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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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制定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灌区管理规定》、《供水管理
制度》、《淄川区水利工程保护和管理暂行规定》等各项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
立区、乡、村三级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每项工程设立工管组,配
备专职工管监督员,按照技术细则、质量标准、管护标准,定期进行自查自验,
使工程安全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水事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
件,调处水事纠纷,水事活动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89年,黄家铺乡成立供水管理站,管理社会化供水工程。

  1993年,完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明确权属56宗,河道权属3.96平方公
里,水利工程确权面积492.8公顷并树标立桩,发放权属证。

  1994年,加强供水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对老化失修的输配水管网及时进行
维修改造,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区自来水公司和一干渠管理处建立中心化验室。
培训水质化验人员,定期取样化验,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995年始,建设农田“三灌”工程,对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把设计
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筛选,以效益定项目,以项
目完成情况定补助,年初下达建设计划,对整个过程督促检查,年底检查验收,
合格者市、区每亩各补助建设资金50元。制定“三灌”工程管理制度,培训管理
技术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发挥。

  1996年,区自来水公司在各水厂逐步实行提水、供水、水位测量、流量等自
动化控制和调度。

  2000年,建成淄川区东、西、南三大供水系统集中控制调度中心,供水工作
实现现代化管理。

  2002年10月,“引太入萌”应急调水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
制、建设监理制,全部工程项目实行公开公平招投标。采用旁站监理、巡视检查
等监理方式,加大监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制定《引太入萌应急调水运行管理
办法》,确保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