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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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全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主要是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
场的高度垄断,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
度,搞好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土地流转,探索新形势下土地使用制度的新路子,促
进经济发展。

  1986年—1990年,国家统一征用土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地实行划
拨、无偿、无限期使用。城镇个人建房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上报批准,面
积为133平方米。村民建房由个人提出申请,村集体研究上报,每户面积为133~
166平方米,土地无偿使用。

  1990年10月起,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对城镇驻地、重要公路干线两旁工商
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政府控制一级土地市场、规范二级土地市场。全区农村
宅基地全部实行有偿使用。

  1992年6 月,制定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通过有偿、有限期转让、作价入股、出租等形式转移与变更。7月3日,
区土地管理局向香港上磐股份有限公司出让杜坡山般阳山庄东侧土地 6660 平方
米,使用期为50年,属全省首块对外商独资项目土地有偿出让。8 月,出台土地
有偿出让政策。按不同行业和建设项目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最高年限。二里
乡土管所被评为全国先进所。

  1994年3月7日,区土地矿产管理局对般阳生活区西北组团60088 平方米国有
土地使用权首次公开招标出让。标定地价每平方米130.80元。区城建开发公司以
每平方米134.85元的价格中标,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建设资格。

  1995年10月,淄川区被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为全国集体非农业用地使用制度
改革试点单位,是全省唯一试点区。试点目标是:确定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交易
的管理范围;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收益上的分配关系;完善优化配置土
地资源和保护耕地机制,培育规范统一的土地市场。

  1996年1 月,在全市率先出台《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办法》。该办法界定土
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办理抵押的程序及抵押的变更、注销、处分等事宜,房地
产抵押登记由区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5月25 日,全区第一宗宅基地使用
权公开拍卖会在杨寨镇杨寨村举行。同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把淄川区列为全省唯
一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土地再行出让改革试点。城区规划区和建制镇
驻地新增的建设用地、乡镇村个体异地办企业用地、“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
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区政府制定城镇土地市场管理试行办法,实行出让、租赁、
行政划拨3种供地方式,规范土地出让金和政府土地收益的计算办法。

  1998年始,个体商业用地、国有存量土地、乡镇村建设用地及村集体非耕地
使用权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实行拍卖出让。确定拍卖地块后,张贴公
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交纳押金,中标者交足款后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年内,全
区拍卖个体商业用地94宗,收取出让金376 万元。成立淄川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
中心,依法对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出让及开发。是年,投资1.32亿元,收购土
地348.17万平方米。

  1999年4 月,全区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工作在黄家铺镇试点。试点
工作分调查摸底、面积费用核算、费用征收三个阶段,征收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有
偿使用费8.3万元。5月,全区开展划拨土地有偿使用登记、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
征收工作,登记土地1.03万宗,征收费用700万元。

  2001年1月9日,对原淄博汽车制造三厂4.6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
让。该宗地由1300万元起价,润泰地产开发公司以2250万元中标,实现储备土地
出让收益最大化。10月31日—11 月 1 日,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现场会在淄川举
行,淄川区作为试点区县介绍情况。

  2002年,对全区城市规划区内、干线公路两侧200 米以内、建制镇规划区范
围内的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
管理。同时,以闲置矿山、企业土地、存量国有土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建设用地为重点,进行土地储备,全年储备土地84.76 公顷。成功拍卖淄川城二
砖场、开河社区居委会原办公用地、文峰生活小区3宗17.3762公顷国有土地使用
权,获拍卖款5345万元,全年土地收益9719.78万元。流转40宗面积4.3336 公顷
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资产30.14 万元,并对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全部颁发土地
使用证。

  用地规划管理 1986 年,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把城区建设、工交用地以外的地势平坦、交通、水利条件好的高、中产农田保护
起来,在节约耕地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保证必须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外向型
企业、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协调好农业与非农业用地关系,开发、
利用、整治、保护相结合,坚持开源、节流两手抓,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
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使经济、社会、生态三者效益统一,发挥土地最
大综合效益。

  1987年,重点抓宅基地和国家建设、企业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工作,及时纠
正乱占乱批土地现象,坚持能用非耕地不用耕地、能用劣地不用好地的原则。对
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把好用地计划关、分配关和审批关。在依法征地
工作中,坚持分级申报审批土地;坚持现场勘察定点;坚持先纳税后用地。

