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革命纪念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1&A=1&rec=515&run=13

一、马鞍山抗日遗址
马鞍山在口头乡大口头村南,是淄河上游的一个马鞍形险要山峰。抗日战争
时期,它是扼沂蒙山区通往清河区的门户,战略位置重要。1941年,八路军占领
了马鞍山,后来由于日本侵略军对整个鲁中区进行“大扫荡”,部队分散活动,
马鞍山成了安置伤病员和家属的小后方。 1942年11月9日,千余日本侵略军在飞
机大炮的配合下疯狂进犯马鞍山。当时山上只有鲁中军区二团副团长王凤麟、鲁
中区党委组织科长李成式、抗战军属冯旭臣老人等30余名伤病员和家属。经过两
天一夜的激战,在杀伤大量敌军后,27名同志壮烈牺牲。为纪念烈士,启教后代,
1945年7月,博山县政府在此建碑,碑高2.&米,呈六棱形,刻有纪念碑文、博
山县县长题词及烈士姓名,以垂不朽。
1977年12月,省革命委员会公布马鞍山抗日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 由省文物局拨款建造了水泥结构的护碑亭, 亭高4.5米,呈六角形。
1985年,在主峰的多处悬崖石壁上镌刻了廖容标、冯毅之、钱钧、李伯秋、吴瑞
林的题词和诗词,并整修了战斗时的作战掩体。
马鞍山抗日烈士纪念碑碑文
正面
马鞍山抗日烈士碑落成纪念
气 壮 山 河
鲁山区专员徐化鲁题
东北、东南、背面
马鞍山的烈士们:
你们都是中华民族的模范,优秀的儿女,你们有的同敌人战斗负过几次伤,
有的为工作损害了身体,但是你们始终不愿放下革命的武器。在休养中,你们仍
担负了革命重担,控制了马鞍山这重要阵地,打击阻止着敌伪,保卫了根据地和
人民。到如今,你们的尸骨虽然腐烂,但人们对你们却保留了永远的敬爱和思念。
1942年11月9日,这是使人永不会忘记的光荣日子。日寇为了摧残我根据地,
抢掠烧杀我人民,首先对你们这些外围阵地上的战士,以超越数十倍的雄厚力量,
进行攻击,十余架飞机盘旋在上空投弹,大炮象夏雨时的雷声,轻重机枪象秋后
的狂风,你们在王凤麟同志的领导下,是多么沉着、英勇和坚定,以土造枪和手
榴弹,抵抗着现代化的兵器,击退了日寇数次攻击,敌人伤亡百余,你们对艰险
毫不畏惧,这样苦战了两天一夜,造成战史上不可磨灭的奇迹。最后敌人更加凶
狠和疯狂,你们也更加愤怒和紧张,但是你们的弹药都完全用尽,男女老小不得
不搬运石块作战。抗属老人冯旭臣脸上充满了血流,奔驰在炮火下,王凤麟同志
躺在血泊中,已不能再动,但杀敌的喊声,使敌感到心惊。最后敌人冲上了山顶,
你们就毫不犹豫的保持了中华民族崇高的气节,把枪支完全砸碎,连六七岁的孩
子也不愿做俘虏,都坚决的跳下悬崖壮烈的牺牲了。敌人用了极大的代价,所得
的是空山头一个,证明了中国人民是永远不会被战胜的。你们的鲜血在抗战中写
下了一页辉煌的历史,这是你们无尚的光荣,也是我中华民族无尚的光荣,我们
将永远追念着你们,向你们学习,继承你们的伟大事业而前进!
博山县政府立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西北面
马鞍山抗日烈士赞
奇男儿, 守空山,频将敌伪截断。飞机大炮山可撼,壮士英风不变l审知军
械势悬殊,浴血运石仍抗战。拼头颅,使敌伪惊服;这气节,教人民敬念。山或
崩,石或烂,烈士精神终古焕! 博山县县长毛梓材题
西南面
烈士姓名
一旅二团团副 王凤麟
鲁中区联办民政处副处长 谭克平
鲁中区党委组织科长 李成式
四县联办公安局一股长 董恒德
四县联办公安局二股长 李绪臣
孟宪民 柳京湖 谢清云 赵希林 王奉青 张永昌 夏德禄 尹寿万刘庆湖李
义田 张永智 于成 田二 小薛 老张 冯旭臣 冯文秀孙玉兰冯新年 冯卢桥
冯平洋 张子桐
摩崖石刻题词
马鞍山抗日遗址
廖容标
《廖容标,原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四支队司令员,解放军南京军区副司令员。)
碧血千秋
1985年1月
冯毅之 (冯毅之,1939年任八路军四支队新编一营营长,其父亲、妻子、妹
妹及三个子女都在马鞍山战斗中英勇牺牲,解放后任山东省文化局局长,山东艺
术学院院长等职。)
一代英豪
钱钧
(钱钧,原八路军山东一旅副旅长兼参谋长,解放军南京军区副司令员。)
怀念王风麟同志及马鞍山烈士们
峨峨鲁山青,潺潺淄水绿,又听当年钟鼓,英雄常眠处。幸得战地重游,欣
看云清雾散,漫天烟花舞。半生亡国恨,应随东风去。傍黄渤,枕沂蒙,沐汶沭,
心驰长自,神归镜泊湖边树。未计生前毁誉,何虑身后荣辱,山川今作墓,随意
入大千,留得英风驻。
水调歌头
1984年甲子冬月
李伯秋
(李伯秋,原八路军山东军区教导一旅第二团政委,解放军沈阳军区副政委。)
忆王凤麟烈士
忆昔同志中,凤麟足称猛,初战东三省,英名扬齐鲁,呕心研爆破,沥血保
民孺,壮哉马鞍山,永展烈士容。
吴瑞林甲子年冬
为悼念烈士而作
(吴瑞林,原八路军鲁中军区二军分区司令员,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
二、太河惨案纪念地——钓鱼台
钓鱼台,原为太河村西南角之高台地。太河村位于淄河流域中段偏南,紧靠
淄河。四周群山叠嶂,交通险要,抗日战争时期为连接我清河鲁南地区的必经之
路。 1939年4月10日,中共清河区特委调集一批军政干部、爱国青年分赴鲁南、
延安受训,由三支队十团四、七两连护送,行至太河村外时,驻守在太河村的国
民党顽固派王尚志部背信弃义,突然向我军发起攻击,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太河惨
案。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修建太河水库,太河村正处水库区内,居民全部搬迁,
原太河村已不复存在,只有高于水面的钓鱼台像湖中小岛,屹立水中,成为太河
惨案的历史见证。 为纪念在太河惨案中牺牲的干部、战士,1984年6月,淄博市
人民政府颁布太河惨案纪念地——钓鱼台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刘德培起义“大汉政府”遗址
刘德培在领导农民取得了抗漕斗争的胜利之后,公开举起义旗,并在东街翟
氏景山堂楼院成立了农民起义的政权“大汉政府”。遗址位于现淄城二路粮店院
内。遗址(包括忠亲王祠)1984年6月被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忠亲王祠 清同治四年(1865年)四月,镇压刘德培起义的清军主帅僧格林沁
在曹州被捻军杀死,清廷赐谥忠亲王,并谕令各省,凡其驻军之处皆建专祠纪念,
淄川知县命各村集资,在县前西街路北为其建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