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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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爆发之后,中共淄川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搞好统一战线工作,
团结一切力量战胜日本侵略者的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各阶层人士投入反侵略斗
争。1939年成立的县抗日民主政府,吸收县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民主人士刘亚华任
文教科长, 周颖川任财政科长,并于1940年9月在淄西根据地召开了第一次各界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临时参议会,选举民主人士为副议长。
解放战争时期,开展了端正政策的工作,纠正了在土地改革中侵犯中农利益
的错误,鼓励发展工商业,活跃了城乡市场。
建国后,在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区(县)委非常重视团结党外人士的
工作。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当数量的党外人士参加,
并注意发挥了他们的作用。1958年后,由于左的错误,统战工作受到了影响,特
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战工作更是被曲解、摒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统战工作得到了加强,并认真贯彻落实了各方面的政策。
落实民族政策: 自1980年以来,纠正了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
命” 期间在民族政策上的左的错误,全区恢复了清真饭店3处,区第十届人大代
表中有少数民族代表5人,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中有少数民族委员4人。
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境内伊斯兰教新建了清真寺,信教群众聘请阿訇
主持宗教生活。对开斋、古尔邦、圣纪等三大节日,国家供应粮油,提供方便。
对天主教、基督教,继续贯彻执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 (自传、自治、自
养)的方针。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受到法律保护。在区政协委员中有宗教界人士2
人。在纠正“文化大革命”时期错案时,补偿了各宗教团体和个人的经济损失。
落实原工商业者的政策: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
区定为工商业者105人,股金139089.08元。1980年6月,区委遵照关于把工商业
中的资本家同劳动者区别开来的指示,开展了区别工作。区别后定为劳动者的85
人, 不在企业从业的私股股东9人,资本家11人。1985年,对原工商业者中原担
任领导职务和长期从事保管、会计、采购工作的27人,恢复了干部身份,享受干
部待遇。1980年恢复了“民主建国会淄川支部”,设置了办公地点,现有会员31
人。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1948年以来,淄川有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42人,
其中师级2人, 团级5人,营级5人,连排级11人,士兵19人。原国民党县团以下
特赦宽释人员21人。根据“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政策,
安排担任区政协副主席1人、区政协委员2人,吸收为中共党员3人。1985年7月,
中央统战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又为全体起义投诚人员颁发了“起义人员”
证书。对特赦宽释人员,有18人给予定期生活补助,落实了有关政策,调动了起
义人员为统一祖国、建设四化出力的积极性。
落实台属、 侨属政策:1948~1949年初,淄川先后去台人员265人,其中中
上层人士31人,他们的亲属共计1768人,分布在全区23个乡镇和部分厂矿企业。
1985年, 海峡两岸有通信、通汇联系的达136户,其中与台湾亲属通信、通汇的
有40多户。根据“一视同仁、不能岐视”的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落
实台、 侨属政策34件,退还了两户的房屋。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3人,担任各级
政协委员的11人, 发展党员2人。在参军,就业、升学各方面也都做到了优先照
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