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市城市管理大队淄川区中队,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容貌、 环境卫
生、市政设施等违法违章的查处工作。配备三轮摩托车 2 辆, 依照城市管理法
律、法规实施管理监察。1989年,配备北京212吉普车1 辆、三轮摩托车 3 辆。
1991年,新增广州标志车1辆、双排座大头车1辆、微型面包车2辆。 2002 年 12
月,配备对讲机18部,大头车5辆,微型面包车13辆,电脑4台,原三轮摩托车基
本被淘汰。是年,城管工作主要以查处乱搭乱建、违法占道经营等为主。
1989年,市容整治从治理城市“三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倒垃圾)
入手,在城区主、次干道范围内,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法规,有碍市容观
瞻的脏乱现象进行查处。重点取缔乱搭乱建、占道摊点,清理环境卫生。集中整
治同加强社会宣传相结合,市容市貌初步改观。
1992年,城管大队对淄城路、般阳路、淄城东路、六龙桥、西关沿河路进行
市容监察管理,清理占道摊点、占道堆放、乱搭乱建。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
在城区主、次道路、车站、商业繁华地段、东关生活区、柳泉生活区、城乡结合
部、城区各村实施治理,市容环境质量达到了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1996年,城管大队在城区建立7 个分队和东关生活区管理办公室、南关生活
区管理办公室、洪山城管中队、昆仑城管中队,实行分片定点、职责到人的市容
监察管理体制。区政府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整治实施细则,组织人力、物
力集中治理,市容环境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1998 年,城管大队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建立直属、规划、市政、 环
卫、园林、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建制镇8 个监察中队及西关、公义两个物业管
理中队。制定工作标准,对各中队每周一次检查考核,提高市容监察管理力度。
市容整治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主要解决店外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堆放、乱设广
告标牌等问题。对主次道路门市部逐一下达进店经营宣传资料、责任书,凡店外
摆放的商品、物品、活动广告牌一律责令自行清理,对流动摊点予以取缔,对占
道堆放的物品予以清除,对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予以拆除,淄城路、松龄
路、般阳路、淄城东路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1999年— 2001 年,每年以城管大队为主,从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
通、法院、市政、园林、环卫、淄城镇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各自的
职责联合整治,共拆除占道电话亭90个,违规临时建筑23 处,违规临时货亭 50
个,违规户外广告牌65个,取缔流动摊点1020个。
2002年,按照《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创建文明城市市容整治
标准,针对乱搭乱建、店外经营、店外修理、流动摊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乱开门窗、乱破道路、损坏市容和园林公用设施的各类违规行为,城管大队在淄
城路、松龄路、般阳路、淄城东路、鲁泰文化路5条主干道实行昼夜巡查。装备9
台大型宣传车,发放治理通告500 余份和《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及实
施方案900余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500份,为3000 株大树松绑,拆除破旧广
告牌130个,拆除乱挂条幅300余条,督促更换广告标牌50块,清理广告纸2 万余
份,查处货运撒漏物料车辆3500辆次,责令清理建筑垃圾2200立方米,治理店外
经营1688处,店外制作726处,流动摊点3249个,城市容貌进一步好转。
第七节 城市管理
视图
1986 年,市城市管理大队淄川区中队,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容貌、 环境卫
生、市政设施等违法违章的查处工作。配备三轮摩托车 2 辆, 依照城市管理法
律、法规实施管理监察。1989年,配备北京212吉普车1 辆、三轮摩托车 3 辆。
1991年,新增广州标志车1辆、双排座大头车1辆、微型面包车2辆。 2002 年 12
月,配备对讲机18部,大头车5辆,微型面包车13辆,电脑4台,原三轮摩托车基
本被淘汰。是年,城管工作主要以查处乱搭乱建、违法占道经营等为主。
1989年,市容整治从治理城市“三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倒垃圾)
入手,在城区主、次干道范围内,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法规,有碍市容观
瞻的脏乱现象进行查处。重点取缔乱搭乱建、占道摊点,清理环境卫生。集中整
治同加强社会宣传相结合,市容市貌初步改观。
1992年,城管大队对淄城路、般阳路、淄城东路、六龙桥、西关沿河路进行
市容监察管理,清理占道摊点、占道堆放、乱搭乱建。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
在城区主、次道路、车站、商业繁华地段、东关生活区、柳泉生活区、城乡结合
部、城区各村实施治理,市容环境质量达到了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1996年,城管大队在城区建立7 个分队和东关生活区管理办公室、南关生活
区管理办公室、洪山城管中队、昆仑城管中队,实行分片定点、职责到人的市容
监察管理体制。区政府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整治实施细则,组织人力、物
力集中治理,市容环境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1998 年,城管大队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建立直属、规划、市政、 环
卫、园林、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建制镇8 个监察中队及西关、公义两个物业管
理中队。制定工作标准,对各中队每周一次检查考核,提高市容监察管理力度。
市容整治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主要解决店外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堆放、乱设广
告标牌等问题。对主次道路门市部逐一下达进店经营宣传资料、责任书,凡店外
摆放的商品、物品、活动广告牌一律责令自行清理,对流动摊点予以取缔,对占
道堆放的物品予以清除,对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予以拆除,淄城路、松龄
路、般阳路、淄城东路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1999年— 2001 年,每年以城管大队为主,从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
通、法院、市政、园林、环卫、淄城镇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各自的
职责联合整治,共拆除占道电话亭90个,违规临时建筑23 处,违规临时货亭 50
个,违规户外广告牌65个,取缔流动摊点1020个。
2002年,按照《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创建文明城市市容整治
标准,针对乱搭乱建、店外经营、店外修理、流动摊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乱开门窗、乱破道路、损坏市容和园林公用设施的各类违规行为,城管大队在淄
城路、松龄路、般阳路、淄城东路、鲁泰文化路5条主干道实行昼夜巡查。装备9
台大型宣传车,发放治理通告500 余份和《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及实
施方案900余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500份,为3000 株大树松绑,拆除破旧广
告牌130个,拆除乱挂条幅300余条,督促更换广告标牌50块,清理广告纸2 万余
份,查处货运撒漏物料车辆3500辆次,责令清理建筑垃圾2200立方米,治理店外
经营1688处,店外制作726处,流动摊点3249个,城市容貌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