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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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川区地方病防治主要是布鲁氏菌病和肾综合征出血热, 巩固消灭疟疾 成
果,控制碘缺乏病。

  1986年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四热”(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感
冒、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严防疟疾传播流行。至2002年,没有发现本土疟
疾病人或带虫者。

  1987年,对部分乡镇重点人群447 人进行布鲁氏菌病调查,血清学试验全部
阴性。同时,检测羊251只,布鲁氏菌凝集试验阳性7只,由兽医部门淘汰处理。

  1990年6月19 日,太河乡东峪村布鲁氏菌病流行,省、市、区卫生防疫站及
兽医站人员赴现场进行疫情调查,确诊16例。检测羊462只,阳性58 只。对病人
进行治疗,病羊被淘汰处理。

  1992年,太河乡北马鹿村出现布鲁氏菌病,疫情被及时控制。

  1994年10月1 日起,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纳入法制管理。是年,对特需
人群(孕妇、婴幼儿、生长发育期儿童)补服碘油胶丸。

  1995年4月,淄川区被省卫生防疫站确定为布鲁氏菌病重点防治(县)区。

  1996年,特需人群补服碘油胶丸,0~6岁儿童补服35095人,7~ 14 岁补服
49488人,新婚妇女补服2300人,孕期、哺乳期妇女补服2600 人,覆盖率分别为
95.91%、95.2%、100%、100%。是年11 月,市消除碘缺乏病检查组对淄川区
进行检查,淄川区甲状腺肿大率为12.07%;碘盐合格率经销点为100%,居民户
为96%。

  1997年,淄川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通过省考核验收。是年,完成1984年—
1997年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全区共发病1489例,死亡率1.34%。

  1999年,监测碘盐供应使用情况,采样588份,合格率99.6 %,碘盐食用率
98.5 %。对使用不合格食盐的两家酿造企业和个体户进行通报、 电视台录像曝
光;更换不合格食品加工用盐50吨。

  2000年,出血热发病123例,发病率18.19/10 万,呈上升趋势。是年,对重
点人群(10~60岁)5100人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

  2001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肾综合征出血热防治工作的通知》。开展群
众性灭鼠活动,推广出血热疫苗接种,出血热发病率降到最低水平。

  2002年11月—12月,对8所中小学(小学1~5年级、初中1~2年级)6105 名
学生进行甲状腺肿大情况调查,肿大率为7%~18.8 %,有回升趋势,其中农村
高于城区。

  1986年—2002年,淄川区布鲁氏菌病发病94 例,肾综合征出血热发病 2013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