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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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淄川区交通民警中队设路查班、执勤班、事故班、车管所,干警33
名。1987年,淄川区交通民警中队改为淄川区公安交通警察队,下设秘书股、宣
传股、肇事处理股、设施股、车辆管理分所及昆仑、商家、双沟、寨里、洪山分
队。1990年10月,改称淄川区交通警察大队。1996年3 月,改称淄博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淄川区大队。 2002 年底,淄川区交警大队设办公室、财务科、宣传
科、交通安全办公室、设施科、车管分所、现场勘查科、事故审理科、事故调解
处理科及双沟、昆仑、商家、洪山、寨里中队、城区一、二中队,干警104名。

  1986年10月,执行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淄川城乡
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1989年始,形成区、乡镇、企业交通安全网
络。以刹违章、整秩序、压事故、保畅通为工作重点,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季
客车专项治理、出租车专项治理、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摩托车、拖拉机、简易车
专项治理、非交通占道专项治理活动。1994年,以严管重教、整训队伍、力争五
化(正规化、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现代化)、全面提高为工作重点,改变
站死岗、固定查车执勤方式, 撤销固定检查站, 与主干线交警中队实行站队合
一,率先在全省提出并推行两个“十六字工作法”:城区实行高峰站点、低峰巡
线、动静结合、区域管理;郊区实行流动巡逻、以动制动、 有违则纠、 无违则
巡,实现全方位流动管理。在干警中层层签订“三定二包”责任制,即定人、定
岗、定责、包秩序、包安全,实行三级巡察、三级考核奖惩制度。1995年始,开
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让所有窗口都亮起来活动,强化措施,自我加压,主动
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服务,促进交警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为经
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002年,以塑新形象,做新奉献活动为载体,深入
开展作风建设年、情系民心活动和行政提速、等级化管理工作,强化干警队伍正
规化建设,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 密切警民关
系,树立人民交警良好形象,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

  1991年12月,区交警大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勤务管理 1986年,全区设固定岗2个、路查岗3 个,民警指挥交通和徒步巡
逻。

  1988年,采用定人、定岗、定路段的“三定”责任制。城区设置固定岗,采
取高峰站点、低峰巡线,责任时间清路段的方法,分片划段,责任到人,灵活机
动指挥交通。郊区改定点查车为流动巡逻,纠正违章,控制路面。中队与民警签
订“三定一包”责任合同书,明确管理目标和任务。同年7 月,路查分队被省公
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1989年,勤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落实路口、路段承包责任制。城区把承
包范围扩大到路口岗台,定点、定人、定任务; 郊区流动巡逻, 落实路段责任
制,扩大管理覆盖面,控制路面秩序。是年,将派出所对乡镇交通管理员的管理
权收到交警大队,业务归口,上下一线,实现交通管理城乡一体化。全区设固定
岗2个、路段岗5个、检查站1个。

  1991年,实行勤务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大队包区、中队包片、班(组)包
段、民警包岗的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在主干线公路实行两班
制上岗和夜间巡逻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流动巡逻,以动制动。是年,双沟中
队被公安部授予廉政爱民优秀单位称号。

  1993年,对拖拉机、简易车、畜力车限时限车通行205 国道,改善国道交通
秩序,提高通行能力。是年,大队配备“五羊”125 警用二轮摩托车,用于城区
及郊区主干线道路的交通巡逻,把巡逻执勤与交通安全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研
制开发的交通违章处罚微机管理系统,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997年,获公安
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4年,双沟中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1995年,般阳路、淄城路、松龄东路、松龄西路、淄城东路,禁止大货车、
拖拉机、简易三轮车、农用车、畜力车通行。 是年, 为执勤民警配发巡逻反光
衣,并在全市推广。6月1日始,委托银行代收交通违章罚款。民警暂扣违章者证
件或车辆,按违章条款代码填写《暂扣凭证》,由当事人凭《暂扣凭证》到银行
缴纳罚款。同年,开展勤务工作年活动,把岗勤规范化指挥作为展示交警形象的
第一窗口,在干警中开展指挥手势比武活动。做到规范岗的标准统一,交通指挥
动作统一,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城区岗配备报时钟、交通图、列车时刻表、卫生
箱、气筒及简单修车工具,方便群众。

  1996年4月,双沟中队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997年3月,开展“五小”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查扣违章车辆1393 台,纠正
各类违章5659人次,取缔非法农用车出租市场13个。

  1998年,洪山中队研制开发的交警日常事务管理系统通过市科委组织的科技
成果鉴定。

  1999年8月,商家中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2000年3 月,双沟中队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先进公路巡逻民警
中队称号。5月,商家中队被省政法委授予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称号。

  2002 年,胶王路改造,城区 4 条主干道整修罩面。投入警力,制作禁行标
志、指路标志,确保全区道路畅通,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

