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工商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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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银行对鲁新纱厂及益民窑厂发放了超定额贮备贷款,对专卖处发放商
业贷款,其方法是存贷合一。1953年开始对国营工业推行工业贷款,国营商业先
后实行了经济核算制,取消了金库回笼制,实行商业贷款,银行铺开了工商业信
贷的摊子。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银行发
挥信贷的杠杆作用,在不同的条件下,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对象,采取了分别
对待的政策,有松有紧,有宽有严,有收有放,利息有高有低,比较好地贯彻了
“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促进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扩大
了放款范围,并逐步将合营企业纳入了国营企业信贷。1959年统一流动资金管理,
对国营工业实行全额信贷,贷款大量增加。
1958年开始,对区境内属独立核算单位的工商企业贷款实行信贷监督。60年
代初期,由于受“生产什么支持什么,生产多少支持多少,收购什么支持什么,
收购多少支持多少”做法的影响,以至大量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财政性开支,造成
流动资金和信贷资金管理上的混乱。1962年通过调整,信贷工作严守国家计划,
大力支持农业生产、短线工业产品和轻纺产品的增产,信贷资金在国民经济中的
杠杆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贷资金的职能作用被严重
破坏和削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银行配合企业整顿,加强信贷管理和信
贷监督,企业开展清仓查库,处理积压物资,企业管理逐步走向了正规,贷款余
额一直保持比较平衡的状态。

淄川地区工商业贷款年终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
│年 代│ 合 计 │工业贷款 │ 商业货款 │ 备注 │
├───┼─────┼─────┼─────┼─────────┤
│1949 │ 1 │ │ 1 │ 已换算为新人民币 │
├───┼─────┼─────┼─────┼─────────┤
│1952 │ 165 │ 150 │ 15 │ 已换算为新人民币 │
├───┼─────┼─────┼─────┼─────────┤
│1957 │ 660 │ 269 │ 391 │ │
├───┼─────┼─────┼─────┼─────────┤
│1962 │ 2487 │ 915 │ 1572 │ │
├───┼─────┼─────┼─────┼─────────┤
│1965 │ 872 │ 152 │ 720 │ │
├───┼─────┼─────┼─────┼─────────┤
│1970 │ 2644 │ 1273 │ 1371 │ │
├───┼─────┼─────┼─────┼─────────┤
│1975 │ 4425 │ 2568 │ 1857 │ │
├───┼─────┼─────┼─────┼─────────┤
│1980 │ 6263 │ 4015 │ 2248 │ │
├───┼─────┼─────┼─────┼─────────┤
│1981 │ 6805 │ 4413 │ 2392 │ │
├───┼─────┼─────┼─────┼─────────┤
│1982 │ 5967 │ 3630 │ 2337 │ │
├───┼─────┼─────┼─────┼─────────┤
│1983 │ 5917 │ 3279 │ 2638 │ │
├───┼─────┼─────┼─────┼─────────┤
│1984 │ 7299 │ 4384 │ 2915 │ │
├───┼─────┼─────┼─────┼─────────┤
│1985 │ 8708 │ 5535 │ 31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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