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明礼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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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全区各行各业以“五讲四美”为内容,广泛开展文明礼貌活动。

  1982年3月,区委召开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动员大会,决定3月作为第一个文
明礼貌月,突出解决环境卫生脏、公共秩序乱和服务质量差问题;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做好事活动;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绿化高潮;搞好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全
区从城镇到农村,讲文明礼貌、做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是年,全区涌现出学雷锋
小组2934个,为群众做好事52123件,评出“五好家庭”1755 户,“三八”红旗
手 54 名。淄城公社城二大队等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单
位。

  1983年,全区开展第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继续治理脏乱差,开展学雷
锋、树新风、“五讲四美”和“三热爱”活动。是年,按照中央要求,把“五讲
四美”和“三热爱”统一起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受教育团员青年
达90%以上。之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1984年,淄城镇城二村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全区第一个文明村,被市委、
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村和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先进单位。是年,全区掀
起向张海迪同志学习活动热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与向英模人物学习相结
合,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

  1991 年,全区开展“文明路、文明店、文明岗、文明站、文明车、 文明医
院、文明市场、文明影剧院、文明邮电班组、文明小区”的“十文明”活动。

  1995年,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不一要一带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要见义勇为,带头说普通话)活动。组织宣传日、万人签
名等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2000年,在般阳路开展“十不”(不乱扔垃圾、不损害花草树木、不乱贴乱
画、不随地吐痰、不乱穿马路、不讲粗话脏话、 不乱停乱放、 不在公共场所喧
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宣传一条街活动。 38 个单位设宣传
点,向市民发放“十不”守则自律卡2000份、公民道德宣传材料20000 份,制作
宣传牌100块镶嵌在各生活区的墙壁上,悬挂横幅50条,直接受教育市民25000人
次。

  2001年,发放“十不”宣传画1500套、《文明公民读本》5500本。

  2002年,在城区主要干道、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200 余块,宣传“八不一要
一带头”、淄博市民文明公约、淄博市民“十不”守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