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卫生
食品卫生建国前,胶县的食品卫生无人管理。1952年,胶县城饮食行业工会设卫生组,统一制订了卫生公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30多家规模较大的饮食店粉刷店堂,增置防蝇、防尘设备,改变了临街制作食品和抹桌布抹碗布不分等不卫生现象。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设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各区有卫生防疫人员兼管食品卫生。合作饭店、食品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也设专人分管卫生工作。1959~1961年,胶县农村因食野菜中毒45起,共3103人,死亡1人,因食霉变地瓜干中毒8起,共8356人,死亡3人。1956—1987年,胶州市共发生大、小食物中毒事件235起,共22822人,死亡93人。1975年,胶县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疫站。1978年,胶县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检查合格者,重新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分别给予限期改进,停业整顿等处理,并每年复核,换发许可证。1982年,国家颁发了《食品卫生法》,1983年?月1日试行,胶县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出宣传车、设食品卫生法咨询处,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胶县人民政府任命7名县卫生监督员。县卫生局公布38人为公社卫生监督员。县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专职人员由1人增至4人。1984年县卫生防疫站增设食品卫生科,共进行三次《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受检单位308个,限期改进23个单位,受罚款处理的单位27个,罚款总额2692元。1985年检查和验收饮食单位1194个,发放卫生许可证1191个。1987年通过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复检,共验收国营和集体390个单位,个体户1980个,均加贴有效凭证。
学校卫生1955年,胶县有397所学校,有4所学校建立于卫生保健室,有校医4人。另外有兼职保健教师22人。1963—1964年,胶县卫生防疫站曾在胶县师范等6所学校,为2230名学生作了砂眼检查,发现砂眼患者766名。1965年开始,在胶县一中、二中、三中和胶县师范学校推行眼保健操。1975年有学校保健室8处,校医9人,兼职保健教师26人。1981年开始,大规模地改造光线不足的教室和土坯课桌,新建教室2600间。1980—1985年,胶县卫生防疫站一方面组织监督实施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一方面组织校医、保健教师等进行了学生健康检查、体育活动量的测定和常见病的普查普治以及青春发育期卫生指导工作。调查发现,视力减退在学生中突出,原因是缺乏眼保健知识,书写阅读姿式不正确,用眼时间过长以及教室光照不足和课桌凳不合卫生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防疫站为学校培训卫生教师126人次,各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健康卡片,普及了眼保健操。1981年胶县教育局、卫生防疫站联合印发了《中、小学保护视力暂行办法》,在胶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十一中、二十中和城关中云小学开展了云雾晶体操,还采用埋豆等方法,对近视眼患者进行了治疗。
二 保健
干部保健1948年,胶县卫生科成立责成一位同志负责县直单位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后来,干部保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60年代初,胶县中心医院增设了保健病房。1971年8月,又恢复设立了机关门诊。1982年,县政府投资8万元,修建县人民医院保健病房,共12个房间,443平方米,设病床30张。各乡镇卫生院也相继增设了保健病房。1986年,全县共有老干部病房58间,145个床位,建立家庭病床54张,病历档案494份。至1987年,胶州市人民医院,曾两次组织医务人员,为退离休老干部、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和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老干部检查体格,共查1376人。1986年底开始,胶县卫生部门,遵照上级通知精神,决定做好每年一次老干部查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搞好家庭病房,送医送药上门,老干部就诊优先挂号、优先看病,优先取药;加强急诊抢救工作,保证及时收治危重病人;加强对老干部病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人民医院保健科1984~1987年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科室。1987年,市人民医院保健科收治住院病人359人次,其中治愈145人次,好转的203人次。
