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其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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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梦庚(1847~1924) 淄城镇慕王村人,祖籍二里乡苏王,淄邑境内有名的
地主兼资本家。
1890年前后,他经营烟业商号“义昌烟坊”,垄断了县内的烟草行业。他为
了谋取暴利,在红利分配上制定了一套极不合理的制度。他作为经理,年分红高
达2000元。帐房、大伙计层次分明,差额多倍,学徒者只管吃。占有土地1400余
亩,大宅院6处,仅居室四周就有近200间房屋,另有占地30余亩的大花园一个,
“中西医院”一处,其房产总面积为整个慕王村的四分之一强。其土地分布,南
至查王, 北到张店沣水一带,大庄园5处,出租土地1200亩,每年坐收租粮28万
斤。城张村民大部分是他的佃户。束梦庚在土地经营中和他经商一样,剥削花样
繁多,雇长、短工,土地出租、放高利贷,盘剥聚财。邢家庄傅×给他当长工17
年一无所得,年迈被解雇,冻饿街头而死。
1912年,束梦庚充当淄川县第一任商会会长。1913~1914年期间,曾组织过
商团。此外,束梦庚还开设有同济布厂、陶瓷、油坊、烟坊、酒店、煤炭、杂货
等店铺十几家,银号多处,遍及城西,并于济南开设“谦记银号”,济南的大商
场亦有其主要股份。
翟超(1909~1940) 又名翟丕超,字效生,昆仑镇洄村人。1931年考入区长
训练班,于济南受训。结业后回本县任第四区区长,后因避籍调任章丘县第四区
区长。撤区后,回乡任教,并充任淄川县联庄会第四区区队长。
“七·七”事变后,翟超以抗战为名,以原四区队武装拉起游击队。1938年
受秦启荣所编,番号为冀鲁边区抗日游击纵队第十七梯队、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
会别动总队第五纵队第十七梯队、山东保安第十旅,翟超分别充任队长、旅长兼
淄、博、章总指挥、十二专区特派员。他四处网罗势力,部队很快发展至1300余
人。
1938年秋,翟超奉秦启荣之命率部驻扎田庄一带,不断与抗日军民制造摩擦。
1939年8月, 国民党反动顽固派制造了“太河惨案”,杀害抓捕我军干部、战士
200余人, 接着又对我抗日武装制造挑衅事件。我八路军山东纵队三支队、四支
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奉命对占领淄河流域的顽军展开了自卫反击战。国民党
顽固派所谓“八大司令,,一败涂地,溃不成军,翟超于慌乱中西逃。
1940年1月,翟超又受秦之编为苏鲁战区游击第三纵队第九支队。4月,我军
采取奇袭战术,一举攻克其长期盘踞的巢穴田庄,翟超于乱军中毙命。
李维翰(1887~1940) 字墨林,又名李国钧,化名李乐天,磁村乡马庄人。
1909年,入山东法政学堂读书,卒业后往陕西,在冯玉祥第十六混成旅做军法官。
后充任陕西扶风县、郦县、河南宝丰县、鲁山县、内黄县、滑县县知事。1927年,
北伐军至河北大名地区,李维翰调任滑县大名府直南行政长兼民团副司令。北伐
战争结束,任河北黄河河务局长。
1929年,山东省主席孙良诚被撤职,李维翰亦受株连,于1930年冬移居北平,
与人经商。1932年,他重贿蒋介石亲信,被委任为河北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
兼保安司令。不久,调至蒋介石行营充当高级参议。后因嫌俸禄低,告官北归。
1934年至“七·七”事变,他在河北省曾先后充任献县县长、沧州行政督察专员
兼保安司令。
“七·七”事变后,李维翰弃沧州归故里。1937年12月,日军侵入淄川,李
维翰带家眷迁居济南。1938年去河北国民党省政府任民政厅长。1939年底,他代
表河北省主席鹿钟麟赴重庆谒见蒋介石。为了分化原冯玉祥系统的势力,蒋介石
即委李维翰为河北省主席。在返冀途中于河南省濮阳县境内死去。
高福斋(1896~1941)淄城镇城三村人。家有土地500余亩,房屋100余间,另
有店铺。他官欲熏心,1923~1924年间充任淄川县保卫团团长,团局下辖十路分
团,拥兵280余人,成为势压淄城的头面人物。嗣后,卖地200余亩,捐款4000余
元于山东省政府,贿任山东省参议员,常住济南。
1937年12月,日军入侵淄川,四处网罗地方反动势力,开展所谓“宣抚安民”
活动。高福斋丧失民族气节,甘心为虎作伥,暗地派人与驻洪山日军取得联系,
倍受日酋赏识, 便派“宣抚班”进驻淄城,支持他于1938年1月建立“地方治安
维持会”,并委高福斋为会长。自此,他横行乡里,为敌效劳,大肆搜捕抗日积
极分子, 曾先后逮捕十几人,送交日本侵略者,其中一次即逮捕8人,均被日军
残酷杀害于洪山镇东砟子堆。
1938年1月31日~2月14日,高福斋伙同日军制造了“河东、杨寨、龙口”三
大惨案, 残杀无辜百姓400余人,烧毁房屋3400余间,牲畜、衣物等不计其数。
为严惩侵略者和汉奸, 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于1938年3月15日,由司令员
廖容标指挥,出其不意,一举攻入淄城,捣毁汉奸维持会,火烧高家宅,高福斋
仓皇逃往济南。于1941年病死。
翟汝鉴(1900~1946) 字镜堂,西河镇河北村人。出身于地主家庭,幼时读
过几年儒书,成年后经营小煤井开采业。1928年,他与国民党博山县六区区长翟
筱南进行一场争夺矿权斗争,结果以失败告终。为报此恨,翟如鉴加入道会门,
1929年为黄沙会首领,靠迷信咒符“刀枪不入”的口号,聚起信徒1000余人,势
成后重返西河镇与翟筱南较量。 1930年2月,翟筱南借调兵力与翟汝鉴大战于西
河村东庙子岭。黄沙会因伤亡惨重。溃散东逃至蒙阴一带,他重操旧业,于草埠
开办起了煤井,借以存身。
“七.七”事变后,翟汝鉴从国民党山东省第三专区专员张元里处讨得番号,
纠集原黄沙会众徒和旧日帮会门徒等,亲自带队前往蒙阴洪福寺驻扎,借抗日名
义,招募1600人,赴临沂受编为国民党山东省第三专区保安第三大队,后奉命返
回淄河流域驻扎。
1938年春,翟汝鉴部又改编为山东保安第四旅,他为旅长,下设八大处,盘
踞于东坪、太河、口头一带。由于大部官佐染有吃喝嫖赌的恶习,所到之处,横
征暴敛,与匪无异,至今东南山区群众一提起翟汝鉴部均深恶痛绝。
1939年,翟汝鉴部被国民党鲁苏战区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强行整编为山
东保安第十二旅,翟任旅长。在此期间,常与八路军发生摩擦。是年秋,他率兵
2000余配合秦启荣部与八路军三、四支队在淄河沿岸进行了40多天的“淄河大会
战”,结果被击败,逃至蒙阴一带,改编为鲁苏战区第三纵队补充第一支队,翟
汝鉴任队长。
1941年,翟汝鉴带残兵窜回峨庄,与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师吴化文部在淄川
东南山区和临沂边区残酷地制造无人区。1943年,他率部转至安丘南山里一带,
被八路军围击,经教育后投诚,任草埠煤矿经理。1946年春回原籍,当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