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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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年,执行区委、 区政府 《 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几项暂行规定 ( 试
行)》,乡镇企业承包形式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经营状况选定,要求各乡
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的承包形式。是年,17个乡镇企业试行
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开始实施经济合同责任制和各种形式的合作制。

  1987年,187个镇、村办企业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300 多个企业内部
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制,推行工资总额与利税挂钩制;7 个企业厂长与主管
部门签订一包三年的经济承包合同。

  1988年3 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鼓励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到农村承包
领办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是年,84个企业实行公开招标承包,14个企业被兼
并,27个企业实行租赁制。

  1992年,淄博旺达实业总公司、黑旺建安公司、淄川腾飞化学建材总厂、淄
川真空开关厂、淄博皇冠建筑陶瓷厂、淄博电缆厂6 个企业作为试点,进行产权
制度改革。8 月,改制后的淄博万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成
为全区乡镇企业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翌年,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企业股
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组建德发、旺达、金城等11个股份制试点企业,其中淄博
旺达实业公司向社会发售股票200万股。

  1994年,全区组建19个省、市级企业集团和7个股份制企业,并选择50 个企
业作为转机建制、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1995 年始,以优势企业和主导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 兼
并、收购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至1997年,全区乡镇企业改制994 家,涉及总资
产58.78亿元,盘活资产3.2亿元。

  1998年8 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
求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公有股不得超过20%,并逐步退出。翌年,全区1842个
乡镇企业完成改制,占乡镇企业总数的99.6%。

  2000年,全区企业集团71个,其中 23 个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国家级企业集
团,省级企业集团25个、市级23个。

  2001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鼓励村两委成员带头购买企业,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区域经济。

  2002年,全区乡镇企业集团59家,其中国家级23家、省级22家、市级12家、
区级2家。乡镇企业转型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