  1990年,按节约土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原则,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做到
既依法管理土地,又服务于经济建设,对建设用地重点工程靠上办、引进外资项
目及时办。村民建房用地推行旧村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至2002年底,共
审批宅基地321 宗、 4089 户,其中通过“两权”(地理位置选择权、优先使用
权)拍卖119宗766户。

  1991年,成立淄川区统一征地办公室。是年,全区用地指标85.93 公顷,在
执行中节约土地36.47公顷,其中节约耕地7.24公顷。

  1992年6 月,制定非农业建设用地统一征地费用标准试行办法,内容包括:
亩产值计算标准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人口安置补助费、劳动力安置费计
算标准。10月,制定《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鉴定:淄川区的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结构调整合理,方法先进,依据充分,在
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协调方面有创新,居全国同类规划研究先进
水平。

  1993年,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由区政府报
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乡镇土地需求量预测、建设
用地保障、耕地质量及分布状况划定,是对区级规划定性、定量、定位空间分布
的具体落实。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将指标落实到村庄、地块,以明显的地物
实地划定界限,在显要地段竖立2~3块保护标牌。同时,编制万分之一的乡镇基
本农田保护区图、村级五千分之一的保护区图。

  1994年—1995年,坚持“三上门、四服务”(即用地指标送上门,节约用地
指导上门,政策宣传上门;超前服务、跟踪服务、现场服务、全优服务) 。 同
时,严格用地审批程序,确保合理使用土地,对全区大部分用地实行统征。

  1996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淄川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逐级
分解落实,实行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至年底,区土地矿产管理局完成基本
农田保护区的实地察看、室内绘图和分级定界等基础工作,将全区2.45万公顷耕
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1998年,完成区乡两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突出保城市建设、保重
点工程、保交通用地,并将指标落实到地块,实现“图、实(地)、表册”相一
致。11月19日,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省市评审验收。

  1999年1月21 日,淄川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省有关专家评审。该规
划区东起文化路,西至孝妇河,南起松龄路,北至雁阳路、张博铁路,面积 2.5
平方公里。5月14 日,淄川城区河南片控制性规划中两个地块完成修建性详细规
划立项。该地块北临将军路,西靠吉祥路,总面积17.4公顷,包含3 个街区,构
成文峰居住区西南小区。重新修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指
标,划分用地区。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限制增量”的总体原则,编制年
度用地计划,服务于重点工程建设。落实责任制,乡镇领导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负责,监督各村执行好新修订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1年,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用地。对国家、省、市、区重点工
程和招商引资项目, 凡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 严格按照程序整理资料上
报。至年底,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调整规划的19个乡镇上报调整土地利用资料,调
整使用土地20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

  2002年,以工业园区建设为核心,先后4次为乡镇调整规划用地385.7公顷。

  地籍管理 1987 年冬,全区在发放土地使用证基础上,深化改革,完善土地
承包合同。

  1988年始,全区土地资源详细普查。对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全部进行
申报登记。至 1990 年,基本摸清全区土地数量及利用状况。全区土地总面积为
1000.61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率70 %。同时,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年,颁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839份。

  1989年始,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定审批条件,严格审批手续。规定
平原地区每户面积166.7平方米,山区村庄非耕地每户可放宽到233.3平方米。

  1990年10月,在全区农村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每户宅基地面积实行统算,
限额内部分根据地理位置每平方米收费0.05~0.30元;超限额部分,按地理位置
不同,每平方米收费0.30~3.00元。

  1991年始,采用全解析法或半解析法,对淄川城区的地籍进行调查。为城区
5031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位置、用途等情况,建立初始地籍档案,1993年
结束,投工1.08万个,投资30余万元。

  1993年6月4日,淄川城区地籍调查成果通过验收,被评为省级优秀成果。11
月,《淄川城区15.25 平方公里地籍调查》在全省评比中获一等奖。该调查测清
城区4668宗土地权属界限,绘制1∶500的比例尺地籍地形图242幅。

  1994年,淄川区列入全省日常地籍管理试点单位。是年,建立宗地档案、归
户册、登记簿、领取证书签收簿,完成绘制街道分布示意图、地籍图、地籍控制
网图、控制点成果等资料。

