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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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年 1 月,淄川区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在全民中加强法律意识教
育。重点学习和宣传《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采取组织讲师团
集体讲授和巡回讲解等形式。1986年— 1990 年,区妇联采取培训骨干、知识竞
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乡镇以上妇联健全了法律顾问机
构和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二五”普法规划和意见》,组织了以《婚姻
法》为主的“四法”学习宣传活动。1990年底,淄川区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
授予“一五”普法教育先进区称号。

  1991 年始,“二五”普法以《宪法》为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 和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 1994 年,区妇联围绕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
法》和《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妇
联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举办学习班,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
等,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1993年,参加全省《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
竞赛。

  1996年—2000年,“三五”普法主要利用普法教材、普法刊物、广播电视、
宣传车、宣传栏、法制辅导、法制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机
关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开办的三
年制法律大专班学习。妇联、工会、共青团、学校从不同侧重点深入开展以《妇
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女职工劳
动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

  1998年—2000年,团区委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学法、知法活动,大力加强青
少年维权工作。2000年,淄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
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为淄博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1999年,在全区农村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结合妇女维权工作实际,对下岗女职工再就
业、生育基金社会统筹、家庭暴力、劳动保护、子女教育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是年4 月,区教委举办了教育法规宣传月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教育法规重在落
实。学习宣传教育法规,宣传全区实施依法治教、加强师德行风建设重大举措和
取得的成就,组织各种普法教育活动。是年8 月,区教委、团区委、区检察院联
合出台《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
全区各中小学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2001 年,“四五”普法突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 举办领导干
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村(居)两委成员法制培训班;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
长。在城区、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站、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开展法律进
社区、送法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