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文献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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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川区委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我区农村经济的几项暂行
规定(试行)
(1985年12月20日)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步伐,加快共同富裕的速度,必须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向
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再作几项规定:
一、关于农村基层干部的职数和报酬问题。
鲁发(1985)13号文件规定:“农村基层干部的报酬实行定额补贴和误工补贴
两种办法。享受定额补贴的人数,以行政村为单位计算,300户以下的应限制在1
至3人,300户至500户的不超过4人,500户以上的不超过5人。”同时规定,定额
补贴的标准“一般控制在相当于劳力年人均收入的40%左右,最多不超过60%”。
还规定,工副业发达的地方,“补贴总额最多不超过同等劳力年人均收入的20%”。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享受定额补贴的农村基层干部的职数和报酬,可按以下三种
类型区别对待。
1.工副业比较发达的村庄(即村办企业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60%以上,同时
村办企业安排劳力占全村总劳力的40%以上) ,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职数可比省
规定多至2职。正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的补贴,可按村办企业职工
(从事坑下作业的职工除外)的平均工资的1.2倍到1.6倍补贴。
2.半工半农村庄(即村办工副业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40%到60%;同时村办
企业安排劳力占全村劳力的20%到40%) ,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职数基本上执行
鲁发(1985)13号文件规定,个别的可增加一职,800户以上的大村,可增加两职。
享受定额补贴的正职干部的报酬不得超过村办企业职工(从事坑下作业的除外)的
平均工资的1.2倍。
3.纯农村村庄(即工副业收入占农村总收入的40%以下、村办企业安排劳力
不足全村劳力的20%) ,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职数按鲁发(1985)13号文件规定执
行,特殊情况(如居住特别分散) 或800户以上的大村,可酌情增加1至2职。正职
干部的报酬,不能低于全村人均纯收入水平,但最多不得超过本村人均纯收入的
20%。干部报酬要控制在村民人均纯收入的l%以内,有条件的乡(镇) 村,可以
参照所在乡(镇)的乡(镇)办企业职工(从事坑下作业的除外)的平均工资水平补贴。
4.对于从事加工、 运输、服务、养殖、林果等行业,专业收入超过全村总
收入60%的专业村,干部职数和报酬,可参照工副业较发达村的规定执行,但干
部报酬的大部分应从专业户上交的集体提留中支付。
5.凡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 都应全心全意做好领导和服务工作,不能再从
事管理责任田以外的自营活动,不能承包企业,不能在企业中入“权力股”,兼
职不能兼薪,不能多头领取报酬。
6.干部报酬要经村民大会评定,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终张榜公布。
干部不能自己决定自己的报酬(补贴、奖金等),不得为增加个人收入而任意提高
村办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乡、镇政府批准的数额。
7.干部补贴要分为两部分, 70%到80%作为基本补贴,20%到30%浮动,
浮动部分的具体考核条件和浮动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检查、
评定浮动补贴部分的数额。
8.农村基层干部的报酬主要从集体提留中解决, 也可从企业上交的利润中
列支。可以一月一次补贴,也可以一季一次补贴,有条件的乡镇,可以统一收到
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
9.享受误工补贴的农村基层干部的职数和报酬, 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
本着尽量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合理确定。
二、关于乡镇经委的人员编制和报酬问题
1.为减少层次, 提高办事效率,撤销不是经济实体的专业公司,把总公司
改名为经委,经委直接管理企业。农、林、牧方面的工作,由乡镇政府抓。
2.乡镇经委的人员要精干,人员编制一般在10至15人,最多不超过20人。
3.乡镇经委中非正式国家干部的副主任的报酬可实行结构工资制, 即基本
工资、职务补贴和浮动工资三部分组成,其基本工资部分可分为本乡(镇)乡(镇)
办企业职工(坑下作业职工除外)的平均工资,职务补贴20至30元,浮动工资部分
为基本工资的20%至30%。具体职责及考核条件由乡镇制定并组织检查、评定,
其他工作人员的报酬,本着逐级递减的原则,由各乡镇自定。
三、关于乡镇企业的经营承包问题
1.乡镇企业的经营承包要进一步完善提高。 承包形式应当根据企业规模、
管理水平,经营状况选定。对人员少,固定资产少、利润少的小商业、服务业、
饮食业、维修业、运输业以及小型生产企业(如小石灰厂、小石料厂等),可以实
行利润包干的形式; 对固定资产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不能只包利润,要对八大
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设备完好率、设备更新、安全生产等全面承包,实行一人牵
头,集体承包,定额上交,超利分成的办法。各乡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
科学、更切合实际的承包形式。
2.不论实行哪种形式承包, 都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利
润分配前,必须先归还贷款,提足应提费用和应摊销费用,再按承包合同比照乡
镇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企业要依法纳税,不准以任何方式偷税漏税。
根据中发〔1985〕 1号文件规定,企业要在税前提取10%的公共事业费,分别上
交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企业要按月提取折旧基金 (每年最高
提取固定资产原值的8%, 个别行业如化工、汽车、运输等,经主管部门和税务
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提高) ,村办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要全额上交村委会;乡
镇办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30%至50%上交乡镇经委,其余留给企业,折旧基金用
于设备更新和上新项目,不得挪做他用。企业上交公共事业费和折旧基金,不能
抵顶上交利润。同时,企业还要提取大修理基金(按年率4%) ,大修理基金应全
部留给企业,用于设备维修;按工资总额(扣除奖金和副食品补贴)的11%提取福
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提 O.
