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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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支弹药管理 1986年初,对全区6192 支气、猎枪和小口径运动步枪进行验
证。

  1987年,对全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企业保卫部门的枪支进行全面清
理、登记、建卡和验证,做到人、枪、证三相符。

  1988年—1994 年,建立气、猎枪月通报考核制度,举办持枪人员培训班 32
期,对全区气枪、猎枪、运动枪、政法干警和保卫干部自卫枪支进行检验,补办
登记检验手续,补发气、猎枪持枪证 257 个,收缴非法气枪、猎枪、土枪 1688
支、子弹161发。查处贩枪团伙2个,查处涉枪案件 8 起、涉枪违法犯罪分子 30
名。

  199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全区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治理整顿,收缴各类非法民用枪支5449支。是年,淄川区强化猎、气
枪管理做法被公安部转发。

  2001年5月13日,在淄博师范建筑工地地下5米深处发现一枚直径0.4 米的炸
弹。据考证,是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飞机投掷的一枚美式炸弹。接报后,淄川公
安分局会同当地驻军,将炸弹运至贾村靶场引爆,消除了隐患。

  2002年,对全区涉枪单位先后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办理持枪证16
个。10月,组织全区金融单位持枪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为金融单位换发
防爆枪作好准备。1986年—2002年,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6586支、子弹7972发。
  爆炸物品管理 1986年,对全区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3次,重点
抽查5次,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195条,对私开煤井停止供应爆炸物品。是年,
培训爆破员5300名,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14起44人。是年,全区使用爆炸
物品单位436家。

  1987年,举办涉爆单位分管负责人培训班12次,培训人员60名。与500 个涉
爆单位签订责任书,对2个生产厂家、135个储存单位、22个供应点和500 多个使
用单位进行大检查4次、重点抽查8次,消除不安全因素206 条,处理违反爆炸物
品管理规定人员54名。

  1988 年,罗村、龙泉、洪山、磁村 4 乡镇成立爆炸物品管理站及专职爆破
队、运输队。

  1989年,对全区爆炸物品“五大员”(保管员、押运员、警卫员、放炮员、
安全员)进行培训,换发执业证件。

  1990 年,分别出台申请使用、 储存爆炸物品许可证及选拔爆炸物品管理人
员、爆破人员规定。至1995年,先后举办放炮员、安全员业务学习班25期,培训
3000人次。

  1996年,对涉爆“五大员”换发执业证件,开展爆炸物品专项治理。至1998
年,收缴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炸药4939千克、雷管 19909 枚、导火索 1334
米,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人员5名。

  1998年,对全区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进行检查,查出隐
患1700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26 份,对两个单位停止供药。对爆炸物品管理秩序
混乱的地区,采取“地毯式”检查,具结登记16个乡镇、132个村、30600户。是
年11月,公安部在淄博召开全国爆炸物品管理现场会,推广淄川公安分局对爆炸
物品购买、运输、保管、使用“一条龙”式管理经验。

  2001年,对爆炸物品仓库实行人防、物防、技防,取消不合格炸药库4家。

  2002年12月18日,抓获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涉爆嫌疑人段某某(青州市庙子
镇农民)。查清其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炸药110 吨、雷管 18.5 万枚的违法事
实。

  公共场所管理 1986 年,根据群众举报,查获淫秽手抄本《 少女之心》 11
册,查出传抄、传看淫秽书籍的青少年17名。

  1987年,落实安全责任制,整顿55处公共场所秩序。

  1988年,对全区公共文体娱乐游览场所进行备案登记。是年,在饭店、酒餐
馆、集贸市场设治安员114名,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1992年,对公共场所实行安全审查,办理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使全区
公共场所纳入规范化管理。至2002年10月,全区办证1430个。

  1993年,对全区160 处文化场所进行治安检查,发现黑旺铁矿地区传播淫秽
录像问题严重,遂组织力量对该地区进行治理整顿,侦破一起涉及45人的传播淫
秽录像案件。

