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保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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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川县支公司成立后,逐步开展了以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两大类的十几个险种的保险。
1952年至1953年,以固定财产险和牲畜险为主,而固定财产除以淄博矿务局
各矿的财产为主外,其他险种很少开展。
1954年险种增加较多,强制保险开办了固定财产险、物资定期险、物资流动
险、铁路车辆险;自愿保险开办了火险、运输险 (火车运输险、驿运运输险、汽
车运输险、联运运输险);人身险开办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1955年,增加了强制险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1957年,增加了职工财产保
险, 职工团体火险,保险费完成10.5万元,保险工作逐步走上了完善正常的轨
道。1958年停止了强制险种的办理。1959年1月,停办保险业务。
1980年9月,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当年开办了企业财产险业务。 1981年至
1985年,相继开办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医疗保险、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保
险、养老金保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家庭财产双全保险、
小麦火灾保险、自行车保险、铁路公路货物运输险等13个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