  1995年,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存量国有土地管理。年内,土地登记
发证915宗,面积3771.40公顷。

  1998年,区政府制定加强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企业改制中土地
使用权发生转移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土地公有、明晰产权、有偿使用、依法处
置的原则,依法处置土地使用权。全年处置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24宗,面积9.80
公顷,土地资产总值2939万元。

  1999年,核查登记非农业建设用地,对土地证书进行年检。年内,年检土地
8857宗,面积3173.73万平方米。

  2000年,分户登记房改房及商品房土地使用面积并逐步办理土地使用证,至
2002年分户发土地使用证1.02万户。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体存量建设用地
调查,查出农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2815宗,面积107.6公顷。

  2001 年,规范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流转程序。经调查发生流转的土地 1500
宗,面积640.90公顷。年内,办理7宗土地流转审批手续,面积2800.14平方米。
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808万元。

  2002 年,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491 宗建设用地全部办理登记手
续,颁发土地使用证。同年,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754.21万元,办理40宗土地流
转审批手续,面积4.33公顷。

  耕地保护 1986年,全区耕地面积 3.26 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 0.052 公顷
(0.78亩)。

  1989年上半年,整顿116家砖厂。关掉4家浪费土地严重的砖厂,并限期复垦
还耕。合格砖厂采取“四定一证一验收”(即定生产规模、定占地面积、定吃土
面积、定复垦合同;生产许可证;年终总结验收)的管理办法。是年,节约土地
23.49公顷,复垦土地13.33公顷,年吃土面积由13.33公顷降到7.53 公顷,收缴
复垦土地基金41万元。全年,开发土地111.49公顷。是年冬,区政府组织10个乡
镇参加淄河滩造地大会战,投工226.1万个,投资450万元,造地66.7公顷。

  1990年始,控制住宅建设用地,推行旧村改造。对村以上干部建房用地实行
双层管理。干部建房用地一律由乡镇政府同意,纪委、监察部门把关,出示证明
后,由区土地管理局审批。村民建房用地,由村委、乡镇政府逐级上报,经区土
管部门批准,并三榜公布。批准后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土地
使用证。年内,全区用于村民建房指标用耕地13.33公顷,非耕地29 公顷。实际
占用耕地6.36公顷,非耕地14.14公顷,节约耕地6.98公顷。

  1991年,重点抓用地管理。对征用土地实行项目论证不好不批、超过用地指
标不批、不到现场勘察不批、占用耕地不交耕地占用税不批的“四不批”制度。
年内,淄川区国家建设用地指标7.33公顷。当年,节约土地36.47 公顷,其中节
约耕地7.24公顷。

  1995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凡是一年两作,能种植小麦的耕地都划入一
级保护区。全区划定一级基本农田2.59万公顷,二级基本农田5673.33 公顷,三
级基本农田9040公顷。

  1996年始,各乡镇基本农田以年底土地变更调整耕地面积的 75 %为保护基
数,参考人口、平均亩产量、人均占有口粮地、近期建设占用耕地,通过综合平
衡,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年,基本农田2.82万公顷,保护率达87.2%。
其中,一、二、三级基本农田分别占保护面积的77.8%、13.3%和8.9%。

  1997年,全区基本农田实行分级管理。一级基本农田为省级保护基本农田,
实行永久性保护;二级基本农田为市级保护农田;三级基本农田为其他应当保护
的基本农田。

  1998年,耕地保护面积落实到乡镇、村,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在被保护的
耕地边界设立保护界牌;对全区耕地动态平衡状况及各乡镇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情
况进行监测,坚持占一补一,无法补充耕地的交纳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数量落
实到乡镇及单位。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对破坏耕地、不批就占、少批多占、非法
交易、不按规划用途非法批地、不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
挖砂采矿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有计划地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顿,开发整
治新的耕地,补充新的基本农田,以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000年10 月 8 日,省政府批准《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年,按照
“占多少、垦多少”和先补后占的原则,完成耕地开发复垦126.67公顷。

  2002年,全区开发整顿复垦耕地298.20公顷,其中,开发耕地73.60 公顷,
复垦耕地224.60公顷。1986年—2002年,全区开发复垦耕地753.94 公顷。 2002
年,人均耕地0.048公顷。