妇幼保健胶县妇幼卫生长期无人过问,妇婴病死率很高。据1949年、1950年在原营海、城南、城区部分村庄和街道的调查,产妇死亡率高达8.44%,婴儿死亡率高达23.6%,在婴儿死亡总数中因旧法接生而感染破伤风死亡的占66.10%。1950年11月,胶县开始培训接生员,推广新法接生,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到1952年底,全县共办训练班11期,学员376人。1953年“中国红十字会胶县分会妇幼保健站”成立后,全面开展了农村新法接生组织建设和接生员的业务培训。1954年全县接生员增加到665人,组成95个接生组。1956年新法接生率为82.6%。1957年冬,小麻湾村办起胶县农村第一处产院,提倡住院分娩。1958年农村产院兴起,到1959年春,全县有农村产院112处。托儿所(组)443处。同年冬开始对妇女闭经、子宫脱垂进行普查,到1960年,全县共普查出妇女闭经3360人,占受检人数的4。60%。子宫脱垂3693人,占受检人数的5。00%。对查出的病人,采取了增加营养、药物治疗和劳动卫生保护等综合防治措施。至1962年底,仅有少数子宫脱垂患者未愈。1969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新法接生率下降到55.80%。1971年胶县农村兴办合作医疗,并恢复了县、社、队三级妇幼保健网,普遍培训了女性赤脚医生和接生员。1972年新法接生率达88.20%,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了儿童保健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到1979年,对独生子女实行免费查体和免费治疗妇女子宫脱垂、尿瘘。是年,新法接生率达99.91%。1980年,胶县开始推广科学接生,并开展围产期管理。1981年,全县接受管理的孕妇5909人,占孕妇总数的69.20%;产后访视7674人,占产妇总数的72.77%,同时在县妇联和县工会等单位配合下,广泛推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为防治佝偻病,给60696名3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了预防和治疗。全县2~7岁儿童一律免费驱蛔虫。1983年起,县政府为各公社配备了专职幼儿教师。到1987年,20处乡镇卫生院按统一规定,对产妇做到产前检查、产时记录、产后访视,科学接生率达99.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93%,4年来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产妇死亡率由1980年的6.2/10000降为3.26/10000。
第三节 卫生保健
一 卫生
食品卫生建国前,胶县的食品卫生无人管理。1952年,胶县城饮食行业工会设卫生组,统一制订了卫生公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30多家规模较大的饮食店粉刷店堂,增置防蝇、防尘设备,改变了临街制作食品和抹桌布抹碗布不分等不卫生现象。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设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各区有卫生防疫人员兼管食品卫生。合作饭店、食品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也设专人分管卫生工作。1959~1961年,胶县农村因食野菜中毒45起,共3103人,死亡1人,因食霉变地瓜干中毒8起,共8356人,死亡3人。1956—1987年,胶州市共发生大、小食物中毒事件235起,共22822人,死亡93人。1975年,胶县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疫站。1978年,胶县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检查合格者,重新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分别给予限期改进,停业整顿等处理,并每年复核,换发许可证。1982年,国家颁发了《食品卫生法》,1983年?月1日试行,胶县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出宣传车、设食品卫生法咨询处,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胶县人民政府任命7名县卫生监督员。县卫生局公布38人为公社卫生监督员。县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专职人员由1人增至4人。1984年县卫生防疫站增设食品卫生科,共进行三次《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受检单位308个,限期改进23个单位,受罚款处理的单位27个,罚款总额2692元。1985年检查和验收饮食单位1194个,发放卫生许可证1191个。1987年通过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复检,共验收国营和集体390个单位,个体户1980个,均加贴有效凭证。
