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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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洁工厂活动
1982年,区内全面开展清洁工厂活动。1983年末,淄川东风化工厂、淄川电
焊机厂验收合格,1984年初被市政府命名为“清洁工厂”,淄川制药厂被评为创
办清洁工厂活动先进单位。
二、环境影响审批
1982年开始,正式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审批工作。大、
中型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小型项目填报“环境影响审批表”,从选址、
设计、到竣工验收,都要有区环保局参加验收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准投产。
三、超标排污收费
1980年11月开始,对超标排放“三废”和烟尘的单位实行排污收费。到1983
年底,共对40个企业实行了超标排污收费。其中,市属企业15个,乡镇企业25个,
收取排污费28.2万余元。按照规定,将排污收费的返回部分安排了7个重点污染
治理项目。
四、污染源治理
1975~1980年,国家拨专款180.4万元进行污染源治理。共计安排了40个污
染治理项目,其中废气治理项目7个,治理烟尘29个,治理废水4个。
1981~1983年,厂矿企事业单位完成了72项污染治理任务,投入污染治理资
金总额174.5万余元。治理烟尘5l项,治理废水1l项,治理废气3项,治理噪声3
项,治理废渣l项,其它3项。
1980~1983年, 用排污费返回资金安排治理项目7个,返还污染治理资金总
额21.92万元,环保补助资金lO.4万元。治理废水4项,治理烟尘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