  交通事故处理 1986 年始,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
据,讯问当事人和询问证人,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分析事故原因,认定当事人
的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987年始,车辆增加,道路交通流量增大,交通事故剧增,全年发生交通事
故664 起。交警大队配备现场勘查车、饮酒探测仪等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
质量。一般事故,由肇事处理股处理;重大事故,由支队肇事处理科处理;应追
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报区公安分局处理。

  1994年、1996年,淄川区先后在淄川区医院、淄博矿务局中心医院成立道路
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中心。

  1995年6月,开通“122”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成立“122”机动队。

  1996年,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新形势下打击交通肇事犯罪
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交通肇事犯罪的立案、报捕、批捕、起诉环节相互
协调与配合。是年,召开惩治交通肇事犯罪公捕公判大会,对5 名交通肇事犯罪
分子进行公开逮捕和宣判。

  1998年1 月,成立淄川区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中心。该中心分别在大
队机关、肇事处理股及全区 20 个乡镇设立举报点,并配有举报箱和举报须知版
面,方便群众举报。

  1999年起,将路外、意外、轻微交通事故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范围。全年
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034起,死亡75人,伤742人,直接经济损失99.27万元。

  2000年3月,肇事处理科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5月,被省公安厅授
予省级警务公开文明单位称号。

  2001年始,改革肇事处理运行机制,将轻微事故处理权下放到中队,肇事处
理科分为现场勘查科、事故审理科、事故调解处理科,实行“三权分离”,完善
肇事处理工作制度,交通事故处理更为快捷,方便了群众。

  至2002年底,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84起,死亡873人,伤6278 人,直接
经济损失1235.21万元。

  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表
  ┌──┬──┬──┬──┬─────┐
  │ 年 │事故│死亡│受伤│直接经济损│
  │ 份 │起数│人数│人数│失(万元)│
  ├──┼──┼──┼──┼─────┤
  │1986│ 141│ 42│ 42│ 9.33 │
  ├──┼──┼──┼──┼─────┤
  │1987│ 664│ 46│ 629│ 30.49 │
  ├──┼──┼──┼──┼─────┤
  │1988│ 328│ 35│ 278│ 24.92 │
  ├──┼──┼──┼──┼─────┤
  │1989│ 257│ 28│ 205│ 20.49 │
  ├──┼──┼──┼──┼─────┤
  │1990│ 203│ 26│ 181│ 17.40 │
  ├──┼──┼──┼──┼─────┤
  │1991│ 163│ 23│ 163│ 15.48 │
  ├──┼──┼──┼──┼─────┤
  │1992│ 147│ 28│ 109│ 15.29 │
  ├──┼──┼──┼──┼─────┤
  │1993│ 111│ 28│ 71│ 16.75 │
  ├──┼──┼──┼──┼─────┤
  │1994│ 134│ 31│ 98│ 17.63 │
  ├──┼──┼──┼──┼─────┤
  │1995│ 110│ 39│ 90│ 18.52 │
  ├──┼──┼──┼──┼─────┤
  │1996│ 98│ 35│ 80│ 16.53 │
  ├──┼──┼──┼──┼─────┤
  │1997│ 125│ 39│ 93│ 20.85 │
  ├──┼──┼──┼──┼─────┤
  │1998│ 123│ 38│ 91│ 20.66 │
  ├──┼──┼──┼──┼─────┤
  │1999│1034│ 75│ 742│ 99.26 │
  ├──┼──┼──┼──┼─────┤
  │2000│1705│ 125│1146│ 273.55 │
  ├──┼──┼──┼──┼─────┤
  │2001│1816│ 121│1186│ 317.26 │
  ├──┼──┼──┼──┼─────┤
  │2002│1625│ 114│1074│ 300.75 │
  ├──┼──┼──┼──┼─────┤
  │总计│8784│ 873│6278│ 1235.21 │
  └──┴──┴──┴──┴─────┘

  车辆、驾驶员管理 1986 年,办理汽车牌照, 须出具产品合格证、 正式发
票、汽车调拨单。 小客车挂牌须办理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批手续, 购车单位证明
信。同时,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和交易税。审核合格,发放牌证,建立机动车档
案。车辆过户须持双方单位介绍信、行驶证、双方单位分户册、买卖汽车工商交
易税发票。车辆转籍由用车单位或车主持牌证、单位介绍信、分户册、交易税发
票办理转籍手续。机动车审验,采用定点审验、委托代审、到有车单位检审的方
法。驾驶员审验,按照单位或片区组织学习培训,车管部门集中进行理论考试,
驾驶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1991年4 月,淄川车管分所自动检测线经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核
定验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正式投入使用。

  1994年,驾驶员年审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交通安全联组组织自审,交通管理
机关负责监督检查。

  1995年,车辆检验采用按车辆尾字号安排参加年审。行驶证签章时间为车辆
参审时间。是年始,本着方便群众、 有利运输的原则, 对机动车牌证丢失或被
盗,凡符合补办手续标准的,做到随到随办。

  1998年始,车辆落户挂牌通过微机自行选号,驾驶员审验由各单位交通安全
办公室组织学习后,到车管分所进行审验签证。4 月,全市车管业务网络程序并
网投入使用。6 月,淄川车管分所被省公安厅授予山东省县级规范化车辆管理所
称号。

