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医疗制度 资料库:淄川区情资料库 章节:淄川区志(1986-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1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1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10/article/6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1/section/10/article/6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公费医疗制度 1986 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 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共7058 人享受公费医疗。医疗经费由区财政按年人均 50 元,划拨给区卫生局掌握使用。 1987年,实行定点医疗、经费包干,23个乡镇卫生院按责任区公费医疗人员 核定经费标准全额包干;3 个区直医疗单位只划拨门诊定额经费,住院费用由区 公费医疗办公室包干使用。同年,区医院设立公费医疗病房,负责全区享受公费 医疗病员住院治疗。 1989年,制定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探索单位、医院、个人经济利益直接 挂钩公费医疗经费管理的路子。是年,全区公费医疗定额 75 万元,门诊经费按 50%分别包干给医疗和享受单位管理,住院经费由定点医疗单位掌握使用。职工 就医实行50%记账、50%收费;收费部分凭收费单据和二联处方回单位报销,超 出基数部分个人负担5%~20%。 1991年,公费医疗经费与政府、医疗单位、享受单位和个人四方挂钩,由主 管部门和医疗单位共同掌握使用。 离休、 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医药费据实报 销。其他人员仍50%记账、50%收费。退休人员住院经费超出基数部分,由政府 负担80%,医疗单位负担20%;门诊部分个人承担10%。职工住院经费超出基数 部分由政府、医疗、享受单位、个人(10%~20%)按比例承担。当年,全区享 受公费医疗者8731人,定额基数1291620元,实际支出1647660 元,超支 356040 元。 1993年始,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平均年增476 人,全区公费医疗费用支出连年 增长。加之提高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滞后等因素,公费医疗费用超支严重。 1994年,医疗经费按享受单位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差额预算单位人员 年经费全额包干,全额预算单位门诊经费,划拨给定点医疗单位。门诊就医:退 休人员70%记账,个人承担10%,单位承担20%;在职职工60%记账,个人承担 20%,单位负担20%。住院经费60%拨发医疗单位,实行50%记账,50%收费, 收费部分由区卫生局、享受单位、个人(5%~10 %)按比例负担,个人承担最 高限额:退休职工500元,在职职工800元。 公费医疗经费标准变化表单位:元 ┌──┬─────┬─────┬─────┐ │ │离休干部、│ 退休 │ 在职 │ │ │二等乙级以│ │ │ │年份│上残废军人│ 干部职工 │ 干部职工 │ │ ├──┬──┼──┬──┼──┬──┤ │ │住院│门诊│住院│门诊│住院│门诊│ ├──┼──┼──┼──┼──┼──┼──┤ │1987│ 100│ 100│ 30│ 40│ 30│ 40│ ├──┼──┴──┼──┼──┼──┼──┤ │1989│ 200 │ 27│ 63│ 27│ 63│ ├──┼─────┼──┼──┼──┼──┤ │1990│ 400 │ 80│ 120│ 30│ 60│ ├──┼──┬──┼──┼──┼──┼──┤ │1991│ 200│ 300│ 100│ 150│ 40│ 70│ ├──┼──┼──┼──┼──┼──┼──┤ │1995│ 240│ 360│ 120│ 180│ 60│ 90│ └──┴──┴──┴──┴──┴──┴──┘ 医疗保险制度 1997 年始,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职 工医疗保险金按个人年工资总额10%筹集,区财政、单位、个人(2 %)三方共 同承担,其中5%划入个人医疗账户,5%划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就诊医疗费先 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出现超支,自负本人工资总额5 %,再超部分从社会统 筹医疗基金中支付,但个人分担比例随医疗费升高而降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 高支付限额为5 万元。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不交纳医疗保险金,其 医疗费用实行统一管理,据实报销。当年,全区200个单位的12792人参加医疗保 险。共筹保险金946万元,其中区财政拨款550万元。支出780万元,节余 166 万 元,其中个人医疗账户节余 162 万元。实行医疗保险制度, 既保障职工基本医 疗,又减轻单位负担,抑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与改革, 完善了社会保险体系。 农村医疗制度 1986 年,村办卫生室多数由乡村医生集体或个体承包,合作 医疗实际已解体,只有岭子、磁村、罗村、淄城、昆仑、杨寨、寨里、双沟8 个 乡镇29个行政村在本村卫生室就医实行医药费减免。其中,寨里镇东周村医药费 全免;杨寨乡月庄村部分减免;岭子镇20个村,每人每年缴3 角,镇政府每人每 年补助4角,全部交给岭子分院包干使用,村民住当地分院医药费报销50 %,经 批准转院报销30%。之后,岭子镇实行合作医疗的村也逐年减少。1997年,农村 合作医疗全部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