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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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自1972年开始推行火葬,到1979年,全区23处公社除峨庄、口头、太河
部分大队尚未实行火化外,其他公社已全部废除土葬,实行了火化,全区火化率
占死亡人口的70%以上。
淄川区火化场座落在洪山镇五松山上, 面积24亩,1978年筹建,1980年3月
竣工, 4月1日正式使用,共投资54.8万多元。场内建有殡仪堂、火化炉、变电
室、车库、油库、浴室以及办公室、营业室、食堂、仓库、宿舍,是一座设备齐
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火化场。现有干部职工10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1984年
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1980年4月~1985年底,共火化尸体16762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