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始,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每年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计划,指导乡镇村编制
建设规划及报批,依法管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的实施。每月向园林管
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工程队、留仙湖公园管理处、城市管理中队、房产
经营公司及房屋修缮公司拨付城市维护费。同年4 月,成立审计科,对机关及所
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
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乡镇建设办公室配齐3~5人,实行乡建助理员工作例会
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对所在地建筑施工队进行检查登记,提出整改意见,整顿
建筑市场。
1987年,贯彻执行淄博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布局不合理的村镇
规划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未编制规划或未经审批规划的村镇,不
准安排建设。在村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工程,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对违
章建筑进行拆除。是年,编制城市建设“七五”计划,建设城区道路、桥梁、公
园、供水管网、河堤等公共设施。
1988年,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经济承包责任制,配备专职
人员管理。
1989年4 月,开展市容整治达标活动,重点对淄城路、松龄路、东关生活区
进行容貌整治。
1990年10月,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综合开发配套资金管理的通知,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配套费。
1991年,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十百千”竞赛活动,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
动。组织开展工程管线普查,编制供电、通讯、热力、给水、排水、广播 ( 电
视)、园林绿化及旅游、文化名城保护、环境保护、郊区道路交通、环境卫生专
业规划,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992年,全区建设管理采取城乡一体化管理,23个乡镇成立建设管理机构。
同时,成立有乡镇建设助理员参加的25人村镇建设稽查大队,80%以上的村庄有
一名副主任分管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是年,开展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定创建内容和标准,进行统一部署。
1993年,制定城市设施市容管理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对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区园林管理所、留仙湖公园管理
处5个单位考核,逐步使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1 月,制定开展“五杯”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城乡建委对所辖单
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4 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先进单位。 5 月, 被市政府评为村镇建设 “ 十百千 ” 活动优胜区
(县),龙泉镇、岭子镇被评为“十百千”活动先进镇,双沟镇孟机村、寨里镇
寨里村、黑旺镇蓼坞村、杨寨镇小屯村、 岭子镇王家村、 罗村镇泉子村被评为
“十百千”活动先进村。10月,制定《淄川区建制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
制度(试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997年1 月,区城乡建委制定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的规定,对
中层(正、副股)干部进行测评、考察、任免。8 月,制定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
的实施意见,推行城市基础设施等级管理,明确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
管理执法、公用事业管理目标。
1998年2月,区城乡建委制定委属单位工作考核意见,对委属11 个单位进行
年度考核。
1999年,区城乡建委制定关于加强城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每年12月下
旬,对委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考核。
2002年2 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市政府评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突出贡献单
位。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实行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从组织领
导、安全文明工地争创、隐患整改、控制指标、工作配合5 个方面进行考核,预
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是年,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严格工程安全报监手续,配备安监人员。
第二节 建设管理
视图
1986年始,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每年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计划,指导乡镇村编制
建设规划及报批,依法管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的实施。每月向园林管
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工程队、留仙湖公园管理处、城市管理中队、房产
经营公司及房屋修缮公司拨付城市维护费。同年4 月,成立审计科,对机关及所
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
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乡镇建设办公室配齐3~5人,实行乡建助理员工作例会
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对所在地建筑施工队进行检查登记,提出整改意见,整顿
建筑市场。
1987年,贯彻执行淄博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布局不合理的村镇
规划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未编制规划或未经审批规划的村镇,不
准安排建设。在村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工程,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对违
章建筑进行拆除。是年,编制城市建设“七五”计划,建设城区道路、桥梁、公
园、供水管网、河堤等公共设施。
1988年,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经济承包责任制,配备专职
人员管理。
1989年4 月,开展市容整治达标活动,重点对淄城路、松龄路、东关生活区
进行容貌整治。
1990年10月,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综合开发配套资金管理的通知,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配套费。
1991年,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十百千”竞赛活动,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
动。组织开展工程管线普查,编制供电、通讯、热力、给水、排水、广播 ( 电
视)、园林绿化及旅游、文化名城保护、环境保护、郊区道路交通、环境卫生专
业规划,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992年,全区建设管理采取城乡一体化管理,23个乡镇成立建设管理机构。
同时,成立有乡镇建设助理员参加的25人村镇建设稽查大队,80%以上的村庄有
一名副主任分管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是年,开展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定创建内容和标准,进行统一部署。
1993年,制定城市设施市容管理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对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区园林管理所、留仙湖公园管理
处5个单位考核,逐步使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1 月,制定开展“五杯”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城乡建委对所辖单
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4 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先进单位。 5 月, 被市政府评为村镇建设 “ 十百千 ” 活动优胜区
(县),龙泉镇、岭子镇被评为“十百千”活动先进镇,双沟镇孟机村、寨里镇
寨里村、黑旺镇蓼坞村、杨寨镇小屯村、 岭子镇王家村、 罗村镇泉子村被评为
“十百千”活动先进村。10月,制定《淄川区建制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
制度(试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997年1 月,区城乡建委制定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的规定,对
中层(正、副股)干部进行测评、考察、任免。8 月,制定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
的实施意见,推行城市基础设施等级管理,明确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
管理执法、公用事业管理目标。
1998年2月,区城乡建委制定委属单位工作考核意见,对委属11 个单位进行
年度考核。
1999年,区城乡建委制定关于加强城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每年12月下
旬,对委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考核。
2002年2 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市政府评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突出贡献单
位。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实行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从组织领
导、安全文明工地争创、隐患整改、控制指标、工作配合5 个方面进行考核,预
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是年,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严格工程安全报监手续,配备安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