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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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3月,设立淄川区计划委员会。1986 年,内设秘书科、综合科、基建
科、物资科、微机室,编制23人。辖区经济研究室,系正科级事业单位。1987年
11月,成立经济信息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1991年,经济信息中心更名为淄川
区信息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人。2002年6 月,撤销淄川区计划委员
会,成立淄川区发展计划局。年末,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调研科、农村经
济发展科、工业发展科、社会事业发展科,编制19人。辖淄川区经济开发投资公
司、淄川区废金属管理办公室、淄川经济开发总公司、淄川区工程投资咨询评估
事务所。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计划管理以中、长期计划为重点,实施指令性
计划、 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 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综合指标体
系。1985年始,贯彻省政府《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扩大指导性
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1986年—1990年,计划管理以考察、论证、审批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为地方经济发展筹措钢材、木材等物资为主。1991年始,计划工作
主要是向国家、省、市申请扶持资金,为重点工程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等问题。
1992 年始,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进一步调整指令性计
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加快结构、布局调整,
加强市场预测。1996年始,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至2000年底,除关系国计民生及必须由国家控制的领域及行
业外,其它全部由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