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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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淄川公安分局成立“110 ”指挥中心,建立无线调度、有线调度、
电话报警为一体的综合调度系统,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是年,接处警1875次。

  1994年,刑警、巡警及派出所均设立“110”值班室,成立“110”机动队。

  1996年,在淄城东路、西关大街、商业大厦设立“110 ”处警点,配备警力
40名、警车3部,24小时值班,并成立25人特警队昼夜备勤。“110”指挥中心安
装微机控制、能自动显示主叫号码的“ 110 ”指挥系统, 提高接处警速度和质
量。是年,全市公安机关“110 ”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淄川召开,淄川公
安分局介绍经验。

  1997年,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求必应的承诺,各警种接
到“110”指令后,城区5分钟、郊区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安“110 ”逐步向社
会各窗口单位延伸,建立邮电、交通、卫生、供电、供热、供水、金融、民政、
城建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配套联动报警服务体系,并在各有关部门建立
“110”处理警情值班室,设立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服务。

  1998年,全区39个部门纳入“110 ”联动范畴,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制定
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年底,召开全区“110”社会联动表彰大会。

  1999年,探索“110 ”报警服务向农村延伸的路子。针对农村特点,聘用人
熟、地熟、情况熟的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为“110 ”志愿者,发挥就近出警
的优势,协助派出所处置警情或进行先期控制。此经验做法被省公安厅推广。

  2002 年,完善“ 110 ”报警服务台运行机制,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群众并
举,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内接处警55000次。
1993年—2002年,共接处警1272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