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德营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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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 德国侵略者以“曹州教案”为借口,出兵侵占了胶州湾。1898年3
月,逼迫清政府订立了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攫取了胶济铁路的筑路权以及沿
线15公里范围内的矿山开采权。1899年lO月,山东矿山公司(即德华矿务公司)成
立。 1900年3月21日,山东巡抚袁世凯与德华矿务公司签订了《华德矿务章程》
二十条。 1904年6月着手开凿淄川煤矿,是年11月,德国驻华公使又向外务部发
出照会,提出了《矿务续章》四条.其内容是:
一、在铁路沿线15公里内,只准德国方面用机器开采。
二、在15公里内华方已开之矿,仍照土法按向来之大小续办,不得用机器开
采。
三、在德国开矿处周围7.5公里内,不准华方开采。
四、在15公里范围内德国用机器开矿,中国官员不得干预。
1911年7月2日,德华矿务公司与山东省布政使劝业道签订了《收回山东省各
路矿权合同》。合同共四条,其中对淄川矿界规定“从大奎山起斜线往龙口镇西
北至淄川东境止”。其所侵占的淄川矿区面积为418平方公里。
德华矿务公司经营的淄川煤矿于1904年6月着手开凿。先是在大荒地(现在洪
山镇) 开凿第一竖井,井名叫“淄川竖井”。以后又开凿了两眼竖井和一眼通风
井,其中最大的一个被命名为“海特尔井”(即北大井),是采用德国首席董事的
名字来命名的。
德营时期的淄川煤矿,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不同于中国的旧式煤窑,基本是采
用了机械化生产。
中国近代机械化生产的煤矿,其机械设备是以通风、排水和提升三项最为重
要,而蒸气锅炉尤为根本。这个时期的淄川煤矿有空气压缩机2台、抽风机1台、
发电机2台、洗煤机1台,以及新式厂房、仓库等等,为全国机械化生产的四大煤
矿之一。但是,这个矿的井下采掘仍是靠土法和笨重的体力劳动进行开采。
1904年,德华矿务公司修筑了淄川至洪山的运煤铁路专用线。1906年,淄川
煤矿附设电气厂(洪山电厂前身)。
当时淄川民营煤井大小数百眼,都集中在淄川城东北12~15华里和城北20~
40华里的地带。
1907年3月,德华矿务公司在德驻济(南) 领事的支持下,迫使山东路矿局和
他们订立了“关于淄川附近土法开采协议书”,公司在协议书上强行划定了一条
界线,线内有大鸾桥、演礼、泉子、道口、山头、寨里、莪庄等村庄;线外的有
罗村、牟村、前河、河东等村庄。在界线以外者允许华民开采,在界线以内者则
全予禁止,只有在小鸾桥的南山一带“按现有的规模机器任意经营矿业,但不得
超过六处”。于是,在界线以内的不少民营煤井便被强行封禁了。
德华矿务公司对民营煤井的封禁吞并活动, 直到1911年7月《收回山东省各
路矿权合同》的签订后才终止。
德帝国主义者对淄川矿藏进行强盗式开采了大量煤炭。《胶济铁路史》载:
1904年6月~1914年9月,共计掠夺煤炭19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