  1994年,对全区107家卡拉OK 厅进行清理整顿,打击制黄、贩黄行为,净化
社会风气。

  1996年,打击非法出版及制黄、贩黄、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社
会丑恶现象。收缴非法出版物783件,盗版音像制品500余件,收缴神像15座。查
处马家村王某等5人以卖神水为名骗取群众钱财3万元案件。年内,举办2 期公共
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537人次。

  2002年,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先后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2起、介绍容留卖
淫嫖娼案件6起,打掉卖淫窝点19个,抓获卖淫嫖娼人员160人,查处赌博案件22
起、贩黄案件12起,查获淫秽光碟411张。1986年—2002 年底,查处涉黄、卖淫
嫖娼、赌博案件604起,端掉卖淫窝点91个,查处卖淫嫖娼、赌博人员1427 名;
查缴淫秽影碟、录像带、淫秽物品78811件,取缔播放淫秽录像片的场所6个、电
子游戏厅3家、封存电子游戏机28台。

  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全区有旅店107家、旧货业户40家、刻字业户11家。
4月— 7 月,对上述三种行业进行全面整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与单位负责
人、责任人签订安全合同书。

  1987年,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印刷业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印刷业单位
和个人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领取备案登记证方可营业;已经开业尚未办理登记
手续的,补办手续;取缔非法经营业户。

  1990年,旅店业实行安全评比挂牌。取缔非法收购业户3家,停业整顿2家。
  1991年,集中整顿特种行业,全区有废旧收购站(点)27个,小熔炉、小冶
炼、小铸造业户60个。查封非法经营的废旧收购站(点)8个,处理25 人;查扣
废旧金属35吨,没收1.26吨;查扣废旧自行车36辆。

  1993年,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乱收滥购、无证收购者向公安机关
举报,与各废品收购站负责人签订治安责任合同书。8月20日—9月25日,对全区
73个废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发现隐患52条,下达隐患通知书14份,
责令15个无手续的废金属收购站(点)停业。

  1995年,为全区560辆出租车安装防护网, 610 辆出租车办理安全审查许可
证;举办旅店业、废旧业从业人员培训班3期,为 330 个单位换发特种行业许可
证。

  1996年,对全区机动车拆车点进行清理整顿,下达隐患通知书2 份,取缔无
证拆车点13家,治安处罚5 人。同时,建立统一的销出、购进车辆登记簿和购销
车辆零配件登记簿,发至各业户并与之签订治安责任合同书。

  1998年,成立治安行动队,整顿特种行业经营秩序,取缔非法废旧收购点 9
家。

  2002年11月,取消旧货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汽车回收业、印刷业的治
安审核手续。年底,全区有旅店131家、废旧金属收购点41个、刻字业户11 家、
个体机动车修理业85家。

  自行车管理 1986年,全区自行车看管处14个。

  1987年,完善自行车管理制度,为破案提供侦查线索46条。

  1989年,全区17万辆自行车换发牌照,由长形牌照换为圆形。

  1991年,印发《关于整顿自行车管理秩序的通告》2000份,整顿公共场所车
管秩序,新增看车点3 个。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自行车验证工作的通告》要
求,组织162 个验证小组到机关、企业、学校、村庄开展自行车审验工作。查获
破坏钢印的自行车37辆。是年,为车主代办自行车保险12450辆,为216辆自行车
办理保险赔偿。

  1996年,对自行车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是年,查扣来历不明的自行车 237
辆,其中被盗车63辆。

  2000年,增设淄川证券市场看车点,对证券市场及区医院门前的自行车、摩
托车、出租车乱停放进行整顿,停车秩序好转。深入各乡镇大集及偏僻农村、学
校进行自行车查验或办理新车落户,方便群众。

  2002 年,公开自行车看管收费标准,解决收费混乱问题。 5 月始,实行购
车、落户“一站式”服务,群众购买新车不出店门即可办完落户手续。是年底,
全区看车点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