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征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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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 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淄川开始按照“三
丁抽一,五丁抽二和十亩在前、八亩为后”的办法进行征兵。有钱有势的不愿应
征,出现了逃避兵役、雇兵、卖兵等现象。有的应征户依仗权势行贿免役,有的
应征户家庭富裕,不愿子弟去卖命,便出钱雇兵顶名应征 (当时有用3亩地或300
元钱买一个兵) ,有的通过关系千方百计谋取免征。最后被征去当兵的全是贫苦
百姓。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用武力强行抓丁达到了疯狂的程度。1948年初,淄
川被抓2000余人去当兵,有的一个村被抓去几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