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金融 保险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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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淄川区金融机构有6家,2002年发展到18 家,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指
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
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并存的金融体系。

  1986年,全区各项存款余额3.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18亿元。20世纪90年
代始,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服装城、建材城以及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使全区经济
发展呈现出地方特色。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村信用社加强对
“三农”的支持,1999年—2002年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12.2 亿元。贷款的大量增
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01年始,全区开办消费贷款。翌年,全区
消费贷款余额达到2.6亿元。2002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余额99.60亿元,各项贷款
48.61亿元,分别比1986年增长26倍和15倍。

  1989年6 月,中国农业银行淄川区支行被农业银行总行命名为全国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7年,中国
人民银行淄川区支行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始,中国银行淄
川支行连续两年被中国银行总行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淄
川区支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中国银行淄川支行被中央金
融工委授予全国金融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淄川区
支行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公司被中央金
融团工委、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团委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