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精简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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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大跃进”兴起,大批农村劳动力支援大办钢铁,并从博兴、高青、
郯城等地区调入2万民工,职工队伍骤增。
1961年,贯彻执行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精简行
政机构,精简,下放职工,压缩城市人口。区委成立精简办公室,对全区企业中
的编余人员采取了带工资下放、企业之间平衡调剂,对老、弱、残职工办理退休、
退职、编外长期休养等形式进行精减。精简回农村的14929人,带工资下放的926
人,企业之间平衡调剂的9907人,压缩回农村的临时工13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