学校卫生1955年,胶县有397所学校,有4所学校建立于卫生保健室,有校医4人。另外有兼职保健教师22人。1963—1964年,胶县卫生防疫站曾在胶县师范等6所学校,为2230名学生作了砂眼检查,发现砂眼患者766名。1965年开始,在胶县一中、二中、三中和胶县师范学校推行眼保健操。1975年有学校保健室8处,校医9人,兼职保健教师26人。1981年开始,大规模地改造光线不足的教室和土坯课桌,新建教室2600间。1980—1985年,胶县卫生防疫站一方面组织监督实施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一方面组织校医、保健教师等进行了学生健康检查、体育活动量的测定和常见病的普查普治以及青春发育期卫生指导工作。调查发现,视力减退在学生中突出,原因是缺乏眼保健知识,书写阅读姿式不正确,用眼时间过长以及教室光照不足和课桌凳不合卫生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防疫站为学校培训卫生教师126人次,各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健康卡片,普及了眼保健操。1981年胶县教育局、卫生防疫站联合印发了《中、小学保护视力暂行办法》,在胶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十一中、二十中和城关中云小学开展了云雾晶体操,还采用埋豆等方法,对近视眼患者进行了治疗。
二 保健
干部保健1948年,胶县卫生科成立责成一位同志负责县直单位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后来,干部保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60年代初,胶县中心医院增设了保健病房。1971年8月,又恢复设立了机关门诊。1982年,县政府投资8万元,修建县人民医院保健病房,共12个房间,443平方米,设病床30张。各乡镇卫生院也相继增设了保健病房。1986年,全县共有老干部病房58间,145个床位,建立家庭病床54张,病历档案494份。至1987年,胶州市人民医院,曾两次组织医务人员,为退离休老干部、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和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老干部检查体格,共查1376人。1986年底开始,胶县卫生部门,遵照上级通知精神,决定做好每年一次老干部查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搞好家庭病房,送医送药上门,老干部就诊优先挂号、优先看病,优先取药;加强急诊抢救工作,保证及时收治危重病人;加强对老干部病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人民医院保健科1984~1987年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科室。1987年,市人民医院保健科收治住院病人359人次,其中治愈145人次,好转的203人次。
妇幼保健胶县妇幼卫生长期无人过问,妇婴病死率很高。据1949年、1950年在原营海、城南、城区部分村庄和街道的调查,产妇死亡率高达8.44%,婴儿死亡率高达23.6%,在婴儿死亡总数中因旧法接生而感染破伤风死亡的占66.10%。1950年11月,胶县开始培训接生员,推广新法接生,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到1952年底,全县共办训练班11期,学员376人。1953年“中国红十字会胶县分会妇幼保健站”成立后,全面开展了农村新法接生组织建设和接生员的业务培训。1954年全县接生员增加到665人,组成95个接生组。1956年新法接生率为82.6%。1957年冬,小麻湾村办起胶县农村第一处产院,提倡住院分娩。1958年农村产院兴起,到1959年春,全县有农村产院112处。托儿所(组)443处。同年冬开始对妇女闭经、子宫脱垂进行普查,到1960年,全县共普查出妇女闭经3360人,占受检人数的4。60%。子宫脱垂3693人,占受检人数的5。00%。对查出的病人,采取了增加营养、药物治疗和劳动卫生保护等综合防治措施。至1962年底,仅有少数子宫脱垂患者未愈。1969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新法接生率下降到55.80%。1971年胶县农村兴办合作医疗,并恢复了县、社、队三级妇幼保健网,普遍培训了女性赤脚医生和接生员。1972年新法接生率达88.20%,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了儿童保健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到1979年,对独生子女实行免费查体和免费治疗妇女子宫脱垂、尿瘘。是年,新法接生率达99.91%。1980年,胶县开始推广科学接生,并开展围产期管理。1981年,全县接受管理的孕妇5909人,占孕妇总数的69.20%;产后访视7674人,占产妇总数的72.77%,同时在县妇联和县工会等单位配合下,广泛推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为防治佝偻病,给60696名3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了预防和治疗。全县2~7岁儿童一律免费驱蛔虫。1983年起,县政府为各公社配备了专职幼儿教师。到1987年,20处乡镇卫生院按统一规定,对产妇做到产前检查、产时记录、产后访视,科学接生率达99.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93%,4年来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产妇死亡率由1980年的6.2/10000降为3.2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