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会
供销社的财会工作,主要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1953年县联社撤销后,县
办事处成为行政机构,财会部门主要负责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会工作指导、监
督和财务计划的管理及报表的汇总工作。 供销社在30多年中,曾改变过4次会计
记帐法,先是单式簿记,后推行借贷式记帐法,中间改为收付式,后又改为增减
式。
基层独立核算单位, 1954年前财务、会计机构庞大,1954年4月供销、商业
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即是:改变商品调拨、销售、记帐方法和手续)后,
基层社财会人员减少多半。1956年实现合作化,基层社人员增多,业务扩大,实
行专业商店核算。1958年较大的综合性门市部改为购销站,实行单独核算。两次
下放核算权,均实行以表代帐或以卡代帐,以及推行“陕速盘点法”。
1983年基层社对门市部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行经营承包,分别核算,联销计
酬,超奖欠罚。1984年底全区供销系统对门市部或段、组实行“三权”(人、财、
物) 下放,“利润大包干”。多数承包单位在银行单独开户,自购自销,自行核
算。1985年下半年,逐步改为基层社统一银行开户,资金统一管理,对承包单位
实行各自经营,分别核算,使经营责任制逐步得到完善。
二、计统
供销社的计划统计工作,是以商品流转计划为中心,进行社会调查、统计,
组织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分析执行情况,是指导业务经营和为上级提供可
靠数据的管理部门。各基层单位均设有会统股。
三、物价
供销社的物价管理,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物价方针、政策,管理好所经营
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标准。供销系统所经营的工业品的批、零价格均系 (据
分工权限)一次性定价(并有地区差价),批发、零售,均不再定价。价格变动时,
由各主管或批发部门下达变价通知单。农副产品价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区社
对当地生产加工的产品与生产部门共同核价报区政府物价部门审批。1980年后,
三类物资和零星小百杂货价格不再统一管理。
1957年前,区社及各基层社均设商政物价股,配有商政员和物价员,一是管
理商品价格,二是管理合作、个体商业、农村集市贸易、市场物价、商品质量和
度量衡具等。
1959年全区各公社商业科均设市场管理所,商政员变为市场管理员,物价员
并入各业务股。1962年后,区社和所属基层单位均在业务股或供应站内设专职物
价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1972年基层社恢复兼职物价员。1975年后,
基层大社设专职物价员,小社设兼职物价员,区供销社在业务股设专职物价员。
第二辑 经营管理
一、财会
供销社的财会工作,主要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1953年县联社撤销后,县
办事处成为行政机构,财会部门主要负责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会工作指导、监
督和财务计划的管理及报表的汇总工作。 供销社在30多年中,曾改变过4次会计
记帐法,先是单式簿记,后推行借贷式记帐法,中间改为收付式,后又改为增减
式。
基层独立核算单位, 1954年前财务、会计机构庞大,1954年4月供销、商业
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即是:改变商品调拨、销售、记帐方法和手续)后,
基层社财会人员减少多半。1956年实现合作化,基层社人员增多,业务扩大,实
行专业商店核算。1958年较大的综合性门市部改为购销站,实行单独核算。两次
下放核算权,均实行以表代帐或以卡代帐,以及推行“陕速盘点法”。
1983年基层社对门市部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行经营承包,分别核算,联销计
酬,超奖欠罚。1984年底全区供销系统对门市部或段、组实行“三权”(人、财、
物) 下放,“利润大包干”。多数承包单位在银行单独开户,自购自销,自行核
算。1985年下半年,逐步改为基层社统一银行开户,资金统一管理,对承包单位
实行各自经营,分别核算,使经营责任制逐步得到完善。
二、计统
供销社的计划统计工作,是以商品流转计划为中心,进行社会调查、统计,
组织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分析执行情况,是指导业务经营和为上级提供可
靠数据的管理部门。各基层单位均设有会统股。
三、物价
供销社的物价管理,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物价方针、政策,管理好所经营
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标准。供销系统所经营的工业品的批、零价格均系 (据
分工权限)一次性定价(并有地区差价),批发、零售,均不再定价。价格变动时,
由各主管或批发部门下达变价通知单。农副产品价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区社
对当地生产加工的产品与生产部门共同核价报区政府物价部门审批。1980年后,
三类物资和零星小百杂货价格不再统一管理。
1957年前,区社及各基层社均设商政物价股,配有商政员和物价员,一是管
理商品价格,二是管理合作、个体商业、农村集市贸易、市场物价、商品质量和
度量衡具等。
1959年全区各公社商业科均设市场管理所,商政员变为市场管理员,物价员
并入各业务股。1962年后,区社和所属基层单位均在业务股或供应站内设专职物
价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1972年基层社恢复兼职物价员。1975年后,
基层大社设专职物价员,小社设兼职物价员,区供销社在业务股设专职物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