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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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全区农村集体财务实行区、乡镇、村三级管理。区农牧局农经站、
乡镇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村负责管理本村内的集体财务 工
作。3月始,全区农村推行会计聘任制,对农村集体财务人员进行聘任。

  1988年、1996年,农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先后两次改革,农村全部进行账
目改革。举办培训班80期,培训6000人。

  1995年,开展农村集体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单位399 个,清理资金总额
61260万元,其中查处违纪单位36个,违纪金额678 万元, 2 人受处分。通过整
顿,全区461个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996年,落实《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至2002年,区、乡镇两级
先后审计3430个单位,审计资金571780万元,其中违纪单位 1973 个,违纪金额
1535万元;贪污案件4件,贪污金额10万元,10人受到处分。

  1997年,落实农业部、监察部《村级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在全区
农村推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举办民主理财和财务培训班30期,培训5000人。

  1998年,对全区农村集体财产进行清产核资。主要是清查资产,界定资产所
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清查账面资产57.84亿元,账外资产9785 万元,核实资产
62.17亿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27.62亿元。

  2000年,全区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年活动。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加强集体资
产管理,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实行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理财;规范村干部报酬,
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开源节流,消化不良债务;健全经营队伍,提高财会人员业
务水平;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加强检查监督;抓典型,树立一批农村财务管
理规范化示范村。2001年12月,经淄博市农业局验收,30个村被确定为市级农村
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翌年12月,63个村被确定为市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
化管理示范村。

  2002年,全区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全区10个乡镇配齐会计电算化的软硬件
设备,40个村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乡镇聘用农村集体财务人员3000人。村成立
民主理财小组435个,民主理财模范村417个,98%的村定期进行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