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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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7月,淄川土产站、果品公司、废旧公司、生资公司 4 个单位的人、
财、物由市站下放区供销社。是年,供销社系统分别采取利润包干、联销计酬、
超利润分成、百元销售工资含量、浮动工资、五定一奖(定购进、定销售、定利
润、定费用、定周转、超额奖励)六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对企业法人代表实
行效益审计制和离任审计制。

  1987年,磁村、二里、龙泉、洪山、双沟、峨庄、口头、罗村供销社和淄川
果品公司9个单位的13个门店实行租赁经营。

  1990年,区供销系统实施以城市带农村、以批发带零售、以龙头骨干企业带
偏远落后企业的“三带战略”,把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区。同时,加大企业兼
并、合并力度,盘活闲置资产,发展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
展的经营格局。

  1992年6月8日,区供销集团总公司成立。9月,购销总部兼并果品公司。

  1993年11月,区供销社系统14个基层社全部推行抽本租赁经营,实行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上交租金管理。至1997年底,抽本租赁门店260 个,
专业市场出租摊位960 个,对外租赁门头 89 个。基层社撤并为洪山、峨庄、太
河、龙泉、东坪、磁村、岭子、寨里、黑旺9个。

  1996年4月,淄川生资公司破产。9 月,购销总部更名为山东新星集团。 12
月,改为股份制企业。同时,成立新星摩托车总公司、家电总公司。

  1997年,供销企业资金危机,经营困难,债务沉重,区社相继实行以盘活闲
置资产、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企业资产剥离、抵债返租、企业破产、股份制
改造、企业整体出售、机关精简机构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是年,东大商厦兼
并再生资源公司、土产公司、供销旅游公司。翌年,成立淄川东大经贸集团。

  1998年5 月,新星集团组建外贸公司,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实现供销系统
外贸进出口经营零的突破。

  1999年9 月,区供销集团总公司撤销。同年,新星集团对罗村供销社饭店抵
债返租盘活资产。

  2000年,新星集团、东大商厦、再生资源公司、土产公司等企业先后改制为
股份合作制企业。

  2002年6 月,淄川盐业公司归属淄博市盐业公司(市盐务局)管理,与区供
销社脱钩。7月,寨里等9家供销社及东方商厦、胜利石油公司、棉麻公司、物资
公司等先后破产、改制或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