30元的文体宣传费。企业提取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教育经费、文体宣传费都
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在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后,经主管部门和同级税务部
门批准, 还可在税前列支工资总额5%的企业基金,对专用基金的使用,要贯彻
专款专用,先提后用的原则。
3.利润承包基数要力求合理, 可参照上年的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和其他因素
合:理确定。乡镇办企业,在承包基数之内部分(即利润计划),在作了各项提留
之后,上交乡镇经委30%,企业自留70%;超额部分,上交20%,自留80%。计
划内企业留成部分80%用于发展生产 (其中30%~50%补充流动资金,10%用于
职工奖励,10%用于职工福利,超计划留成部分,40%用于发展生产,30%用于
职工福利,30%用于职工奖励) 。企业自留部分的使用要正当,企业列出支出计
划,报经乡镇经委批准后开支。村办企业,上交村委会部分一般掌握在25%~30
%,剩余部分80%用于发展生产,2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
4.企业承包后, 乡镇经委、乡镇财政所对乡镇办企业,村委会对村办企业
有财务检查、监督权,或直接任用、管理财会人员,以保证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
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
5.积极发展股份式合作企业, 不论是乡镇办企业还是村办企业,都可将固
定资产和自有流动资金划股,作为集体股份,另外吸收职工群众或其他单位、个
人集资入股。股息可取银行一年定期存款的利息。股金分红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
税后利润中列支。
6.村办企业承包后,仍要坚持首先安排本村劳力的原则,不要任意辞退本村
劳力廉价雇用外地劳力(技术人才、特需人员例外)。在本村劳力确实不足的情况
下,方可雇用外地劳力。乡镇办企业也要本着安排本乡镇剩余劳力的原则,优先
安排本乡镇劳力。
四、关于各项提留和利润返还问题
1.工副业较发达村,可以从工副业的利润(上交的30%) 返还中全部抵减应
由农民向集体缴纳的各项提留,剩余部分再返还给农民。
2.半工半农村,可以从工副业的利润(上交的30%) 返还中全部或大部抵减
各项提留,不足部分再向农民提留。
3.纯农业村, 要按省规定向农民征收集体提留,提留比例可以低一点,但
不能低于人均纯收入的6%~7%。
4.专业户、 劳务输出等个体经营者,也应承担社会义务,对他们的提留应
略高于一般农民,可按纯收入的5%~10%提留。
5.基建工、 义务工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可根据本村集体经济的承担能力而
定,集体有能力承担的,可由集体承担;集体不能全部承担的,可由集体和农民
共同承担;集体无力承担的,可按劳力分担(不要按人口或责任田分摊)。各村都
应制定计划,量力而行,兴办集体事业。基建工、义务工可由村委会安排使用,
也可有乡镇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后集中使用。
6.区、 乡镇政府和部门,兴办公共事业,均应纳入计划,经同级人民代表
大会审查通过后实施,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

中共淄川区委关于党政干部端正党风的十条规定

一、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干部都要自觉增强党性,严格按党章和《准则》办
事,按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办事,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二、不论哪一级干部,到基层出发,一律便饭就餐,不喝酒,并按标准付足
钱和粮票。
三、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成员和区直部门负责人在淄城城区办事,除
有陪同任务和特殊情况以外,不用小汽车。乡、镇负责人在本乡镇办事,一般不
用小汽车。
干部私事用车,一律按规定收费。
四、各级干部要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或接受下属
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物品,购买物品一律照价付款。
五、必要的招待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禁止铺张浪费,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六、严格组织纪律:要党内党外有别;会内会外有别;干部出发和有病要履
行请假手续。
七、各级领导干部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下边
办实事。
八、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物质奖励。
九、严禁以任何借口违犯规定发放钱、物。
十、上述各条,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并按照端正党风责任制的分工,保证
分管的部门和单位执行;违者逐级追究责任。
1985年11月4日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民进城镇经营工商业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
济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城镇市场,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区
政府决定:敞开城门,积极支持、鼓励农民进城镇经营工商业。现将有关问题规
定如下:
一、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允许乡村集体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和农村
“重点户”、“专业户”、个体工商户进城镇务工经商、设厂办店,开办各种服
务性行业。打破地区界限,不限经营方式,凡来我区城镇经营的,有关部门要积
极予以支持,帮助办理手续。
二、根据我区城镇的实际情况,当前以淄城、洪山、昆仑三处城镇作为对内
对外开放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重点城镇。在淄城地区划出淄城二路西段作为
农民进城经商一条街;确定水上公园周围为农民进城开办服务、文化、娱乐性行
业的场所,扩大西关大集经营场所,把北至铁路桥,南至水上公园的西沿河路全
部作为露天市场,形成一条商业路。
三、进城农民允许在统一规划的商业网点范围内建设永久性、临时性设施,
并发给证书。城建部门免收配套费,税收部门免收建筑税,所建房屋产权谁建谁
有。可以转让、出租、买卖、进城农民可以在城区租赁或购买公房、民房进行经
营或将其改建翻新后进行出租、出赁、出卖。各镇政府还可以组织当地村、队、
农民联合体,在允许范围内建商品房,供进城农民租赁、购买进行经营。
四、对于淄城二路西段和西沿河路的沿街房屋,属公房的一律倒出供进城农
民租赁,购买进行经营;属于私房而且住户需进行经营的,可优先安排。否则,
