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统计监督

档案浏览器

1983 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统计执法检
查,定期向区人大、政府报告统计执法情况。

  1986年—1988年,对全区的工业、商品零售额、农业和农村抽样调查户记账
质量先后进行全面检查8次。

  1989年始,检查《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民经济
主要指标数字质量。先后依法对5 起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发放统
计法规辅导材料1万份,组织1万人参加答卷活动。

  1996年,执行新修订的《统计法》,定期与区监察局、法制局、司法局等部
门联合对全区统计工作进行执法大检查。制定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制度、工作责
任制度和上报签字制度,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基层调查核实, 重点检查数字质
量、统计基础工作,对 15 个拒报、迟报单位进行通报。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健
全,统计质量不断提高。

  1999年,制定《淄川区GDP 数据质量监控办法》,实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的
监控制度,对全区GDP等10 余项主要统计指标实行定期监控,分级负责,保证统
计数据的质量。

  2002年,成立执法检查科,配备专职检查人员,依法行使统计检查权、调整
权和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