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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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 清咸丰末年,淄川县始办团练,又称“乡团”、“乡勇”,
属地方士绅办的,用以镇压农民起义,维护地主阶级统治的武装组织。
保卫团 1920年春,淄川建保卫团。团长先后由翟子仪、高福斋、王兴元、
路大荒担任。 保卫团共80余人,有骑兵、步兵。县保卫团辖十路分团,共计200
余人。分团长由各路绅董兼任。
联防团 1927年10月,博山、临淄、淄川、长山、莱芜、蒙阴、新泰、沂水
8县联防团成立,总指挥部设在博山,淄川设有分部。1928年12月撤销。
联庄会 1934年1月成立,内设常备队(即县保安大队) ,县长兼任大队长。
常备队辖两个中队,共60余人。各区设联庄分会,都有常备队,每队20人,由区
长兼任队长,称区队长。1937年12月解散。
德华矿业公司警卫队1904年6月, 德国开始在淄川开矿采煤,清政府派兵10
余名护卫矿区。清政府被推翻后,护矿清兵解散,之后由两名印度人带领两个班
的兵力(称为德华矿业公司警卫队)护卫矿区。1914年欧战暴发,德人撤走,警卫
队解散。
鲁大公司矿业警察所 1914年10月, 日本派兵占领淄川矿区,1923年8月成
立中日合办的“鲁大公司”,10月组建“矿业警察所”,以北洋政府总理靳云鹏
的卫队为基础,由卫队营长曹用纯任所长,有警士37人,长短枪30余支。随着矿
业范围的扩大, 矿业警察所的人数增至280余名。下设三个分队、一个分驻所和
一个巡警队,负责各矿区的警备。
淄博地区炭矿警备总队 1937年底,日本侵略军调原伪满军少将项石荣部进
驻淄博矿区,编为淄博地区炭矿警备队总队。该部兵员300名,编为3个连。在淄
博地区又招募新兵300余名, 扩编为5个连和2个机枪分队,分驻淄川、博山两地
区。
山东煤矿产销公司淄博地区警备队1940年4月, 日伪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成立
综合机构“山东煤矿产销公司”,统一垄断胶济沿线各煤矿的经营以及警备训练。
为加紧经济掠夺, 日本人从各村庄以及工人中招募队员, 分批进行训练,组成
“山东煤矿产销公司淄博地区警备队” ,8月改称胶济沿线炭矿警卫总队,总队
本部设博山四十亩地,编制1809人。1942年10月,产销公司设警务课,警务总队
名称撤销, 所有矿警队划归警务课统一指挥。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投降,矿
警队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