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家庭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article/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article/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国时期,胶州平均每户人口在5人以上。建国后,家庭人口规模经过了两起两落的变化,呈缩小趋势。1950~1957年,为增长期,户均人口从1949年的4.6人增长到1957年的4.9人。1958~1961年,户均人口逐年减少,1961年为4人。1962~1973年,户均人口逐步回升,1973年增至4.8人。1974—1987年,户均人口逐渐减少,1987年为4.2人。 城镇职工家庭中,三代户在50—60年代占有相当大的比重;70年代起,新一代职工家庭主要是二代人的核心家庭(夫妻及其子女);进入80年代,新组建的职工家庭一般为二代三口人的核心家庭(夫妻及其独生子女)。农村三代户比重较大,四世同堂户一般村村皆有。大家庭观念已不再受重视,子女婚后一般都另立门户,组成二代人的核心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