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文化局负责文物管理。1991年1 月,成立淄川区文物事业管理局。
1993年12月,撤销文物事业管理局,文物管理仍由文化局负责。1999年5 月,成
立淄川区文物管理所。
1999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7 月,龙
泉镇尚庄村砖瓦厂在施工时发现古墓,区文物管理所报经市文物局审批,将其确
定为市级重点文物暂保单位。 同年, 区文管所协助市文物局完成杨寨塔维修工
程。维修汉代城墙遗址并制定《般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下发有关单位。是
年,在留仙湖公园内建石刻园1处,集中全区珍贵石刻统一管理保护。7月-2000
年,全区文物普查,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33处确定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对责任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界定。
2000年4 月,完成滨博高速路淄川段文物调查,勘探商家、坡子两处龙山文
化遗址。7 月,市第五人民医院建门诊楼发现清代古墓,进行抢救性发掘,并追
回被哄抢的文物数件,古墓整体搬迁至留仙湖公园内,按原结构复建。
2001年8 月,完成忠亲王祠一期维修工程,修整南大殿及东西厢房、院落。
10月,抢救性发掘寨里镇北沈遗址,发掘面积约1000平方米,将发掘的一处商周
时期窑址整体搬迁到市展览馆收藏。12月,抢救发掘商家镇大邢村附近的古墓,
该墓被搬迁至省博物馆。
2002年10月,抢救发掘洪山镇蒲家庄古墓。对鲁泰公司、东大集团、新星配
送中心等单位改造工程中违法施工问题进行查处,按有关规定补办文物调查勘探
手续。11月,忠亲王祠二期维修工程完成,北大殿及东西厢房、西殿修整完毕。
院内遗存石碑、石构件重新摆放陈列。
区级文物多分布于郊外田野,保护难度大。逐步建立村级文物保卫机构,区
文物管理部门组织兼职文物保卫人员在田野巡查,加大保护力度。室内文物的存
放,配备文物库房,安装双重防盗门并添置保险柜。公安人员对文物存放地点进
行安全保卫巡查。
第三节 文物管理
视图
1986年,文化局负责文物管理。1991年1 月,成立淄川区文物事业管理局。
1993年12月,撤销文物事业管理局,文物管理仍由文化局负责。1999年5 月,成
立淄川区文物管理所。
1999年,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7 月,龙
泉镇尚庄村砖瓦厂在施工时发现古墓,区文物管理所报经市文物局审批,将其确
定为市级重点文物暂保单位。 同年, 区文管所协助市文物局完成杨寨塔维修工
程。维修汉代城墙遗址并制定《般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下发有关单位。是
年,在留仙湖公园内建石刻园1处,集中全区珍贵石刻统一管理保护。7月-2000
年,全区文物普查,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33处确定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对责任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界定。
2000年4 月,完成滨博高速路淄川段文物调查,勘探商家、坡子两处龙山文
化遗址。7 月,市第五人民医院建门诊楼发现清代古墓,进行抢救性发掘,并追
回被哄抢的文物数件,古墓整体搬迁至留仙湖公园内,按原结构复建。
2001年8 月,完成忠亲王祠一期维修工程,修整南大殿及东西厢房、院落。
10月,抢救性发掘寨里镇北沈遗址,发掘面积约1000平方米,将发掘的一处商周
时期窑址整体搬迁到市展览馆收藏。12月,抢救发掘商家镇大邢村附近的古墓,
该墓被搬迁至省博物馆。
2002年10月,抢救发掘洪山镇蒲家庄古墓。对鲁泰公司、东大集团、新星配
送中心等单位改造工程中违法施工问题进行查处,按有关规定补办文物调查勘探
手续。11月,忠亲王祠二期维修工程完成,北大殿及东西厢房、西殿修整完毕。
院内遗存石碑、石构件重新摆放陈列。
区级文物多分布于郊外田野,保护难度大。逐步建立村级文物保卫机构,区
文物管理部门组织兼职文物保卫人员在田野巡查,加大保护力度。室内文物的存
放,配备文物库房,安装双重防盗门并添置保险柜。公安人员对文物存放地点进
行安全保卫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