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税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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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区税务局执行税务管理条例,严格纳税申报程序。1992年始,贯彻
执行省纳税规程,实行征、管、查分离。1994年,实行分税制,划分税收归属及
征收管理权限,税种由32个减少为18个。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企业、税目减
免税收。在税收工作中,坚持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科学管理,建成全区第
一个办税服务厅,缴税工作趋于规范化。1996年始,将代扣、代收、代征手续纳
入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税收征管体制。逐步开展信息化建设,完
善信息网络设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会统核算逐步应用计算机操作。建起10
个局域网、13处社会申报大厅,国税全面运用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征
管进行全方位监管。地税推行电子报税,税款全部实现计算机征收。1997年始,
税收征管实施专业化分工,对纳税户先后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分级管理、信誉等
级挂牌管理,培植纳税户源,杜绝漏征漏管。1999年始,区地税系统实施税收执
法双向追究制度,被国内各大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开展万家企业评行风活动,健
全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实行文明办税。2002年,税务信息管理通
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实现税收信息征管现代化。年底,税种21 个,全区纳
税企业7123个,税收收入77610万元。

  2000年,淄川区国税局被省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2年,地方税务局
淄川分局被市授予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