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尘毒防治
1965年,胶县开展了防尘、防毒工作,土法上马,安装了部分防尘毒器材,减少了尘毒危害。1974年,贯彻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制定的《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对全县防尘防毒设备、器材进行了调查统计,为急需单位统筹安排了防尘防毒设备器材,改善了企业尘毒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
1978年,对全县有关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全县查出受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企业44个。其中,扬尘点322个,接触人员2884人,扬尘点中,有防护措施的165个,无防护措施的157个;有毒物点218个,接触人员1420人,有毒物点中,有防护措施的123个,无防护措施的95个。针对厂矿粉尘浓度高、毒物危害大的情况,制定了《防尘防毒技术措施项目规划》,规定尘毒危害企业3年内达到国家标准。1983年,重新制定了防尘防毒规划,规定从1983~1985年,投资323万元,完成136个技术措施项目,改善尘毒危害企业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市市以上厂矿企业59个,职工18935人,其中,有粉尘危害企业23个,接尘职工1173人;有毒危害企业22个,接毒职工1054人。粉尘种类25种,以煤尘、混合尘、矽尘为主;共有扬尘点121个,监测22个,合格18个,合格率为82%。接毒种类17种,以铅、苯、铬、有机磷、一氧化碳为主;散毒点157个,1986年监测达标27个,占17%。
1988年,全市乡镇以上工业企业318个,共有扬尘点298个,接尘职工3557人,监测151个扬尘点,合格58个,合格率为38%;散毒点137个,接毒职工1151人,监测散毒点25个,合格9个,合格率为36%。
二 安全技术培训
1986年,胶县成立了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委员会,对全县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建筑登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5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全年共培训、发证1075人。1987年,又培训、发证特种作业人员1775人。
三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1965年,胶县有锅炉5台。1973年,锅炉增至19台,此间缺乏专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不健全,司炉人员不固定,常有事故发生。
1976年,召开了全县锅炉安全会议,成立了锅炉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小组。会议规定,任何单位制作的锅炉,必须经县锅炉安全领导小组鉴定后方能安装;固定锅炉操作人员,定期举办学习班,提高司炉工的业务技术水平;严格司炉工考核,不经训练、考核发证的人员,不准独立操作;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抓好“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1978年,召开了全县锅炉安全管理和水处理工作现场会,组织检查了29个单位的39台锅炉,其中,有9个单位的16台锅炉管理较好,有12个单位的14台锅炉管理不善(其中带病运行4台、失修报废4台)。举办了一期锅炉水处理工作训练班,培训了一批水处理技术人员1980年后,贯彻执行了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加强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和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1984年,进一步严格了锅炉的安全监察,规定各单位安装、改造或大、中修锅炉压力容器,须经劳动局批准,持有“许可证”方可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或大、中修结束后,经劳动局检查合格并建档、建卡后方能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步入正规,做到了定期检查,查隐患于平时,防事故于未然。1987年,全市有各类锅炉232台,检验151台,皆运正常。
第三节 劳动保护
一 尘毒防治
1965年,胶县开展了防尘、防毒工作,土法上马,安装了部分防尘毒器材,减少了尘毒危害。1974年,贯彻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制定的《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对全县防尘防毒设备、器材进行了调查统计,为急需单位统筹安排了防尘防毒设备器材,改善了企业尘毒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
1978年,对全县有关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全县查出受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企业44个。其中,扬尘点322个,接触人员2884人,扬尘点中,有防护措施的165个,无防护措施的157个;有毒物点218个,接触人员1420人,有毒物点中,有防护措施的123个,无防护措施的95个。针对厂矿粉尘浓度高、毒物危害大的情况,制定了《防尘防毒技术措施项目规划》,规定尘毒危害企业3年内达到国家标准。1983年,重新制定了防尘防毒规划,规定从1983~1985年,投资323万元,完成136个技术措施项目,改善尘毒危害企业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市市以上厂矿企业59个,职工18935人,其中,有粉尘危害企业23个,接尘职工1173人;有毒危害企业22个,接毒职工1054人。粉尘种类25种,以煤尘、混合尘、矽尘为主;共有扬尘点121个,监测22个,合格18个,合格率为82%。接毒种类17种,以铅、苯、铬、有机磷、一氧化碳为主;散毒点157个,1986年监测达标27个,占17%。
1988年,全市乡镇以上工业企业318个,共有扬尘点298个,接尘职工3557人,监测151个扬尘点,合格58个,合格率为38%;散毒点137个,接毒职工1151人,监测散毒点25个,合格9个,合格率为36%。
二 安全技术培训
1986年,胶县成立了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委员会,对全县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建筑登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5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全年共培训、发证1075人。1987年,又培训、发证特种作业人员1775人。
三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1965年,胶县有锅炉5台。1973年,锅炉增至19台,此间缺乏专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不健全,司炉人员不固定,常有事故发生。
1976年,召开了全县锅炉安全会议,成立了锅炉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小组。会议规定,任何单位制作的锅炉,必须经县锅炉安全领导小组鉴定后方能安装;固定锅炉操作人员,定期举办学习班,提高司炉工的业务技术水平;严格司炉工考核,不经训练、考核发证的人员,不准独立操作;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抓好“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1978年,召开了全县锅炉安全管理和水处理工作现场会,组织检查了29个单位的39台锅炉,其中,有9个单位的16台锅炉管理较好,有12个单位的14台锅炉管理不善(其中带病运行4台、失修报废4台)。举办了一期锅炉水处理工作训练班,培训了一批水处理技术人员1980年后,贯彻执行了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加强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和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1984年,进一步严格了锅炉的安全监察,规定各单位安装、改造或大、中修锅炉压力容器,须经劳动局批准,持有“许可证”方可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或大、中修结束后,经劳动局检查合格并建档、建卡后方能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步入正规,做到了定期检查,查隐患于平时,防事故于未然。1987年,全市有各类锅炉232台,检验151台,皆运正常。