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房 地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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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25.2万平方米,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对外
租赁,统一租金标准,小修工程随时维修,大、中修工程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统
一组织维修。1994年,直管公房建筑面积增加到33.78万平方米。是年12 月,推
行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按标准价面向职工出售,职工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
权。1995年,区政府下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翌年,区直管公房旧房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启动安居工程。2000年6 月,职工购
买的住房由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2002年12月,已建成经济适用房8.7 万平
方米。直管公房建筑面积22.59万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15.75 万平方米、住宅
6.84万平方米。1993年、1995年、1996年、1999年先后4次对公房提租。至 2002
年底,城区开发建设办公楼、住宅楼、商业楼等共计163.0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