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园所管理

档案浏览器

民国时期,胶县幼稚园由小学校附设、管理。
1950年幼儿园、所单设以来,厂矿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直接领导,由幼儿园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农村办幼儿园,由乡镇妇联分工,专人负责管理。1984年后,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由小学出一名公办女教师任中心幼儿园主任(1987年胶州市政府决定乡镇中心幼儿园主任,相当于中心小学副校长级),与妇联合署办公,负责全乡镇的幼儿教育工作。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由县妇幼保健站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保教人员每年体检”的规定,1986年8月,对全县从事幼教工作的1037名保育员、教养员和炊事员进行了全面体检。给998名发了健康合格证书,对39名不适宜作幼教工作者,限期调离,安排做其他工作。
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于1980年10月以前,国家未下达统一要求,所设课程及教材极不一致。1980年10月,教育部下达了《幼儿教育纲要》,随后编印了全国统一教材。幼儿园每学期根据纲要及教材要求,制订出具体的保教计划。上课形式以游戏为主:小、中班尽量采取直观游戏形式,以增进幼儿的学习兴趣;大班则随着幼儿心理发展水平的提高,课程游戏因素逐渐减少,以便为入小学做好准备。幼儿不考试,不留家庭作业。
农村幼儿园在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领导下,幼儿教师每周举行业务活动,相互听课观摩,交流保教经验。每年“六一”儿童节,举行全乡镇的幼儿文艺会演。每年一次评选幼儿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