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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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淄川县辖479个村, 设8乡60里, 里下设甲, 统管各户。乾隆元年
(1736年) ,将8乡分为10路,路设绅董为行政之长,各庄有庄长,另设“地方”
负责赋税。城区设东西南北中五街,有街长,归路管辖。
民国初仍沿用清末10路的体制,民国20年(1931年) 将10路改为9个区,就各
区适中的乡(镇)设立区公所,每区有区长1人、助理员3~5人。民国23年(1934年),
国民政府推行地方政体“军政合一”体制,区公所改称区队部,区长称区队长,
各区均配有武装人员,人数不等,负责联庄分会的训练。
乡(镇)公所的设置始于民国21年(1932年),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人。
乡(镇)下设村长和间、邻长(25户为间,5户为邻),城区设街长。
1939年6月, 淄川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即在淄东组建二.九区公所,民
主选举张省三、陈文亭任区长,区公所设民政、财粮、文教、文书等专职工作人
员。
1940年夏,县政府迁往淄西后,即以原五区设金寨区公所,民主选举了石子
章为区长,相继组建一、四区(城区)、八区和四区区公所,直到抗日战争胜利。
在抗日战争时期,区以下设乡(镇)、村(街)闾、邻的体制未变,主要是发动
群众,选举拥护抗日的人士担任乡(镇)长、村长,改造旧政权使其为抗日服务。
1946年下半年和1947年,国民党军大举向解放区进犯,国民党县政府也趁机
窜进淄川县城,将淄Jil的9个区68个乡(镇)合并为4个大区署20个大乡,即;一、
四、五区合为一区署,二、三区合为二区署,八、九区合为三区署,六、七区合
为四区署,并委任了区长。各区署均设区队长管理武装,在其进犯区域强行推行
保甲制。
建国后,县辖11个区,各区设区长1人,副区长1人,下设民政、财粮、文教、
公安、文书、会计、扫盲等专职人员。
1951年起,在土改结束的基础上,建立乡人民政府,召开乡人民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乡长1人, 副乡长1人。1955年4月,县制撤销,设杨寨、昆仑、洪山三
个市辖区(县级),区以下设办事处,下辖乡为一级政权。
1956年2月, 组建淄川区,辖10个办事处、两个镇人民委员会。lO月,办事
处机构撤销,将全区569个村106个乡(镇)合并为38个大乡,民主选举乡人民委员
会,设专职乡长、副乡长、文书等脱产人员,组成生产计划、财粮、文教、民政
调解、兵役治安5个工作委员会。乡以下为行政村,村设代表主任、财粮委员各1
人。
1958年9月,成立15处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原乡(镇) 名称撤销。
之后,由于区划频繁变更,人民公社几经调整,到1970年,全区共设23处人民公
社。公社设管理委员会,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的领导机构,管委会设
主任(社长) 1人,副主任(副社长)2~4人,下设民政、财政、文教、经营管理、
农业、公安、武装、文书、会计和其他专职工勤人员,主任、副主任由公社社员
代表大会选举,助理员级干部由区任命。当时,淄城等几处大公社设有管理区,
1962年大社调整为小社,管理区即不存在。
公社下辖大队(即村),大队设管理委员会,行使村一级政权职能,又是集体
经济的管理机构, 有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2人,会计1人,民兵队长1人,委
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治安、调解、文教、民兵等项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社、大队都建立了革命委员会,1978年10月复改为
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2年1月, 撤销洪山、昆仑、罗村公社,恢复洪山镇、昆仑镇,建立了罗
村镇。1983年8月,在查王建乡试点的基础上,至1984年6月,全区建成14个乡;
黄家铺乡、 =里乡,查王乡、磁村乡、黄家峪乡、冶头乡、张庄乡、东坪乡、商
家乡、 杨寨乡、双沟乡、峨庄乡、太河乡、口头乡;9个镇:昆仑镇、洪山镇、
罗村镇、西河镇、龙泉镇、寨里镇、岭子镇、黑旺镇、西关镇和城关街办事处。
年底,城关街道办事处归并西关镇,西关镇改为淄城镇。全区共辖485个自然村,
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2~3人,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委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公共事务。
附:日伪机构
日伪淄川县公署1938年6月建立, 初设于日本有重兵防守的洪山镇,1938年
lO月搬进县城。 县公署设县知事1人,管理县公署的全部事务,下设一室三科和
宣传班,警察所(局)、警备大队等机构。1941年前后,程展初、李鹤翔、于芳桐、
吕作霖为秘书,王春麟为财政科长,韩承之为建设科长,毕立德为教育科长,杜
天籁为宣传班长,董锡三为警察所长,县警备大队长由县知事兼任,王庆恩为大
队副, 另专设顾问室,有日本籍顾问1人,通译若干人,一切重大事项均经顾问
决定。1942年,改按甲等县编制,机构设置未变。1945年,县城解放,日伪县公
署解散。

日伪淄川县知事一览表
程重光 1938年6月至1941年8月
孙国栋 1941年8月至1944年lO月
李桐昌 1944年10月至1945年1月
吴玉谨 1945年1月至1945年8月

日伪区、乡机构 1938年6月,日伪县公署下辖9个区68个乡(镇) 579个村。
伪区公所设区长1人, 文书、庶务及区丁若干人,伪区长兼保甲自卫团长。区公
所、区队实为一体。区以下沿用乡(镇)、庄、街。1941年,实行强化治安,推行
保甲制, 每千户为一联保,每百户为一保,设保长1人,每10户为l甲,设甲长1
人,1942年完成保甲建制,9个区设68个联保574保7030甲,同时建立保甲自卫团,
每村庄有3人参加训练后任初级教练。1945年8月,淄川解放,伪组织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