要听从有关部门的安排进行搬迁。
五、临时和短期进城经商的农民,可到所进城镇公安部门办理临时户口手续,
口粮按统销价格卖给当地粮所,然后到经营地粮食部门购买成品粮。建有固定设
施,长期居城镇经营,原来所包土地已交回或转让的农民,可到公安部门落长住
户口,作为非农业人口统计,从粮食部门购买加价粮作为口粮,为所在城镇的一
员,享受所在城镇的权力和待遇,承担其义务。
六、进城经营的农民,无论集体、联合体还是个人,首先要写出申请。经乡
政府批准后,到所去城镇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允许在国家规定
范围内招雇工人、技术人员。被招雇者的户口、粮食关系不变。
七、要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借口向进城农民强摊硬派。对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抵制或向司法部
门提出控告,并索赔经济损失。
八、加强农民进城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建立由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
组,下设农民进城工作办事处,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做好农民进城的服
务工作,特别是计划、物资、工商、银行、建行、邮电、供电、公安、粮食等部
门都要积极提供方便。
九、欢迎外地集体和个人来我区投资办厂、设店,兴办有特色的服务性行业,
并享受上述待遇规定。
要求区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都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打算,订出
措施,使我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工作健康发展。
1985年1月24日

中共淄川区委关于成立淄川区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为搞好我区区志编纂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川区志编纂委员会,由张志
才同志任主任,王复荣、张效祥同志任副主任,刘立庆、曾昭忠、纪云青、冯衍
章、李学安、张庆禄、信登先、孙承浩、魏以才、刘馨芝、赵东来、曹培忠、宋
冬青,杨世利、李荣厚、杜新政、韩兰祥、齐茂玉、邹光林、刘文山、刘长林、
高英威、张恒、孙传文、杨登基、李长兴、杨善彬、纪荣梓、耿俊河、黄景玺,
张振庭,杨恒凤、何本栋、李守德同志为委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档案局),曾昭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立庆、
孙传文、张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1982年3月11日

淄川区包干到户农业生产责任制试行(完善)办法

包干到户(即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三中全会精神
指引下,通过多年实践,历经筛选、溶合、演变而成的一种利益最直接、责任最
明确、方法最简便的联产(利)承包责任制。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
它是在坚持几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分户(分散)经营,包干分配。包干分配的基本
内容和做法,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它取消了工分
制,减少了分配环节,使农民摆脱了不合理的负担,实现了生产和经营的两个自
主权,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群众称它是“振兴农业的一大法宝”。
第一章土地承包和生产资料
第一条,合理划分承包土地。社员承包土地可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如:
①全部土地按人劳比例或人口平均划分,按标准产量确定上交国家的和集体提留,
②按人口划分口粮田,按劳力划分责任田,按责任田的承包产量确定上交国家的
和集体提留;③留下部分机动田,承包给部分农户经营,包产内的产量作价归集
体,保证上交国家的和集体统一用粮,其余土地作为口粮田,按人口划分,抵作
口粮。
第二条,土地承包,要首先按照土质好坏,距离远近,耕作难易,水利条件
等情况分等定级,以三至五年的平均产量为依据,按级定产,作为标准产量;然
后按产分地,并尽量做到以户连片,以便于耕作和管理。有荒山滩的队,在划分
土地承包时,还要尽量做到土地与山滩统一划片承包,以利于在总面积上发展林、
牧各业,增加效益。
第三条,前段已经实行大包干或联产计酬、包产到户,现在改行大包干的单
位,土地划分基本合理,群众意见不大的,就不要随意变动,个别问题,可以个
别调整解决;土地划分很不合理,群众意见很大,必须重新划分的,要广泛征求
群众意见,本着有利于各业的长远发展,认真搞出方案,经过反复讨论统一认识
后,再行划分,严格防止发生混乱。由于土地调整牵扯到今年已经分户种植的麦
田的,仍要坚持谁种谁收,从明年夏播作物开始按新划分的地片执行。
第四条,为了有利于种地养地,土地承包后,要长期稳定,一般可五至十年
不变,做到添人不补(可从集体用粮中补贴口粮)、减人不抽(从多交提留中解决)。
因人口变动较大或国家征用土地、农业基本建设占用等情况,需要调整时,必须
经社员讨论,报公社(镇)批准。
第五条,集体的牲畜和中小型农具,可固定给社员使用管理,根据现值规定
使用年限,逐年收取折旧费。超过使用年限,适当给予奖励,人为造成损失,按
价赔偿,繁殖幼畜,比例分成,也可直接作价归社员所有,收回价款,作公共积
累。但作价一定要合理,严防低价处理,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
第六条,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后,集体的公房,可用于兴办集体工副业、储
存保管集体财产,也可以兴办学校或作其它集体福利事业用房,一律不准拆分或
变卖。
第二章搞好统、分、包
第七条,总的原则是,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通过包把统和分结合起来,做
到统而不死,分而不散。根据目前情况,集体要做到以下几个统一:①土地统一
承包和管理;②根据国家计划要求,统一安排种植计划和统购、派购任务;⑧统
一确定和安排集体提留,照顾好四属、五保、困难户;④统一管理水利设施和集
体大中型农机具;⑤统一安排经营集体工副业;⑥统一调配使用劳力;⑦统一规
划和组织农业基本建设,⑧统一安排关键性的生产措施。
第八条,合理确定上交提留。要根据需要和用途,做到提留合理,使用得当,
尽量减轻社员负担。社员上交的任务,一是完成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和交售粮、油、
猪、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征购和派购任务;二是上缴集体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
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优抚照顾和各类人员的补贴等。提留的办法,可根据
具体情况民主讨论确定。
第九条,为了搞好农业基本建设和公共福利事业,要认真搞好山、水、林、
