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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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乡镇煤矿的审批由煤井及所在乡镇矿产公司向区煤炭公司写出申请
报告,由煤炭公司现场审查,井田在淄博矿务局所属煤矿井田范围内的,报淄博
矿务局地质处审查,核实确定煤井的开采层次与开采范围,逐级上报省煤炭局审
查批复;所报煤井井田范围不在淄博矿务局所属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区煤炭公司
直接将申报资料上报省煤炭局审查批复。

  1989年,成立淄川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各乡镇建立矿管站。是年,全区核查
登记乡镇矿山企业255家,关闭私开煤井230家。

  1990年,绘制乡镇矿区范围综合图,全区乡镇矿山企业累计发证371 个,占
应发数的97.6%。为技术力量薄弱的34家建材行业矿山测绘图纸。是年,依法查
处违法采矿26起,调处矿界纠纷40次。对区内矿山企业发矿界公告,为6 家国有
矿山企业埋设界桩,避免采矿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1991年,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办公会议制度、矿管例
会制度、立案定案评议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季度图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及科室
工作职责。全年,年检矿山企业374家,年检率96%。

  1994年,调查全区矿产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情况。年内,完成私开煤井、闭
坑煤井、陶土矿的储量情况调查。对超层越界矿山企业、无证私开煤井开展专项
治理活动,查出超层越界煤井32家,128家无证煤井全部关停。

  1995 年,配合省、 市矿管部门解决黑旺镇兴旺铁矿与青州庙子铁矿资源纠
纷、山铝公司与罗村镇南韩水泥厂的铝石资源纠纷,帮助以上企业及时办理采矿
登记手续。

  1997年,针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点多面广、隶属关系复杂、开采范围交错、乡
镇矿山与国有矿山插花开采的特点,绘制比例尺1∶5000 的矿区范围综合图,把
矿山企业的开采范围统一展绘在图上。严格审查资料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
达不到准入条件,不发放采矿许可证。

  199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工作,独立完成商家镇石英岩矿
山储量检测,提交检测地质储量3.6亿吨,保有地质储量3.52 亿吨。双沟镇粘土
矿(页岩)10家,储量716.97万吨,保有储量610.95万吨。至年底,全面完成乡
镇矿山企业占用储量检测,对全区符合换证条件的332 家矿山资料进行审查及时
上报。

  1999年,重点检查严重超层越界、争抢资源引发纠纷、不按设计施工、乱采
乱挖的行为。区政府同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矿业秩序好转。是年,检
查采矿企业308家,参检率100%,合格率99%。

  2000年,签订矿业秩序整顿和维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村主要领导是本
区域内维护矿业秩序第一责任人,层层抓落实,按照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兑现奖
惩。区政府成立矿业整顿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矿业监察员,矿山企业较集中的乡
镇设立兼职信息员,形成区、片、乡镇、村四级监督检察网络,及时发现和查处
违法办矿采矿。是年,取缔无证采矿企业58家。210 个矿山企业完成重新登记换
证工作。市、区两级矿管、公安部门会同潍坊市、青州市有关部门,对两市边界
30个无证私开小铁矿进行爆破、填埋,保护国家矿产资源。

  2002年,在全市率先出台矿业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6月28 日,罗村粘
土矿采矿权成为全省第一家拍卖成功的单位。至年底,办理采矿权出让手续并颁
发采矿许可证35件,收取采矿权出让费17.51 万元。是年,重点巡查和昼夜巡查
相结合,查处非法无证采矿点。取缔无证矿山企业 172 家,没收采矿设备 2000
件,摧毁地面建筑110间。年内,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