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社会救济和生产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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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济
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遇到严重灾害年份,经县官呈请获准,可进行赈
济或免除本年田赋。
民国24年(1935年),黄河水灾,淄川县设收容所15处,收容难民3378人。
1941~1942年期间,国民党新四师吴化文部队盘据在峨庄、口头一带,许多
群众被洗劫一空,被迫外出逃荒要饭。
1942年,境内春大早,秋早霜,严重歉收,抗日民主政府大力发动群众,开
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群众共互济粮食691斤,钱5091元,还有糠菜树叶等物。
政府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拨发救济款13万元,救济了3000余户,稳定了群众情
绪,渡过了灾荒。
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10万矿工因敌伪军在失败前对煤井的严重破坏,
生活无第二十三篇民政信访着。 人民政府除把敌人逃窜时丢下的4万多斤面粉和
100多万斤粮食全部救济了贫苦群众外, 又从后方运粮50万斤,解决了工人和贫
苦群众的吃饭问题。1945年10月30日,《大众日报》发表了淄博特区工会筹委会
“淄博十万工人的紧急呼吁” , 请求全省工人援助和急赈。春节前,各地捐款
100多万元(北海币),粮食13.9万余斤,衣服681件及大批鞋袜、布匹和慰问信。
为了使工人愉快地度过胜利后的第一个春节,各地工会都成立了救济委员会,按
工人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口多少分甲、乙、丙三等 (甲等发粮40斤,乙等30斤,丙
等20斤) ,发放了救济粮、款。洪山镇7个村,救济1080户、5000人,发北海币6
.4万元、粮食2.06万斤,还有棉衣、单衣、棉花、被单、鞋、帽、袜子等物品。
建国初期,救济对象甚广,有城乡灾民、失业工人、贫苦烈军属、鳏寡孤独、
外来难民、 流亡乞丐等。 1948年,政府先后拨粮21.4万余斤,救济了44387人
(次)。
从1949年开始,全县城乡开展了互助互济活动。户与户之间开展了友好借贷,
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政府发放专用粮、款,实行定户托管。
1950年上半年, 政府两次共发放救济粮35万斤,救济了8683户,33072人,
占全县人口的8.3%。
1956年,社会救济对象主要是:农村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户和部分贫困社队
的孤老,残、幼以及人口多、劳力少的常年困难户,城市孤老病残人员和人口多、
就业少的困难户。随着集体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在救济工作中,贯彻了“依靠群
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方针。被救济对象除享
受国家救济外,都受到社队定期和不定期的补助和照顾。1957年,全区农村的鳏
寡孤独和无人照管的烈军属共有3466户、5263人,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了“五保”
(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烧)、“三定”(定劳动、定口粮、定补助)的办法,
使他们的生活标准基本上接近一般社员生活水平。是年国家发放救济款27815元,
救济了2300户、980万人。
1966年7月15日, 峨庄公社突降暴雨,发生水灾,市、区政府立即组织了28
人的医疗队,赴灾区抢救伤员,派出了人民解放军进行抢险,并组织口头、太河、
东坪、田庄等公社干部群众翻山涉水,肩挑人扛,向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区委、
区人委派出8个建筑工程队、150名技工帮助受灾群众和响泉大队抢修房屋,帮助
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5年(缺1963年、1966年),政府向城乡贫困户发放
救济款874万余元,救济粮133万余斤,还有大量棉布、棉花、衣物等物资。
二、生产救灾
政府在进行社会救济的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自救。1946年1~6月,
淄川先后办起了70多眼小煤井, 日产煤近万吨, 解决了9万多人的生活问题。
1948年3月,几经战争破坏的淄川西关商业区已成废墟,人民政府帮助城镇居民、
工商业者和附近村庄的群众重建家园。1949年夏、秋,淄川遭受早、涝、风雹严
重自然灾害, 全县11个区共有受灾户9021户、34214人,占全县人口的8.6%。
为了战胜灾荒,1950年上半年,县、区、村都建立了生产救济委员会,领导群众
互助互:济、生产救灾。其主要办法是:
