ‰。经省初级卫生保健考核验收团检
查,淄川区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达标。1996年,全面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淄川
区医院、淄城镇卫生院爱婴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洪山镇等16个卫生院通过省级验
收。1998年,淄川区创建爱婴医院活动通过国家评估。2000年,全区孕产妇6625
人,住院分娩率99.98%。孕妇死亡率0、产褥热0、新生儿破伤风 1 人(发病率
1.5/万)、婴儿死亡率9.6‰,创淄川区妇幼保健工作有史以来最佳成绩。 2002
年,成立山东省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淄川指导中心,建立儿童感觉失调恢复训练
场所,促进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年内,治愈结核病130例,年末结核病降至 45
例。全区麻风病例降至0。性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1989年,淄川区优生优育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1996年,淄川区被市政府授
予爱婴区荣誉称号。1998年,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商家镇卫生院被国家卫生
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