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营商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1&A=1&rec=233&run=13

1932年县境内较大商号有炭业百余家,杂货50家,酒业75家,油坊20余家,
窑货店15家,酱业5家,酒菜馆5家,布业15家。多分布在县城、昆仑、洪山,次
则分布于磁村,王村、龙口、佛村、罗村等集镇。其经营方式,有的独家经营,
有的集资入股,合伙经营,其资本分成,有的由领东 (即掌柜) 按“钱六人四”
(即股金分60%,人分40%)分红,有的采取其它方式。解放初,政府对私营商业进
行大力扶持,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1949年私营商业4000余户,交易额占社
会总交易额的90%。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私营商业对于恢复经济生产,安定人
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家着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占领了主要市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政策的不断放宽,个体商业迅速发展,
个体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的必要补充。 1981年个体商业520户,1983年发展到
3225户,1985年商业户4108家,饮食业871家,从业人员达57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