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9月,区成立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由分管书记、区长负责。1963年5
月,设计划生育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书记、区长兼任正副主任,
日常工作由卫生部门代管。 1965年5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与卫生
局合署办公。
“文化大革命” 期间,机构一度瘫痪。1970年8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
建立,由一名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兼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
机构。 1982年3月改为计划生育局。1983年复称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正副主任,
编制12人。
各乡镇均设有计划生育工作专门机构,人员配备视辖区大小而有所不同,均
有一名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分管此项工作。区直机关各部门都有一名负责人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有下属厂矿企业的区直部门均设有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门
机构。
第一辑 机构
1957年9月,区成立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由分管书记、区长负责。1963年5
月,设计划生育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书记、区长兼任正副主任,
日常工作由卫生部门代管。 1965年5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与卫生
局合署办公。
“文化大革命” 期间,机构一度瘫痪。1970年8月,区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
建立,由一名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兼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
机构。 1982年3月改为计划生育局。1983年复称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正副主任,
编制12人。
各乡镇均设有计划生育工作专门机构,人员配备视辖区大小而有所不同,均
有一名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分管此项工作。区直机关各部门都有一名负责人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有下属厂矿企业的区直部门均设有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门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