  2002年,完善服务措施,推出服务承诺。是年6 月,淄川车管分所被团省委
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全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情况表

  单位:辆、人
  ┌──┬──┬────┬───┬───┬───┬────┐
  │ 年 │大型│二、三轮│ 轻便 │ 农用 │ 汽车 │五小车辆│
  │ 份 │汽车│ 摩托车 │摩托车│ 车 │驾驶员│ 驾驶员 │
  ├──┼──┼────┼───┼───┼───┼────┤
  │1986│ 169│ 97 │ 14│ 33│ 4823│ 75 │
  ├──┼──┼────┼───┼───┼───┼────┤
  │1987│ 248│ 117 │ 52│ 58│ 5438│ 95 │
  ├──┼──┼────┼───┼───┼───┼────┤
  │1988│ 364│ 302 │ 126│ 102│ 5990│ 227 │
  ├──┼──┼────┼───┼───┼───┼────┤
  │1989│ 490│ 440 │ 175│ 143│ 6617│ 298 │
  ├──┼──┼────┼───┼───┼───┼────┤
  │1990│ 617│ 759 │ 265│ 213│ 7935│ 365 │
  ├──┼──┼────┼───┼───┼───┼────┤
  │1991│ 792│ 1713 │ 633│ 390│ 9636│ 1329 │
  ├──┼──┼────┼───┼───┼───┼────┤
  │1992│1008│ 2655 │ 995│ 810│ 11487│ 1776 │
  ├──┼──┼────┼───┼───┼───┼────┤
  │1993│1170│ 3697 │ 1497│ 1137│ 12524│ 2024 │
  ├──┼──┼────┼───┼───┼───┼────┤
  │1994│1413│ 5422 │ 2228│ 1467│ 15628│ 2566 │
  ├──┼──┼────┼───┼───┼───┼────┤
  │1995│1876│ 12041 │ 4535│ 1825│ 20214│ 3687 │
  ├──┼──┼────┼───┼───┼───┼────┤
  │1996│2195│ 18441 │ 5915│ 2552│ 27025│ 9920 │
  ├──┼──┼────┼───┼───┼───┼────┤
  │1997│2357│ 25001 │ 6921│ 3259│ 29732│ 14554 │
  ├──┼──┼────┼───┼───┼───┼────┤
  │1998│2561│ 31204 │ 7399│ 4016│ 30860│ 19342 │
  ├──┼──┼────┼───┼───┼───┼────┤
  │1999│2920│ 36091 │ 8113│ 4680│ 32804│ 21612 │
  ├──┼──┼────┼───┼───┼───┼────┤
  │2000│3238│ 42656 │ 9052│ 5291│ 35349│ 24754 │
  ├──┼──┼────┼───┼───┼───┼────┤
  │2001│3976│ 48170 │ 10277│ 5714│ 37806│ 29437 │
  ├──┼──┼────┼───┼───┼───┼────┤
  │2002│4286│ 54025 │ 12278│ 5988│ 40696│ 34283 │
  └──┴──┴────┴───┴───┴───┴────┘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986 年,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对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教育。

  1987年8 月,成立宣传股,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印发《致全市驾驶员
的一封信》、《致中小学生和教师、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万份。

  1989年4 月,邀请部分著名艺术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专场演出,受教育群众
1200人。7月1日,与淄川报社联合开办专版,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同年,对中小
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系列教育,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1990年4月,洪山中队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宣传,在辖区6个乡镇分别成立交
通安全领导小组和30个安全联组,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驾驶
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1991年5 月,举办淄川区迎“两大”盛会、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日,参加活
动的群众达2000余人。8月,《交通安全》栏目在淄川电视台开播。9月,在淄川
第四职业高中创建全省第一所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交通
安全读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交
通安全活动,组织学生参观交通安全设施,使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提高遵守
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同年,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

  1992年1 月,寨里镇交通安全办公室出版发行全市第一家镇级交通安全报—
—《寨里镇交通安全报》。5月,成立淄川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大队。

  1996年5 月,区交警大队全体干警集资在峨庄乡孙家联小建成全区第一所希
望小学——淄川交警希望小学。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交通安全报、山东
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淄博有线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分别对区交
警大队捐资助学一事予以报道。同年10月,区交警大队、淄川日报社、淄川电视
台、淄川摄影家协会、淄川服装城实业总公司、淄博华洋毛绒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交通安全新闻采访千里行活动。这次活动历时一个月,行程1500公里,对20个乡
镇、23个村、12家企事业单位和6个交通安全办公室进行系统、翔实的采访。

  2002年,区交警大队与区教委联合在全区154所学校10 万名学生中实施交通
安全“六长六签”工程。同年,淄川交警网开通,这是全省第一家区县级交警网
站。该网站设淄川交警、法律法规、车管手册、警钟长鸣、 交警风采、 要闻集
锦、安全园地、交警论坛、多棱镜、图片园地10个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