田、路、村综合治理和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确定每年的基本
建设用工和义务工,按包干到户的标准产量或按劳力合理分摊到户。对超投工的,
要合理付给报酬,欠投工的,要向集体交款或处以罚款。有条件的也可以对基本
建设投工支付工资或补贴。
第三章工副业和多种经营
第十条,工副业可根据规模大小和工序简繁,承包到厂(队、组)、专业户、
重点户,专业工生产和经营,包干交利,自负盈亏。在确定包干交利指标时,要
根据付出劳动量的大小、工作难易、生产条件等,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标准。承包
者使用的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归集体,承包者没有处理权。集体可根据财产价值
和使用年限提取折旧费,以保证集体经济不受损失。
第十一条,对集体统一经营的畜牧业、养殖业、渔业、商业、服务业,手工
业等多种经营,可承包给专业队(组)、专业户、重点户、专业工,包干交利,自
负盈亏或缴纳集体提留及管理费。
第十二条,大力扶持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凡与集体有承包关系的专业户
和重点户,集体要在生产资料供应、技术、资金等方面,积极予以扶持。同时要
大力提倡和支持自营专业户、重点户。对不使用集体生产资料,与集体无承包关
系的自营专业户,除按劳力平均负担的标准缴纳公积金、公益金等集体提留外,
其余收入应全部归己。自营重点户基本属于家庭副业,可按从事家庭副业对待。
要积极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开展多样化商品性生产,搞活农村
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第四章林业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集体的林场、果园、苗圃和成片林木,可专业队、专业组、专业
户、重点户、专业工承包管护,收益包干交利,比例分成或确定报酬,“几定一
奖惩”。沟、渠、路、村边的集体树木,可按线、段、片划分承包到户、到人管
护,确定报酬,“几定一奖惩”。田间地头的零星树木,一般可树随地走,或地
随树走,树上树下一起承包,树权归集体,定值保本,收益分成或定交集体提留,
损毁树株加倍经济’处罚,管护好的予以奖励。要特别注意积极鼓励社员在二十
五度坡以上的山岭梯田栽植各种经济树,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报酬和奖励
制度,以加快林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宜林的荒山、荒滩、荒坡和疏林地,可连片划分到户,按集体统
一规划要求,限期植树造林,树权归户,长期稳定不变;或集体统一规划,统一
供苗,承包到户,包栽包活,管护到底,长期不变,收益分成,提留或确定报酬,
“几定一奖惩”。
集体的育苗地可承包给专业队(组)、专业户、重点户、专业工经营,统一安
排树种,包干交利,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集体的林木严禁乱砍滥伐。需要采伐必须遵照国家《森林法》的
规定,报区批准,发给采伐证。无证采伐,以破坏林木论处。
第五章 农业机械管理
第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可实行定时间、定务农任务、定车况、定折
旧费、定上交纯利的办法,承包到组(队)、到人,单机核算,包干交利。要首先
保证农业生产的需要,并接受农机部门的指挥和监督,搞好安全生产。
第六章 农业基本建设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由集体统一规划和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
和施工条件及要求,可以统一调配劳力集体施工;也可以划分任务,明确要求,
分户施工。所用工日一律由各户分摊的基本建设投工和义务工负担。
为了鼓励社员在承包土地上搞小型农田基本建设 (如小型水利工程、整平土
地、扩大耕地面积等) ,可按增加效益的大小,给予合理的报酬和补贴。报酬和
补贴标准,可由社员民主讨论确定。
第十八条,对现有的机井、排灌站、水库、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要建立
统一领导,分散管理,“几定一奖惩”的管理制度,承包给专业组、专业户、重
点户、专业工管理。并合理确定用水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用水制度,统一安排使
用。
第十九条,社员承包的土地,只有种植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买卖、典当、
出租和转让,不准擅自在承包地里盖房、建坟、开矿以及挖坑起土和荒废,违者
集体有权收回和给以处罚。社员失去经营能力的,集体要将土地收回另作安排。
农村建房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尽量不占用耕地。需要占用时必须逐级上
报,经区有关部门批准。
第七章 农业科学技术推广
第二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发展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农科
队(组)、科技户、科技示范带头户的作用,把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的活动开展起来。
对农科队(组)要实行定项目、定费用、定报酬,按成果计奖惩;对科技户、科技
示范带头户,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奖励。科技队(组)、科技户或有科技专长
的人,可广泛与各业承包户建立科技承包责任制,增产增收比例分成,减产减收
经济赔偿,或专项服务,专项收取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为了繁育和推广良种,可以组织有技术专长的承包户专门繁育
作物良种,顶抵包干任务;也可以划出一部分土地专作种子田,承包到专业户,
专门负责良种繁育。
第八章 做好优抚照顾。合理确定各类人员报酬
第二十二条,对烈军属、残废军人,要按照政策给予优待。春季一次确定,
多收不减,少收不增。生产有困难的,可由劳力出义务工帮助代耕;生活有困难
的,可从集体提留中解决。其优待照顾的粮、款标准,可略高于本队社员的平均
水平。
因工伤亡、致残社员的家属,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应参照对烈军属优
待办法,视其困难大小予以照顾。对无劳力的困难户,也要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
扶持和照顾。五保户的生活要由集体全部包下来。五保户生病时的医疗、照料、
死亡后的殡葬等都要妥善安排,负责到底,其遗产归集体所有。
第二十三条,合理解决民办教师、托幼保教人员、赤脚医生、赤脚兽医等人
员的劳动报酬。民办教师和托幼保教人员的报酬,除国家的补助全部归本人外,
已承包口粮田的大队要从集体提留中再给予适当的定额补贴,数量多少,由社员
民主讨论确定。一般本人收入加补贴要不低于同等劳力收入水平。
赤脚医生和兽医,可承包口粮田,集体将药品、设备等作价为底垫资金,包
给他们使用,按国家规定行医,自负盈亏。工作需要而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也可
以只行医,不包田,口粮从集体提留中解决。