  土地监察 1987年6月,全区60名土地管理干部,经过短期培训,清理1982年
—1986年期间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占地单位1042个,查出非农业建设用地
面积975.34公顷。责令违法占地单位一律写出检查,补办用地手续;对24个违法
性质严重的单位,罚款5.8万元。

  1988年8月,淄川区被省土地管理局批准为全省土地监察试点县。9月,印发
淄川区土地监察工作试点方案。

  1989年,乡镇土管所设专职土地执法监察员,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土地管理法
律法规宣传和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工作。

  1992年,全区开展“三无”乡镇、“四无”村活动(乡镇年内无违法批地、
无违法占地、无违法用地;行政村年内无违法占地、 无计划外用地、 无荒芜土
地、无上访案件)。全区384个村达到“四无”标准,占总村数的79.3%。12 个
乡镇达到“三无”标准,占乡镇总数的52.2%。

  1994年,调查分析1600宗土地,制定违法用地合理的处理标准。全区清理违
法用地2175宗,面积105.13公顷,处理 2164 宗,面积 104.21 公顷,收取费用
420.65万元。年内,杨寨镇、罗村镇、黄家铺镇获山东省“三无乡镇”称号。翌
年11月,杨寨镇获全国土地管理“三无”乡镇称号。

  1996 年, 落实区政府 《 关于搞好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
见》,区土矿局对全区非农建设用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
进行全面清理。处理违法占地案件60起,面积7.90公顷。以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
为主线,清理土地市场。全区查出非法转让土地436宗,面积22.60公顷;集体土
地擅自出租717宗,面积22.48公顷;改变用途的108宗,面积21.87公顷;收取出
让金和罚款200万元。

  1997年6月起,区政府抽调800人组成工作队,以1991年土地资源详查变更资
料为依据,对全区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地毯式”清查。至年底,查出各类违法
用地2699宗,面积431.25公顷,其中耕地225.67 公顷。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2593
宗,面积为391.1公顷。复耕土地6.93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6.53公顷。

  1999年,审查办理涉及基金会土地资产转移土地手续514宗,面积333.35 公
顷,其中办理审批存量土地258宗,盘活土地资产3.5亿元。

  2000年始,土地管理工作以保护耕地为中心,加大执法力度,控制总量,限
制增量,盘活存量。当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2起,面积9.78 万平方米,收缴
罚没款50万元,拆除建筑面积1561平方米,复垦土地2.05万平方米。

  2002年,开展房地产清理整顿工作,清查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491 宗,面积
82.50公顷,查出违法用地405宗,面积59.97 公顷,补办用地手续并颁发土地使
用证。

  土地矿产信访工作 1987年始,由1名土地监察员兼任信访员,负责接待来信
来访和转办信访案件。

  1989 年,设立信访接待室, 由专职信访员接待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信访案
件。每季度召开一次各乡镇土管所所长、兼职信访员、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信
访工作例会,通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1987年—1989年,信
访件数187件,全部处理结案。

  1990年,设立举报电话,领导挂牌接访;制定土地信访案件受理程序、信访
员工作守则。是年,信访案件187件,结案率100%。

  1993年,设立土地矿产信访办公室,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管理
系统接待群众来访办法》。是年,信访案件77件,全部结案。

  1995年,加强土地信访网络建设。全区建立5 个信访监察网点,配备人员车
辆,负责辖区内土地信访工作。各行政村由1 名村委会成员兼任土地信访员,形
成区、乡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及时发现和解决违法占地问题。是年,接信访86
件,全部结案。

  1996年,制定土地信访工作职责、信访接待处理程序,设信访咨询接访日;
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簿、信访查处通知书和信访专用卷宗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
完善。是年,接信接访157件,全部结案。

  1999年,针对土地信访案件复杂、涉及面广的状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
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处理信访案件。是年,接信接访260 件,
全部结案。

  2000年,针对重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增多的情况,注重抓好接待、调查和处理
3 个环节,做到接待热情、调查细致全面、处理公平公正。是年,接信接访 162
件,处结率100%。

  2002年,信访热点主要反映无证私开煤井、毁坏土地、无证乱挖乱采其它矿
产资源危及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村干部违法乱收费、乱划宅基地;村办、个体
企业建厂房乱占土地。全年,受理信访案件269起,处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