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课程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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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
县立高等小学堂设有国文,算术、英语、中外历史、中外地理、自然常识、
图画,音乐、体育等课程。
民国元年(1912年) 9月,《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高等小学堂均
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育、缝纫;高等小学堂还设有:
中国历史,中国地理、理化、农业、商业、英语。
民国17年(1928年) 2月公布的小学课程规定,初级小学设三民主义、公民、
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体育、党童子军、图画、手工;
高等小学校设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
体育、党童子军、图画、手工、职业科目。
民国25年(1936年) 7月,《修正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初、高级小学均设公民
训练、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体育、音乐。
抗日战争时期,高小设政治、国语、算术。淄西抗日小学则用抗日民主政府
编印的油印课本。
建国初期,小学的低年级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游、美术,中年级设国语、
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珠算、劳作;高年级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
历史、地理、自然、珠算、体育.音乐、劳作、美术。
1952年,低年级设语文、算术、体育、美术;中年级设语文、算术、常识、
体育、美术、音乐;高年级设语文、算术、珠算、地理、历史、自然、体育、美
术、音乐。各年级均设有周会。低、中、高各年级每周授课分别为24、26、28课
时。
1958年始,各年级都增设了政治课和劳动课,实行勤工俭学。
1964年,全日制初小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周会;高小
设政治、语文、算术、地理、历史、自然、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各年级每
周上课均为32课时。
“文化大革命"期间, 小学课程设置混乱。每天第一节课为“天天读”,专
学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著作。文化课只设语文、算术,且常为开展其他活动所冲
击。有的学校高年级结合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加军训内容。
1976年,小学设语文、数学、常识、音乐、体育、图画。1981年,高年级增
设了历史、地理、自然。
二、教学
清末的小学教学,大部分采用注入式,教师口讲指画,学生死记硬背,处于
被动状态。民国2年(1913年)始倡启发式,但教师仍在于“教”,而未顾及“学”。
1914年. “自学辅导主义”和“分团教学方法”输入我国,部分教师始注意研
究改进学生的领会接受能力。民国19年(1930年)前后,部分乡村小学提倡“教学
做合一”的教学方法。
1952年推广凯洛夫教育理论,采用讲读法、谈话法、问答法等教学方法,贯
彻直观性、量力性、巩固性等教学原则,运用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讲授新课、
练习巩固、 布置作业等5个课堂环节。同时,部分学校采用了“五级分制”记分
法。
1962年初,贯彻“一主二从”的方针 (即学校以教学为主,社会活动和生产
劳动要从属于教学),要求教学工作“精雕细刻,咬文嚼字,扎扎实实上轨道”。
提倡教师要六分之五的时间用于教学,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闹革命,以“阶级斗争”为主课,学校工作陷入
混乱。1976年后区、社均设重点小学,学校工作的重点转向了课堂教学。区教育
局恢复教研室,中心学校设教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