(1) 以工代赈。组织农民和失业者包修张博公路,由县里大包,区里小包,
县、区干部负责带队,工程拨付粮66万斤。修建查王水利工程拨付粮20万斤。包
修工厂、矿山房屋拨付粮160万斤。给铁路局砸石子,每天近600人参加,平均每
人每天得粮7斤。龙泉区包运石子,昆仑区给轻金属(五0一) 厂包运红砂约得粮6
万斤,每人每天少者得10斤,多者20斤。炼硫磺,获粮37万斤。此外,群众还根
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开展了打石槽、石磨、熬碱、结网子等副业生产。
(2)扶持副业生产。拨给蓼河区南流庄粮食500斤,组织3l户,就地取材,办
起了砖瓦窑厂,解决了本村40户、160多人的生活问题。
1959年,粮食歉收。1960年秋季又发生了严重虫灾,全区受灾面积达34万亩。
196l年,小麦遭受严重旱灾。连续三年严重自然灾害,是建国以来时间最长、受
灾人数最多的一次严重灾荒(统称三年自然灾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
了生产救灾指挥部,各公社、生产队分别成立了生产救灾组织。对社员口粮采取
了依照年龄大小、体力强弱和农活忙闲情况,实行分等、定量计划用粮。并在口
粮不足的情况下,发动社员。上坡不空手,回家不空篓”,大力积存干菜、饲草
饲料、烧柴、副业原料等。1960年秋,共采集各种代食品4551万斤。
同时,积极开展了搞运输、烧石灰、挖粘土、打石头以及工业加工等副业生
产项目,获利191万元。
三、扶贫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全国第七次民政工作会议“规划扶贫”的指
示,1979年,对全区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引导贫困户勤劳致富,树立脱贫
信心, 并拨款86640元,为困难户修缮房屋、添置衣物、家具等生活用品,帮助
贫困户创造生产致富的条件。1981年10Y],开展扶贫工作试点。至1982年底,国
家共拨扶贫款29335元,扶持324户、1453人,买牛45头,猪271头,羊203只,挂
面机3台。 试点扶贫户在国家和集体的帮助下,经济发展很快,有的一年多即达
到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
1983年10月,区建立扶贫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1984
年9月,成立了淄川区扶持贫困户、扶持优抚对象领导小组。
扶贫资金从1983年开始,全部实行无息贷款,定期收回。全区重点扶持口头、
东坪、黑旺、峨庄、太河、张庄、黄家峪、磁村、商家等乡(镇)。市、区政府还
对太河、口头、商家3个乡 (镇) 人均年收入不足200元的28个村作了重点扶持。
1983~1985年, 全区先后帮助贫困村解决贴息贷款198万元,无偿支援资金15万
元, 减免工商所得税271.7万元,扶持养牛等贴息贷款120万元。各贫困村先后
同175个企业单位挂钩,引进技术54项,人才80多名,设备240多套,为脱贫奠定
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敬老院
1958年,淄城公社黄家铺管区在招村办起了全区第一所幸福院,后改为敬老
院。征得五保老人的同意,集中起来,委派专人管理、照顾,吃饭、穿衣、取暖
等都由集体统一供应。开始入院20多人,年底增到50余人。到1960年,全区2l处
公社共办起敬老院38处, 入院老人321人,管理人员31人,服务员54人。其中21
处敬老院开展了副业生产,共养猪14头、鸡44只、蜂9箱、兔55只,种菜园143.
15亩,改善了敬老院的生活。但是,由于当时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条件较差,
又加公社体制的变动,从1961年开始,敬老院的规模逐渐缩小。到1964年,全区
仅保留了北关大队的一所敬老院, 入院老人6名,其他老人又回到了各自的生产
队,由集体分散供养或托亲友赡养。
1976年3月, 罗村大队重新修建了“罗村大队敬老院”,从1977年正式收养
“五保”老人入院。老人的生活标准是:每人每天菜金0.3元(集体使用),零花
钱0.1元(发给个人) ,全年供应细粮400斤。衣服根据需要,冬换棉,夏换单,
被褥每人2套,医药费实报实销。到1984年,共收养老人8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发展较快的乡 (镇) 和村都重建敬老院,把
“五保”老人集中起来统一照顾。1985年,全区已建乡(镇)敬老院10处,村办敬
老院45处。入院老人403名,占已保老人的40%。
东坪乡地处淄川东部山区,经济基础较差,但他们为了让“五保彦老人渡过
幸福晚年,乡党委书记、乡长带头捐款修建敬老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乡共
集资10万余元,建起平瓦房28问,第一批老人40名已经入院,生活费每人每月21
元,医疗费实报实销。
龙泉镇龙四村, 1983年春投资6万元,建造平瓦房20间,其中宿舍12间,办
公室2间,伙房餐厅4间,电视放影室2间。院内绿树成荫,四季有花,风景幽美,
安静舒适,每个房间都有棕床、沙发、茶几、桌子、收音机、电风扇。生活费标
准是:每人每月生活费24元(集体使用) ,零花钱8元(发给个人)。全部吃细粮,
每人400斤,医药费实报买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