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方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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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全区煤井76处,以开采国营煤矿废弃的边角煤、薄煤层为主,产量
218万吨。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执行区煤炭公司制定的27条管理规定。1990 年,乡
镇煤矿发展到176处,年产煤384万吨。 1991 年,煤矿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
度,制定67条停产标准。1994年始,乡镇煤矿强化防治水工作措施,制定不探不
掘、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制度。是年始,学习贯彻《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至1998年底102处矿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86处煤井报废闭坑。1999 年始,全
区煤井关井压产、专项整治,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加强煤矿安
全装备,生产能力逐年提高。至2001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 46 处。
2001 年始,治理整顿乡镇煤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乡镇煤矿全面改造提
升、供电、通风、排水、 防尘等各生产系统, 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 2
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2002年底,全区有乡镇煤矿69处,股份制煤矿1 处
(原龙泉煤矿),年产煤348.17万吨。

  1989年、1998年,区煤炭公司在安全生产、依法整治工作中先后被省煤炭工
业局评为先进单位。1997年,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被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评为机电管
理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2000年被省煤炭工业局评为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