第二十四条,合理确定干部的报酬。生产大队干部的报酬一般应享受定额补
贴,其补贴后的报酬一般应略高于同等劳力收入水平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报
酬数量的确定,要经过社员民主讨论,并报公社(镇)批准。
其他干部可实行误工补贴。
第九章严格履行合同制
第二十五条,合同制是具体加强经济管理的手段。签订好合同既是保证各业
生产计划和包干上缴任务落实到每家每户的计划书,又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
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分配方案。因此,包干任务确定
后,承包双方要认真严肃地签订合同。合同要对甲(生产大队)、乙(承包者)双方
的责、权、利规定明确清楚,并经上一级领导机关签证监督。合同一经签订,就
生法律效能,必须共同信守,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单方毁约。单方毁约者,
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和自然灾害,造成严重减产减收时,经双方
协商并征得监督机关的同意,可以对原合同进行调整修改。
第十章 加强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随着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实行,生产队核算分配已经没有实际意
义,可以取消,由大队统管。有些大队为了便于组织和管理生产,也可以保留生
产队,或采取合并的办法减少生产队。但这种生产队一般可不再进行核算分配,
主要是协助大队组织生产和管理行政工作。有的暂时条件不成熟,也可以暂时保
留生产队核算。凡是取消生产队核算分配的,要认真处理好生产队的财务工作。
生产队的固定资产和积累,是社员群众集体劳动的结晶,任何人不得多占和平调,
由大队统管。大队要认真搞好对生产队的清资清物清账工作,处理好债权债务。
第二十七条,加强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大队要设专职财会人
员,统管经济核算,检查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搞好承包者的收益分配和产品、
产量、收入、费用等的调查统计,定期分析经济合同情况,总结经营管理经验,
促进各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对集体提留的开支,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格
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准请客送礼。动用较大数量的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基
金和粮款,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各种帐目要定期向社员公布,社员有权查
问,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支。社员按规定上缴的收入和社
办工业返还利润及工副业、多种经营收入多的单位,除留足集体积累,扩大再生
产和农业基本建设等所需资金外,剩余资金可按标准产量、按劳力、按人口或以
奖代分等进行分配。
第十一章 加强领导,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大队党支部、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
制宜地制定本单位农、林、牧、副、渔、工、商各业的生产计划;合理确定和调
整各项包干指标,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推广农业先进科学技术,统一规划和组
织农田基本建设;发展多种经营和帮助社员搞好家庭副业;积极扶持专业户、重
点户的生产,搞好财务管理和分配,照顾好四属、五保、困难户;加强思想政治
工作;做好社会救济、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民兵训练、治安保卫、民事调解等
各项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经济,保证国家法律、法令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大队规模的大小和工作的繁简,大队领导班子的干部一般
可设三至七人。大队干部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要按业分工,建立严格的干
部经济责任制,实行按业负责。按照所管经济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报酬浮动或
奖惩。其他干部也要分别联系分工专业的经济效果参加分配和奖惩,把干部工作
的好孬同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以利于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
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因年老体弱不能继续任职时,可作退休性安
置,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第三十条,社员要服从大队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包干合同,服从集体统一
安排的义务工和基建工,爱护集体财产,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并按照规
定实行计划生育,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型农民,为建设具有
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各社(镇)队可参照本办法因地制宜地制订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
1982年12月

黄家铺乡夏庄村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

夏庄村,自(19)52年就有40%的农户组织了起来,到(19)53年组织到60%,
经过总路线的教育及冬季三位一体的中心工作的推动,广大群众提高了觉悟,认
识到只有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的路,才是大家富裕的道路,绝大部分互助组员
要求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全村报名入社的有51户。为使合作运动稳步发展,工
作组帮助劳动模范贾传绪与村主任贾荣元两互助组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社
共23户,139人,入社土地228.96亩(共土地2,10.21亩),男整劳力27人,半劳
力7人,女整劳力28人,半劳力12人,驴l头,牛7头,猪29头,喷雾器4部,水车
五架,鸳鸯罐lO架,轳辘4架,耩子4把,小车11个。
建社经过分以下四个步骤:
1.酝酿阶段,共用四天时间。主要解决了组员以下几种思想顾虑:
①怕入社不自由。如贾会元说:“土地劳力都入了社,归全社所管,自己不
自由,到春天没的吃,自己不能出外干活,生活怎么办?’’
