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预审 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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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审 1986 年,预审工作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突出抓办案进度、罪名定
性,加强审理,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是年,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率78.7%;劳动
教养案件批准率97.2%;刑事案件审结移送起诉率96.4%。逮捕案件审理时间平
均9.5天,比规定期限缩短16.5天。

  1988 年始,预审工作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做到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是年,查补各类材料600份,在11 起
(13人)杀人案件中发现6起6人有精神异常表现,经司法精神病鉴定,5 人为精
神病患者。

  1991年,预审实行定案、定人、定时间、定要求、保办案质量责任制,预防
错案1起,刑事拘留案件、逮捕案件审结率皆100%。

  1993年,配合“严打”斗争,深挖余罪。是年,在审理口头乡池板村刘某、
刘某某抢劫案时,经过阅卷初审和对其作案动机、手段、目的分析,认为可能有
余罪尚未交待,遂因人施策,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挖出6 人重大抢劫
团伙,侦破抢劫案件25起,还审出一个12 人的特大盗车团伙,侦破刑事案件 23
起。是年,预审科被评为全市办案质量先进单位。

  1995年始,预审工作提前介入,参与刑事拘留案件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报请批准逮捕案件严把质量关,实行一案一议。案件终结后,由预审员按照预
审的标准,对照检查,提出处理意见,交科务会讨论决定。是年,报批逮捕案件
审结、移送起诉率均100%。

  1997年8 月始,刑侦改革,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业务由侦查部门直接办
理。

  看守 1986 年, 看守所对在押人犯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 进行思想教
育,8名在押人犯交待余罪9条,提供他人违法犯罪线索24条。投案自首的198 名
在押人犯受到从宽处理。是年始, 让在押人犯每日都能收听新闻广播, 阅读报
刊。

  1987 年,看守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开展安全评比竞赛活动, 完善监管措
施。年内,预防2起在押人犯逃跑、自杀事件。

  1988年,开展“一封信”活动。让每个在押人犯向家人写一封信,大部分人
犯在信中都表示认罪服法,争取从宽处理。

  1990年2月—7月,先后有14名人犯绝食,看守所通过采取措施,解决并消除
了这类事件的发生。7月,狱医研制药方,先后治好43 名人犯的疥疮,人犯情绪
稳定。

  1992年起,看守所连续9年安全无事故。

  1995年,投资10万元,改造监室门及放风场,建岗楼2 个。修订完善值班、
会见、加戴刑具等监管制度。领导带班,24小时巡监。在人犯中试行警告、警戒
制度,开展评选文明监室和“五好”个人活动,评上“五好”个人的,记录其奖
惩档案,判刑后随卷移交监狱机关。年内,查出牢头狱霸10人,5 人加戴械具,
成功预防2起预谋暴狱事件。

  1996年,看守所对人犯进行法制、形势、前途教育,先后有40名人犯提供他
人犯罪线索100余条,侦破各类案件15起,逮捕犯罪分子5人。是年,投资11万元
更换监室排气扇。

  1998年,开展创建文明监所活动,严密关注狱情动态,截获内外串通信件21
封,预防在押犯罪嫌疑人自杀事件1起。

  1999年,向社会各界公开“看守所民警廉洁自律十不准”,设立检举箱,公
布监督电话。收押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民警向其告知在押期间享有的权利,24小
时内谈话,每天进行跟踪教育,杜绝犯罪嫌疑人之间殴打、扣饭等现象的发生。

  2001年,开展无脱逃事故年活动,完善管教、巡视清监、提审、律师会见制
度。搞好生活卫生管理,做好防病治病工作,对生病犯罪嫌疑人发放药品720 人
次,就诊42人次。获取破案线索40条,侦破杀人盗窃案件1起、抢夺案件15起。

  2002年,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巡监制度,电视监控和人工巡视相结合,巡监
频率由原来的20分钟一次改为 15 分钟一次,对加戴械具的每天进行检查,对提
审、律师会见及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等环节严格把关。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政
策法律教育,每天让其看报纸、听广播,促进其思想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