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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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年始,开展“一五”全民普法教育。重点进行《宪法》、 《 民法通
则》、《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宣
传教育。全区征订发放普法读本10万册,干部职工人手1册,农民每户1册。1986
年12月,组织讲师团,分成6 个小组,深入乡镇、机关、企业、村(居)向干部
群众宣讲《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教育人数达20万。 1989 年
底,组织干部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普及率达97%;职工学习《职工法律
知识读本》;农民学习《农民法律知识问答》。顺利通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普法验收。1990年,淄川区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授予“一五”普法先进集体
称号。

  1991年始,开展“二五”全民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
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矿产资源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密
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1991年8 月,全区建立健全普法领导
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征订、发放 “ 二五 ” 普法读本
93043册,实行学法日和定期考核制度,各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普法教育。 1991
年5月—1994年5月,组织企业的厂长、经理、财会人员2837人,分三批参加全省
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工商税收法规》、《经济
法概论》,考试及格率100 %。 1993 年,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实行部门执法责任
制,各乡镇通过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法制化进程。1994
年,全区中小学开设法制课,学习《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
护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6 年始,开展“三五”全民普法教育,依法治区。组织学习《 国家赔偿
法》、《行政处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999年— 2000 年,先后组织各乡镇、区直机关
200名学员和73 名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法律专业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
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办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三年制法律大
专班学习。“三五”普法期间,利用普法教材、普法刊物(山东法制报、大众法
制)、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宣传普
及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2001年,区司法局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
表彰为普法先进单位。

  2001年始,开展“四五”全民普法教育。重点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
执法人员和青少年学生进行《宪法》、《刑法》、《婚姻法》 、 《 土地管理
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教育。全区订阅发放山
东省“四五”全民普法读本、山东省“四五”全民普法法律选编、山东省 “ 四
五”全民普法补充读本13000 册。同时,每年在区委党校举办两期领导干部、行
政执法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法制培训班。全区147 所中小学全部聘请法制副
校长。组织执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乡
镇(街道)司法所在城区、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站、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
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2002年12月21日,全区988名副科级、40 名副县
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年度普法教育,合格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