②靠社解决困难的思想。如贾久洪说:“咱这就好了,入了社过好日子,就
不用咱操心了,到春天没的吃,有社里给咱解决困难。”
⑧怕人多,心不齐,干不长的思想。如贾久振说:“合作社好是好,就是怕
割不了麦子刀(意思是到不了麦收就散了),并说:“为家人家过日子,兄弟们多
了还分家,伙不上来,这些人组织到一块准不行。”
④怕土地入了社,自己不方便。如贾军绪说:“土地入了社,咱要种点棉花
也不行了,小孩子要吃个青穗子,怎么样?”
⑤年老的怕入了社后,自己不能干,顶不上工分,没饭吃的思想。
⑥怕入了社后开会多。如贾久珍之女说: “我别的不怕,就怕入了社开会”,
并说:。“叫我吃饭干活行,叫我开会我可不干。”
⑦认为人家都参加了,自己不参加不好看。
在酝酿过程中,首先召集了两个互助组的组员,进行了学习,然后分组座谈
与家庭座谈,利用积极分子,每户去解决社员的思想顾虑,除大会动员外,领导
上有意识的掌握了两个问题:一是经教育有13户表示了决心,坚决将社办好,无
论到多咱也不退社,这样有坚实可靠的力量。二是培养了领导骨干,社内有党员
2人,团员3人,村主任2人,积极分子9人。
2.成立筹委会,评产入股,共用了9天的时间。
在以上思想酝酿成熟的基础上,掌握了民主原则,分组座谈,选出本社筹备
委员会,共儿人,其中主任3人,并有妇女3人,随即转入评产入股。在评产前,
首先召集了筹委会与积极分子学习了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农委关于目前试办农业生
产合作社中的几个问题的意见,在思想上明确后,即转入实际行动。
(1> 土地评产,首先由筹委会研究,将全社土地进行了排队,划分了四种类
型,又利用积极分子到各户召开家庭会议,了解各户土地的实际产量。然后,筹
委会吸收了几个积极分子参加,下坡作了实际堪察,这样三方面对起头来后,初
步确定了产量,随即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公布,按土质的好坏、土地远近、有无
水利、种植习惯四个条件,由社员代表逐户逐块进行串查修正,代表再带回去征
取家庭意见,最后确定。全社228.46亩地,评定产量52608斤,每亩平均229斤。
在评产当中,掌握了不断教育提高社员的社会主义的思想觉悟,并具体解决了以
下几个问题:
①计算实产量时,一般规律是少报土地投资部分,企图提高土地产量。如贾
X X,共地12亩,自报实产量,每亩500斤,并说:“高咱都高。”经教育后,认
识到提高了土地产量,实际是对劳力报酬部分的剥削,是不公平合理的,社员认
识到这一点后,都根据实际将产量低下来。
②树、坟、枯井等,应减低产量,树还可折价入社。
⑧分种之地,典进之地,入社后即为社内之地,为了计划经营,由社内另与
地户订立合同。
④另外有两户开了河滩地6亩, 无地权,又不拿公粮,夏季若被大水冲了,
一粒不得。经协议,麦子社员自己收,社内种秋庄稼,水若冲了粮不算,若不冲
由社内于季后还他开地时所用的工夫钱。
<2> 农具问题,经协议小农具私有私用私修,大农具私有公用公修,采取补
贴成色的办法,按物估价,分为几年,平均每年补贴,如贾X X水车能浇15亩地,
价值200多万元,能用3 O年,决定每年贴补10万元。
<3> 牲畜问题,私有私养公用,社内支工钱,按全社牲畜排队,评出固定工
资,社内用一天支一天的钱。
<4>劳力评工,首先评出长年固定工分,这样便于社内计划生产,调配劳力,
发挥劳力专长。然后再根据每人实际劳动情况,进行调整。
<5> 麦田入社,计算出投资数来,带麦入社,但社员一般想多报投资数,经
教育纠正。
3.民主建设。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通过充分酝酿协商,用两天时间成立了
以下组织:
<1> 成立管理委员会:即社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全社一切事务,选出正主任
(社长)1人,副主任2人(有一女副社长),委员八人。
<2>准备成立监察委员会,负监督察核之责。
管理委员会分工, 委员中有1人任会计,另外再找一会计;设两个保管员,
一为财务保管,一为保管农具、牲畜等。
分三个生产大组,每大组又分两个小组,由社务委员具体参加领导,并各设
组长2人(男一、女一)组内设记帐员,负责记组内工分,每五天向会计报帐。
并设一副业组,开粉坊,已与供销社订立了合同,已开工。
准备成立技术研究小组,负责研究农业技术,供献管理委员会,以便领导好
生产。
准备成立宣传小组,负责全社文化宣传事宜。
4.订生产计划,共用了4天的时间,其大体如下:
<1>春田66。4亩:
①种高粱39.1亩,每亩产量300斤。
②种谷子14.3亩,每亩产量300斤。
⑧种棉花13亩,每亩产量150斤。
<2>麦田162.56亩(水田每亩产量350斤,旱田每亩200斤)。
<3>麦茬地:
①种晚谷64.36亩,每亩产量500斤。
②种豆子21.4亩,每亩产量200斤。
③种玉米76.8亩,水旱田平均产量350斤。
以上全年共产量171032斤。
