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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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始,价格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市场商品价格。每年均组织财政、税收、
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生活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价格
执行情况,查处各种违价行为;春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检查;节日开展市场
检查,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每年均开展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对钢材、化
工、有色金属等基础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专项检查,整顿生产流通秩序。

  1987年,全区组建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站4 个,经授权或委托对辖区物价进行
监督检查,在授权权限内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1990年,组织开展医疗、教育等收费检查。

  1994年始,开展收费年审,对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进行验收。

  1996年3 月,工作重心由商品价格检查向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行政及
事业性收费检查过渡。是年,价格监督检查实施行业治理,开展以反暴利、反欺
诈和明码标价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整顿和行业专项检查。 对生产 资
料、公用电话、汽车维修、餐饮、明码标价、医疗、药品、爆炸物品、农村电价
等收费或价格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280万元。

  1997年,开展涉农、涉企、邮电、金融、保险、中小学收费及城建、农业生
产资料、成品油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207家,查处违价金额220万元。开
展对“一不三乱”(即不实行明码标价;公用电话亭、停车场、出租车乱收费)
集中整治,规范公用电话亭200个、停车场28家、出租车400 辆、经营门店 2000
家,发放标价签15万张。

  1998年—2000年,清理乱收费,规范部门行业价格和收费行为。组织开展中
小学收费、医疗收费及工商、粮食、旅游、邮电、药品、餐饮业、中介服务、金
饰品、民用爆炸物品等价格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424.28万元。

  1998年5月 1 日,开始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召集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可行性论
证,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收费标准。

  200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清费治乱、优化投资环境和制止不正当价格行
为为重点。开展土地、住房、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汽修、电业、广播等价格
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价案件219起,经济制裁总金额154.07 万元。是年始,全
区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及向农民收费的20个区直部门、19个乡镇
政府、3个街道办事处及 459 个村(社区),统一制作发放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
牌。

  2002年,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年,受理价格举报97 件,为消费
者追回不合理收费5.7 万元。落实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
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