比去年水田每亩增7,1斤,共121亩,共增8662斤,旱田每亩增15斤,共107
亩,共增1605斤。共增产10267斤。
根据以上计划,社员对每户收入已大体心中有了数,只要积极努力,实现了
计划,即能增加收入。
对积肥问题,经研究根据每个社员家庭积肥情况,分配任务,订出计划,所
积之肥由社内根据市价评出价来购买,两方自愿。
该社悬而未决的问题尚有:社长未定;军属代耕问题;社员负公役问题。
该社的建立主要掌握了以下几个环节:
1.从始至终运用了骨干积极分子,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
2.在评产入股时, 掌握了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特点,即照顾了社
会主义性质,集体劳动的方面,又照顾私有制的方面。
3.对社员的思想掌握比较及时, 特别是对妇女的思想,由于运用了骨干积
极分子深入各户进行教育,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同时对初期表示入社的51户,
因才开始办社,没有经验,户多了更不易办好,且进一步分析其中有个别思想不
通或动机不纯,这样即未全部吸收其入社。
4.事先充分酝酿,掌握了积极分子,考验了干部,为建社打下了干部基础,
才开始即讨论了社干的条件:一是要肚量大,有忍耐性。二要大公无私。三要民
主作风好,有积极性。四要有生产经验与领导办法。五要有爱国主义思想。经过
建社工作的经验,为成立各种组织打下了基础。
淄川县委工作组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三日

淄川县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淄川县于6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共到各界人民代
表267人。 大会上听取了李县长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报告,公安局张副局长关于
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及中共淄川县委赵政委对今后抗美援朝各项工作的建议。我
们到会的全体代表经过小会与大会的讨论,完全同意以上的报告与县委的建议。
大会认为,过去在抗美援朝总的政治任务下所进行的结束土改、动员参军、
镇压反革命、夏收、夏选、夏种等工作,都获得很大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和中央
人民政府毛主席的正确领导及到会代表们的努力分不开的。但同时我们工作中还
存在着不少缺点,必须努力克服。因此,为了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今后抗美抗朝
爱国运动,经过大会研究,通过如下决议:
一、在已往抗美抗朝爱国运动的基础上,继续广泛地深入地和持久地进行爱
国主义教育。务使达到每乡每村家喻户晓,使每个人都受到抗美抗朝爱国教育,
特别是发动妇女是最重要的一环,使每个人都了解抗美援朝是自己的事情,是为
着看住大门,不受二茬罪,在此基础上坚决的响应贯彻全国抗美援朝总会的三项
号召,作好以下三件工作:
①普遍检查订立爱国公约:全县各界、各团体、各机关、各厂矿,凡已订立
爱国公约的要认真进行检查,总结执行的程度;再根据当前形势与工作发展的要
求,不断地进行修正与补充新的内容,使所订的爱国公约不是形式的一张空纸。
凡未订立爱国公约的要根据省抗美援朝分会的号召,迅速按本团体、单位、家庭、
个人的具体情况,经过民主酝酿,认真讨论,慎重考虑制订出爱国公约,使爱国
公约成为单位、团体、个人的经常检查与切实贯彻各种运动的具体行动纲领。
②响应山东抗美援朝分会捐献“山东空军师”的号召,我们为了打垮美帝国
主义,为了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根据全县群众政治觉悟和要求,全体代表一致
意见:捐献战斗机一架、高射炮一门,献给祖国,这个任务是最光荣的,是为了
缩短抗美援朝胜利时间,为了减少中朝英勇作战战士的伤亡。我们认为完全有力
量,但我们进行这一工作时,必须在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原则下,在工厂、矿山
企业单位,发挥工人生产的积极性,提高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从增加生产所
得部分中捐献给祖国。农村要开展爱国主义发家丰产运动,研究改进生产技术,
精耕细作,防旱防涝,防除病虫害,多积肥施肥,并增加副业收入,以半年增产
收入部分捐献。工商业者要从改善经营管理,节约消费,增加收入的部分捐献,
其他机关团体都可用劳动生产、节约等方法进行捐献。
另外,夏征快到,我们要大力向群众宣传,提出缴好粮晒干粮,一次交清公
粮建设国防。要提出户与户,村与村,区与区展开缴公粮的竞赛运动。
⑧认真地经常地作好优待和抚恤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的工作,我们要经常
关心照顾烈属、军属与残废军人的生产与生活的困难,保证代耕烈属军属的土地
增产粮食,尽先解决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的就业与子弟入学等问题。
二、坚决贯彻《惩治反革命条例》,广泛的发动群众掌握镇压反革命政策,
对反革命分子坚决进行镇压。凡逃亡在外的反革命杀人罪犯,无论其逃到天涯海
角,我们要尽一切可能,将其归案法办;对现押的反革命罪犯,要广泛的召开代
表会,要大张旗鼓,作好宣传,发动群众,弄清案情材料,吸收各界民主人士参
加,统一计划,根据处理积案办法,迅速处理,以求得正确的迅速终结积案。
三、继续贯彻结束土改的指示方针,消灭地主阶级,在前段检查结束土改工
作的基础上,很好的根据检查结束土改的五大标准,发动群众,继续检查结束土
改工作,完成土地改革的历史伟大任务。
四、组织起来,抓紧生产季节,大力进行查荒、灭荒、抢种、多锄,未种上
的要设法水种,进行抗旱防涝准备,及时修棉护烟,很好的推动沤绿肥,注意防
除病虫灾害,改良农具,提高生产技术,保证多打粮食,坚决完成(19)51年的爱
国发家丰产任务,以充实支援人民志愿军与建设国防的物质力量。
以上决议我们全体代表有信心有决心,团结全县人民去完成。
1951年6月26日

淄川战斗经过

华东野战军粉碎了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和胶东之后,由战略防御转为战
略进攻。山东兵团所属各纵队经过新式整军运动之后,根据党中央、毛主席提出
的歼敌任务,发起了胶济路西段战役。此役采用“挖心战术”先打周村,敲掉敌
人的指挥中枢,使整个守备区的敌人失去指挥。这样,将济南、潍县之敌拦腰截
断,进一步孤立敌人,以达分割歼灭之目的。
3月1日,七纵队奉命由平度出发,沿胶济路以北西进,经九昼夜行军进抵兴
福镇地区。 3月11日,又受命进入张店、淄川以西区域,阻击张店,淄川之敌西
援周村,确保围歼周村之敌。
当部队进至张店以西地域时,发现张店之敌弃城向周村收缩。经野外截击,
毙伤敌500余人,俘敌2550人,我军攻占张店。3月12日,我军插入淄川与周村之
间, 并包围了淄川之敌。3月10日,我十九师控制西关,大部守敌千余人向西南
逃窜至三台山为我鲁中部队歼灭。17日3时,我军趁势占领西关。3月19日,我军
从淄川城周围选择了九个突破gl实施攻城战斗。 当日下午4时30分,二十一师于
东关内爆破成功,该师六十一团一营突破告成。尔后,即以五十八团、六十团、
六十一团、六十二团投入纵深战斗,战至20日24时,歼灭了文化巷之敌,淄川古
城宣告解放。经近十天外围和攻城战斗,全歼蒋匪淄博警备旅旅部及其所属第三
团、整编三十二师新三十六旅之一0六团、交警第一总队(即新编铁路团) 及博山
团管区、联勤总部一。九库、淄川县政府、淄川自卫总队、博山自卫队、沂蒙大
队等12045人。
(载1948年4月《大众日报》)

攻战淄川东关战斗
前线记者报导攻战淄川东关战斗情形讲:3月19日下午4点40分,解放军开始
总攻淄川城,大炮震天似的怒吼起来,东关敌防守城垣上的炮楼、掩体、盖沟象
陨石一样的一块块落下来,烟雾弥漫着四周,接着是闷沉沉的一声巨响,东门坍
掉了半边, 黑烟直冲云霄。解放大军的勇士们在距城100多米的空地上,飞快地
接近了城墙。敌人这时以一切可以集中的炸弹、炮、轻重机枪猛烈轰击这个仅长
30米突破的缺口,于是,一幕激烈的攻防战展开了。解放军某部一营二连二排副
董金才,带领五班最先冲上了突破口,敌人集中了两个连反扑;五班长包继乐沉
着的以冲锋枪扫射着,手榴弹在敌群中不断的开花;三连指导员陆在恒率一班副
杨云,在城垣上以一挺机枪掩护了二班副隋焕韩、战士李俊富进行连续爆炸,迫
使敌人向后紧缩;宋新成、胡玉成的一挺重机枪紧紧的配合步兵,压下了大街敌
人的几次反扑;六连一排长蒋家连指挥掷弹筒手张志仁连续三炮,命中敌炮楼的
枪眼;一班长王克斌把一挺加拿大机枪的管子打红了,他就用小便浇冷再打,他
左脸颊被弹片打穿了,自己把铁片从嘴上挖出来,继续作战;一连三排副尤习之
率三班长陈如珍等,以六挺冲锋枪、一支步枪打垮了敌人三次反扑。六小时内,
敌人共进行大小二十余次反扑,并从西、南、北三面火力轰击这块仅有30米的缺
口阵地,但终被我解放军一营勇士们一一粉碎。最后,六连也冲入东关,连长陈
崇余亲自带着三排,一上去就击溃敌人两次反冲锋,接着进行反击。敌人此时经
我前后连续杀伤,狼狈不堪。我四、五连当即勇猛挺进,歼灭蒋匪两个多连。巩
固东门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突破口,保证了解放军源源进入城内。
(载1948年4月6日《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